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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那些红色的酒液,从他额前的长发上一滴一滴落下来,鲜艳的颜色,落在他洁白的衬衫领子上,景深,这个我不想再有瓜葛的人,却仅隔一天,又遇上了。

从一开始在超市的遇见,到今长生签售会场的邂逅,再到之后的一系列事件,这个人,好像总是有意无意出现在我身边,路窄,路真他娘的窄,是他亲手把香甜的诱饵放我面前,却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扑上去时,他又适时抽身而退。

然而这样决绝的他,竟也在昨天夜里撕心裂肺地求我不要走。

可我已经累了,他长得再好看,比陈书俊再好一百倍,我也累了,景深,他这样一个男人,我永远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我也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但是在这华丽旋转的灯光下,当我又一次看到他仅隔一天未见的脸,当我不自禁为他脸上难掩的苍白憔悴而心中一痛时,我不得不感慨白洁骂的好。

我怎么能这么犯贱呢?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景深他反反复复戏弄我的感情,我岂能反反复复地陷进去?

我不知道这个场合,到底是白洁带景深来的,还是景深带白洁来的,或者是两人凑巧搭伙的,我只知在下一秒,我听见他明显用力气强撑的一句话时,我竟然险些就想点头了!

景深说:“洛洛,走吧,我带你离开北京,过你想要的日子去,你别闹脾气了,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感到有怨毒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是白洁,她望着我,眼中似有火烧,好像我真是破坏她们爱情的第三者。

再接着,有一双手环到我腰间,陈书俊终于推掉所有应酬赶过来,他说:“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点误会?我刚刚叫你的时候,还想介绍一个有名的画家给你认识。”

说着,他的目光扫过白洁,又扫过景深,斯文狭长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一条缝。

他说:“白小姐,洛洛是我的未婚妻,希望你不要产生什么误会,家父还一直惦念着请你去做客的。”

陈书俊是笑着对白洁说的,但那种充满威胁感的语气,又分明是冲着景深去的。

白洁说:“收起你这一套吧,做客?呵呵,陈信,不会有那一天的。”

说完,白洁依然高扬下巴,裙摆一甩转身离开,离开前还撂下一句:“景深你有种再也别来求我办事!”

我望着白洁潇洒离去的背影,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帅啊,她家里也绝对是个有权有势的主儿,连陈书俊都不被她放在眼里,景深更要求她办事。

陈书俊的脸色这时难看无比,我这个莫名其妙被泼了酒欺负的人,现在还要回过头来安慰他。

我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们回去?”

陈书俊面色稍缓,摇头说:“我留在这儿还有点事要谈,你累了,我先送你回去吧。”

看他的脸色,其实他应该比我更累,又要应酬又要喝酒又要开车,我说:“我打车回去就行了,没事。”

然后我跨起包包,往电梯走去,景深似乎想跟上来,但被陈书俊拦住了,我听到那些尖锐刻薄的讽刺从陈书俊斯文的嘴里一串一串地吐出来,在周围人群的哄笑中,电梯“叮”的一声到达顶层,我一脚跨进去,毫无留恋地离开这种场合。

电梯门在我眼前缓缓合上,我最后看到的,是一只美丽的酒杯砸落在地上,那些花一样炸开的琉璃碎片,那些优雅高贵的红色液体,也不知浸满了谁的眼眶。

出租车里,我拿出手机看时间,却看到好几个未接来电,以及一条短信。

清一色,全是老任的,任家海这人,每次找不到我,都习惯性地会补上一条鄙视我的短信。

下个月的任务我都已经提前交了,不知他这会儿找我又有什么事,我打开那条短信准备欣赏他那一贯充满创意的鄙视,没想到,只是一条网址。

网址后面附了一句话:洛洛,支援我一下。

那网址是国内最大的新闻网的论坛,我的破手机不能上网,陈书俊的笔记本又放在公司,我只好让司机改道,临时找了个附近的网吧,停下。

长长的网址被敲进地址栏后,我看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标题。

洛城花季少女被害,富二代凶手无罪释放,六旬父母含泪求助广大网友……

我一边骂着哪个狗畜生的孙子,一边往下看具体的帖子,帖子里附了一些照片,证件,以及当年法院判决书的扫描件。

发帖人说,这对六旬老人在八年前失去了女儿小月,小月当时还在洛城念高中,交了一个名叫周辉的男朋友,周辉有个企业家老爸还有个书记老妈,祖父辈在政界也相当有势力,有一天小月去和周辉约会,没想到一去无回,他们等来的只是女儿的死讯,尸检报告显示,女儿竟然已经怀上周辉的孩子两个多月了,再加上现场的所有证据,一切都指向周辉就是丧尽天良的凶手,可法院一审竟以“证据不足”而判定周辉无罪。

老夫妇俩不服,上诉,这二审,却拖了八年,眼看这周辉都躲国外去了,面对打不赢的官司和周家告不倒的势力,热心网友帮老人来网络上求助寻找当年的人证,照片上老人爬满沟壑与苍老的脸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这会儿,老任还在qq上,当我义愤填膺地在帖子后面的回复里留下自己对周辉那畜生的唾弃后,老任从qq上发过来一句话。

他说:那就是我的亲妹妹任家月。

我当时就震惊在了电脑前。

他说:这个案子拖了八年,二审刚刚判了,依旧是证据不足,除了征集网民的舆论压力,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我心中又是一闪,我说:这个周辉我好像在哪听到过,你等等,让我想想。

连任家月这个名字,都格外耳熟。

可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后脑勺就被人重重敲了一记,我眼前一黑,很没用地晕了过去。

昏暗的网吧角落里,留在我脑中最后的印象,是眼前显示器屏幕悠悠闪闪的光,我好像听见记忆深处有个银铃般的女声在我耳边说话。

——“夏洛你再往我铅笔盒里放毛毛虫我就和你绝交。”

——“行啊,那你今天陪我去药铺吧,又要给我妈抓药了。”

——“啊呸,你明明是喜欢他,还抓药抓药的,想拖我当电灯泡,没门!”

——“任!家!月!”

——“啊!!(尖叫)快把你的恶心虫子拿走——”

我似乎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梦到我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和一群同学游泳,爬树,掏鸟蛋,我们跑到学校话剧社的排练室里,一个个穿着戏服照镜子臭美,又互相嘲笑对方的扮相俗气,有一次,逃体育课长跑的我们在排练室内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结果是每人罚跑八圈。

而我当时体力是极好的,在任家月她们气喘吁吁还没跑完四圈的时候,我已在跑最后一圈了,我绕过那些跑得比走得还慢的女生们,笑嘻嘻对她们说:“怎样?我帅吧?有没有可能去拜师学艺呀?”

烈日下的塑胶跑道,那难闻又难忘的味道,在梦中,竟是真切如斯。

任家月梳着马尾,有清秀素净的眉目,她已在那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话都说不完整,只能拿眼神鄙视我:“什么拜师学艺啊,夏洛你、你是……对某人……别有用心吧……”

而我很没形象地大笑,跑完后,仰面躺在草坪上,惹来体育老师不满的怒视,我冲着任家月她们的背影嘿嘿笑着:“他的祖父是香港著名的风水师,你忘了吗?身手也可好了,据说当时单挑过一个排的日本鬼子,啊,他也得祖父真传啊,我亲眼见过那么高的大树,他蹭蹭几下,就上去了的……”

“你吹牛吧?”有人说,“一个卖药的,哪来的拳脚,又不是拍电影。”

我吼:“呸!你没看新闻吗?上次那伙抢百货商店的罪犯就是他出手制住的,哇,一个打五个啊,全让他打趴下了,太厉害了!我好想让他教我啊,喂,家月,你说我该怎么开口呢?喂!你有没有在听啊!”

……

欢笑打闹的时光,一去不返的时光,再未记起的时光,是不是,人老了,就特别容易怀旧?

可是那满室的镜子都如覆了雾气,满地的青草拔节生长,转眼浸过了我们的眉目,我记住了身边一张张欢笑的脸,却到底遗落了自己的,到最后,连梦境,也一起给遗落了。

终有一天,我再也记不得塑胶跑道的气味,再也记不得潮水起落的声音,再也记不得,他们的名字。

我不知昏迷了多久,脑袋里重新有意识的时候,空气中传开水果甜软的香味。

一勺糯糯甜甜的东西凑到我嘴边,我喉咙干涩,就张口咽下去,咦,芒果西米羹?这味道可真好吃啊,我舔舔发干的嘴唇,下意识地说:“书俊,我还要。”

话说出口我就觉得不对劲,我似乎是在网吧上网,被人敲晕后就什么都不知道的,按狗血八点档里演的桥段,我很大可能是被陈书俊的竞争对手不择手段绑架以后,再去和陈书俊讨价还价,一顿勒索。

这这这……果然我老母说得对,有钱人的媳妇不是那么好做的,可是……人质也有那么好的待遇吗?

我嘴里还回味着那一勺芒果羹的味道,难道里面下了药不成?

想到这里我身上有冷汗冒出来,终于把眼睛揉清楚,侧头一看,居然没有人了。

那碗果羹,还放在床头,冒着热气。

这是一个简单干净的房间,既不是我家,也不是陈书俊家,而我四仰八叉躺在一张大床上,既没有被绑着也没有被扣着,舒服柔软的床垫,它告诉我这绝不可能是作为一个人质的待遇。

房门大开着,我刚刚开始研究身上怎么会穿着一套男式睡衣的时候,门口就走进来一个人。

他说:“洛洛,你醒了,别怕。”

我“啊”的一声,给愣住了。

这……这这这不就是景深吗?

第32章(1)

他穿着一身很正式的衣服,深黑色的,似乎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的那一套,而他的目光烁烁,精神很好,下巴的胡渣也刮得一干二净,多么光鲜,多么体面,好像之前那个潦倒油腻的醉鬼形象根本没有也从来不可能出现在他身上,全是我的错觉一样。

我冷笑:“我怎么会在你这里?你绑架我?”

他身体倚在门框上,双唇抿成一条线,他垂下眼,并不看我,他说:“你被人绑架了。”

我斜眼:“哈?”

景深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我追着说:“那是谁绑架我啊?我一没钱二没色,还敲我一棍,妈的。”

景深说:“我怀疑是陈信,或者是他的对头,总之是他们那伙人,所以你别再和他们混一起了。”

我噗地一下笑出来,靠着墙,在那笑得打滚,我拍着他肩膀大笑:“你你你你行啊!想不到你也看八点档电视剧啊,哈哈哈哈哈,你喜欢男1还是男2啊,我觉得那男主好傻啊,哈哈哈哈……”

我在那笑得岔气,他却一把捉住我胳膊拎起来,神色严肃,说:“别笑,我说正经的。”

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也说正经的啊,哈哈哈哈,八点档过了,还有十点档,十点档过了,还有深夜档,你最喜欢看哪个啊?哈哈哈哈……我怎么就觉得那么好笑呢,景深。”

看着他皱起的眉头,我越发笑得过火,特别是胳膊被他抓着,而他瞪着我,就跟我抢了他钱似的表情,我心中有股火腾地冒上来,一把推开他,我说:“就你这编剧水平,你还骗谁啊景深,你是不是还想说,我被人敲晕之后,你英雄救美赶到现场打跑坏人救走了我?哈哈哈……”

景深厉声说:“夏洛!”

他似乎很生气,可我还是忍不住笑,我说:“你就别蒙人了,陈书俊是我男人,不可能做对不起我的事,如果是他的对头来绑架我,在电视剧里倒还有点可能,但你知道这是哪?这是北京!是京城!是法制社会!是现实!你那些狗血桥段,还是收起来吧,我不笑你幼稚,真的,求你了,放我回家吧,我和你早就没关系了。”

“别说了,洛洛……”他的语声软下来,低着头,估计是不敢看我。

“况且,”我说,“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真有人暗算我,然后你打跑了坏人是吧?一个打一群,哎呀你好厉害啊,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成我你其实是李小龙传人啊?你那么牛叉,当初怎么就被陈书俊一脚踹地上了呢,哈哈哈,你爬都爬不起来吧……帮我打坏人?你我还记得你那时候走个楼梯都会摔跤,晒个太阳都会中暑……”

不知因为激动还是别的什么情绪,我一张口,就止也止不住地嘲笑他,看着他垂头不语,脸色铁青的模样,我越发地想欺负他,耻笑他,报复他当初玩弄我感情,拒绝我告白后又带个白洁回家过夜,还纵容白洁泼我一脸的酒,我没完没了地想戳他身上的痛处,我想看他遍体鳞伤的样子来治愈自己。

可不知怎么的,我笑着笑着,竟然有眼泪掉下来。

他的眉目在我眼前,咫尺距离,恍如当时初见时,他棱角分明的面骨,有垂下的额发,遮掩那些薄峭的犀利,而浓长的睫毛微微颤动,覆着那温柔又慈悲的眸光,让人忍不住拥他在怀中,每一次,我见到他,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动。

无论我爱他,恨他,伤他,弃他。

终归是忘不了他。

景深从我嘲笑他的第一个字出口开始,就一直没有再说话,末了,我哭的凶狠,他伸出双臂,把我轻轻地抱住,宽厚的手掌温和地拍打我的背脊,在他面前,我总是装强硬装大爷,最后又软弱失败得一塌糊涂。

他说:“别哭了,吃完东西,我带你走。”

我懵了:“去哪里?”

他说:“去香港,台湾,或者纽约,我都有朋友在那里,总之离开北京,外边天大地大,没人能再算计你。”

我看着他,一直看到他漆黑的眸子里,我破涕为笑了,我说:“景深,到底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我凭什么和你走?”

他的嘴唇动了动,本来要说什么的,却叫我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那三个浪漫的字。

他说:“你跟着陈信,只会被他害了。”

我说:“放屁!你认识他?那你告诉我他的前科劣迹啊?告诉我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他说:“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查。”

“噗!”我打他,“你耍我玩吧?大爷,他现在是我男人!你就算被他踢了一脚爬不起来,你也别阴暗诽谤人家成么?他哪点不比你好?”

“他不叫陈书俊,他原本叫陈信,”景深叹气,抱着我,眼睛却看向窗外,窗外是灰色的天,乌云低得似乎就在窗前,看来又是一场好雨,可我看得懂天气,却看不懂景深眼中的东西,他说:“那么多年了,陈信改了名字,你失了记忆,你就坚信他是个好人?洛洛,我不得不告诉你,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从老到少,没有几个干净的。”

我冷笑:“哎哟,你这话说的,你的白洁呢?既然他们不干净,你不也求着人家白洁帮你办事么?陈书俊待我好,照顾我,我就觉得他是好人,景深啊景深,你做人不能两种标准,你放了我吧。”

他低头,估计被我说得心虚,只说:“有些事情,我和你讲不通,你也还不懂,总之,我带你走,离开陈信。”

我挣开他:“你有病吧?大爷的,我不想和你再纠缠下去,白白。”

说着我在那找我的衣服和包包,这个男人,不知是不是受了刺激,拒绝我不说,还要拆散我的幸福!

可是我只有一件小礼服裙挂在衣架上,刚摸上去,就听景深在那说:“洛洛,和我走吧,他能给你的,我一样能给你,哪怕我其实已经……”

我靠,感情他把我一堂堂艺术家,当成那种市侩庸俗的女人了?其实我跟着陈书俊,什么都不图,就图他的温情,图那种归宿的感觉。

可惜,这些,景深都不懂。

于是我想也没想,冲口就甩他一句:“那你的人呢?也能给我?”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依然没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当时和他吵了半天,我也没那个脑筋去细想。

可是,下一秒,他已从背后紧紧圈住我,他炙热的鼻息就贴在我颈间,他说:“我给你,我的家给你,命给你,什么都给你,人也给你,现在就给你。”

我还未反应过来,他已把外套脱了,里面是一件单薄的浅色衬衫,他转身从正面圈住我的身体,我一张大脸被埋在他剧烈起伏的胸膛间,他说:“洛洛,我给你。”

我:……

靠!大爷的!

要是一开始他就这样说,我该有多高兴啊!可现在他当我是什么人?明知我有男人了,他还来诱惑我。

我重重一爪打开他,我说:“抱歉,我不可能和你走的。”

景深又凑上来,想强行抱住我,我又拍又打,总算把他打开。

靠,想跟老娘玩硬上弓?不知道老娘就是画这个的么?

我以为他还会凑上来,但没有,他整个人重新倚在门框的地方,眼睛看着我,眼中是浓灰色的阴霾,不知是绝望还是悲伤。

搞得像我要把他硬上弓一样?

我实在受不了这个男人,抓了衣服和包包要走人,谁知他竟伸出一只胳膊,拦着门不让我走。

衬衣的袖子上,有血渍渗出来,可是他顾也没顾,只望着我,像是毫不知觉。

而我一见到血,我就犯晕了,不会吧,我刚才是打了他的手臂,但不至于打出血吧,我还没那么大斤两,我伸手撩起他袖子,一看,我倒吸一口凉气。

触目惊心的一大片,妈呀,整只胳膊都缠着纱布,纱布里正往外不断渗着血。

我说:“你怎么回事啊?我……我刚才打你我不是故意的……我……”

“昨天在网吧里,他们带了刀。”他说,“我跟踪他们去找你时,你已经被打晕了,锁在厕所里。”

他的声音有说不出的疲惫,可还是用那只带血的胳膊,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纳闷了:“你真的去救了我?你那么厉害,为什么那时陈书俊踢你你不还手?”

陈书俊向来喜穿皮鞋,不分寒暑,皮鞋尖硬,是仅次于钉鞋的踢人利器,那一夜,景深被他一脚踢中小腹,痛苦倒在路灯下的情景,我一直不能忘。

第32章(2)

说到底,心中是万分不忍的,可嘴牙偏偏要硬着,倔着,到最后,伤了他,也伤了自己。

我想我果然是个性格很坏的人,景深自从出现在我身边后,不是摔倒就是中暑,不是受伤就是流血,倒霉的事情一桩接一桩跟着他,然而他不但不离开我,反而想法设法要跟着我要带我走,他……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我在客厅的桌子上找到一卷用剩的纱布,还有一瓶没盖上的止血药。

我说:“你原来就住在这里?”

他点头。

我一看到窗外的风景,就明白了,这是附近挺高档的一个小区,离我家真的不远,怪不得,那天我会在超市里遇到他。

我捧过他的手臂,给他重新上了止血药,然后拿起纱布,给他包扎。

那鲜红的血染了我满手,皮肉翻滚的长长的伤口,让我有一瞬间错觉那些白花花的刀子,是砍在我身上的,我心里又是怕,又是痛,连带着手上动作也轻柔不少,生怕再次弄疼了他。

景深,他这样为我付出,因我被砍,还什么都不说,又是何苦?若是我不打他,不逼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真相。

可是,若没有他,也许被砍的就是我了,说不定我还会被撕票。

想到这里,我一缩脖子,不寒而栗。

然而景深依旧仰面躺在椅子上,闭着眼,像是在享受一样,不可思议啊,到底是什么让他一个具有专业素养的医生来甘愿享受我一个傻逼的笨拙的包扎手法?而且那么深的刀伤开裂,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一瓶创伤止血药,被我用掉大半,还洒了一桌,纱布,剪刀,药盒,一堆东西,狼狈凌乱地散在桌上,景深说:“洛洛,帮我拿杯水来。”

当我从厨房端了一杯温水出来时,正好看到景深仰起头,将一把药片倒进嘴里的情景。

我好奇地问:“你吃的什么药啊?”

他喝了水,不在意地说:“止痛片。”

于是我笑他:“我以为你不怕痛的,瞧你刚才那大爷样儿。”

他不以为意,对我招招手,我凑过去,他就把我抱在怀里,说:“和我走吧,洛洛,哪怕出去玩一段时间也好。”

我抬头,眨巴着眼睛,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继续说:“你从前一直和我说,你想背着画板去周游世界,去看普罗旺斯的花田,去看马尔代夫的海岛,去玛雅古迹前写生,去金字塔里开演唱会……”

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我说:“咳,想去金字塔里开演唱会的家伙,明明是我弟啊!”

景深笑,说:“如果你愿意,就带上你弟弟吧,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玩。”

我颠颠地说:“那好啊!”

“我们现在就去办旅游签证,先去香港,我祖父的故居还在那里,你不是一直很好奇吗?”

“是啊。”我说,“你祖父是真正的长生大师啊,该多神,说不定还能治好我的失忆呢!”

他接着说:“一份通行证就可以,我有在出入境管理处工作的朋友,很快能办好。”

我说:“那我回家拿户口本给你!”

说完我才发现上当了,拿户口本,不会是想拐我去民政局吧?就像当初我想拐他去民政局一样,每天都在那动着歪脑筋,可最后,我和他,到底只能做个结伴的游客了,我还要带上祝欢,以保我人身安全。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纳闷,瞪着他,我忽然想起之前我问他的问题,竟然都被他轻易绕过了,所以我被他绕了半天,到现在依然不知道他的身手到底有多少厉害,暗算我的人带着砍刀,他可以空手把他们打跑救我出来,却又在陈书俊踢他一脚时,压根就不还手。

这个男人,有太多太多的谜。

而我一直都想去的那些地方,除了我弟在金字塔里开演唱会的愿望,其他的,我印象中我其实并没有对他说过啊。

他怎么会得知的?

他怎么会每次都恰好戳中我心里最没节操的那块地方?乘虚而入。

他怎么能轻易地就将我俘获?

……

我有些抓狂,啊,谁来告诉我,我这不争气的脑子啊!

景深走在我身旁,忽然说:“今良义的案子,下个月就一审开庭了。”

我说:“恭喜你啊,终于为人民除害了,要不是今良义,我哪有缘结识你这位大英雄啊!”

他丝毫不为所动,只淡淡说:“可是,我们找不到他。”

这下轮到我惊奇了,我说:“难道他也跑路了?和邪教教主李X志似的,跑国外逍遥去了?”

景深摇头说不知,又说:“就算他缺庭了,法院一样会进行判决的,他在国内的资产,现在已全部被冻结。”

哎,我心里感慨,当初名满京城,风华绝代的神算师啊,现在落魄得人都不见影儿,我想到我桌面上万年不换的那张模特照片,我想也许我一辈子都见不到那个喜感的人物了,今长生,今良义,我与他书城匆匆一面,竟成怀念。

景深理所当然又住到我对门去了,他与我约好,明天公安局的人一上班了,就带着户口本去办港澳通行证,还嘱咐我别睡懒觉。

我靠,这当医生的,果然雷厉风行说一不二啊,简直太快热太速度了!

我回屋,老母不在,我准备打电话给祝欢,可是才摸出手机,陈书俊的电话就过来了,他急切的声音就传出来:“洛洛你去哪里了?你没事吧?我打了你一夜的电话,我都急得要死了!”

听得出他还是很关心我的,我说:“我昨天在网吧里玩,被一伙人打晕了。”

陈书俊猛吸凉气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他说:“我以为他们只是唬我,没想到真的去对你下手……哎,你真的没事吧,我昨天通宵没睡,和高望两个人开车几乎把北京城都翻遍了!”

我顿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好歹陈书俊是我男人,我竟连个电话都忘了打给他,我就安慰他说:“没事了没事了,有人救了我,书俊,你要相信我不是八点档里的花瓶女,我绝对不会给你拖后腿的。”

或者说,是不愿。

毕竟,我仅是他的女朋友,而已。

陈书俊和景深一样,是个让人着迷也带着一身谜的人,我至今未能了解他的全部,我也很难想象,若我真的被他对头绑架了,去威胁他“要钱还是要女朋友的命”时,他会作出什么选择。

陈书俊和小说中电视剧中的成功男主一样,是要干大事的人,我看电视剧时,总是指着那些拖后腿的花瓶女主女配破口大骂,我曾是如此希望心目中的男主们选择事业与天下,而不要为了几个女人,放弃大好江山。

但真沦到我自己身上,我又希望他选择爱情,选择我。

所以人有时候,就是个拥有双重标准的矛盾体。

陈书俊又安慰了我几句,无论如何,我听得出他声音中的疲惫,想必他是一夜未睡,哪怕救我的不是他,他也强烈担心着我,末了,他说:“我现在在红酝酒庄,你要不要一起来玩,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遇到那种事了,都是我不好,你和我说说是哪个人救了你吧,回头我去登门道谢。”

我当然不会让景深和陈书俊再点一次火药,连忙说:“那是个无名英雄,救了我就走了,我在自己家里呢,你累了一晚上了,赶紧休息啊,还去酒庄干什么?”

“我几个朋友也在这里,本来是商量着怎么去找你的,洛洛,你知道,有些事情,警方插手不好,既然你已经没事了,不如就一起过来玩吧,这里风景很好,晚上我们开个party,给你压压惊,我保证以后不会让你出事了,哎。”

陈书俊温柔的声音像暖风吹在我脸上,我稀里糊涂就答应了他,一个小时后,他的短信就发过来说已到路口。

我正好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出门去会他,比起他一夜未睡,我的精神倒是饱满的。

可是,我屋门一开,对面景深的屋门也开了。

他说:“你去哪儿?和陈信约会?”

他对陈书俊的火药味浓重,我可不想让救命恩人和男朋友再度摩擦,我随便编了个借口说:“杂志社一帮画画的朋友聚会呢,我不得不去啊。”

“真的?”

“真的啊!”我心虚地扯大嗓门,生怕让他看出破绽。

他说:“那你注意安全,别再喝醉了,明天还要去公安局,我在家等你。”

我说好好好,然后如临大赦,逃下楼去。

但我没想到,这一去,差点儿把小命也搭上了。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个黄昏,这一个我们所有人游离的命运推回轨道的黄昏。

第33章(1)

天气并不好,乌云在半山腰翻滚,我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山间的公路上疾驰,鼻子里充斥着泥土、扬尘、汽油、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好闻,嗅觉混乱,如这个夏末。

又是一个季节,要过去了。

我拿起车前摆放的香水,好奇地闻了闻,坐了这么多趟陈书俊的车,我是第一次注意到这股香味,软软的,不浓不腻,却也不淡,像糯米甜酒般让人回味,我说:“真好闻啊,这是什么牌的香水?”

精巧的香水瓶上,贴的是我不认识的文字,像英文,又不是英文,不知来自哪个国度,只觉那澄黄色的清液,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陈书俊的交友总是这样广阔,见识到那位名叫卡玛的新德里首席设计师的手艺后,我越发迷恋身边这个男人,迷恋他并没有因多金而世俗化的品味。

如果他来做艺术,我相信他一样会是个出色的艺术家。

陈书俊笑笑,说:“朋友从越南带来的土产而已,不值钱的,你喜欢香水,回头我给你买最好的。”

我连忙摇头:“我素面朝天惯了,用不来这种东西,只是出于艺术的眼光欣赏一下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他握着方向盘,认真望着前方路面,认真地说:“洛洛,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幸福。”

我摸摸鼻子,说:“我们好好的,肯定能幸福啊。”

不知怎么,他说这句话时,我就特别感动,好像那一切事故、绑架、失忆等等人生坎坷,都已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从此只有一个陈书俊,我爱他,信任他,愿与他携手到老,沉沦在这种美妙的异域芬芳里……

沉沦……

车窗外一成不变的路面,山峦,天色,看得我渐渐腻味,眼皮止不住地打架,奇怪我明明睡到下午才起床的,这会儿竟又犯困了。

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兴奋的神经们仿佛一瞬间疲软下来,我神智也渐渐有些不清楚,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就困得东倒西歪了,恍惚中,陈书俊的声音似乎响起,说:“洛洛,借你手机一用,我的好像没有信号了。”

我依旧歪在座椅上,鼻子里满是那异域的香水味道,听到他的话,我想也没想,就从包里摸出手机给他,没想到手脚也开始犯软,就像骨头被连根抽走一样,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好不容易把手机扔给他,就再也抬不起手腕了,那股奇异的香水味,在这一刻越发地甜美浓腻起来,让我连思考能力都逐渐丧失。

又不知过了多久,车依然飞驰在山间的公路上,窗外景象更是偏僻,满目荒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我却只能在座位上死命地和困意做斗争,连开口询问的力气都拿不出来。

终于,车驶上一条盘山小路,路已变成干燥的黄色土路,陈书俊说:“快到了。”远处山峦之间,已传来轰鸣的雷声,山间乌云翻滚,空气闷热,让人憋慌,在这夏末最后一场雨落下之前,陈书俊争气的小跑车,终于在一栋突兀的木屋前停下。

我已差一点儿就要睡过去,纵使强睁着眼,精神也已快撑不住,那股来自异域的神秘香水味,仿佛已渗进我的血液,渗进我的生命里,怎样都无法驱逐出去,就算明知是这香水有问题,我也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陈书俊掏出一个药罐,往嘴里倒了几颗,我顿时就明白了。

解药么?怪不得,他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总不会是用来助兴的迷情药吧,陈书俊不像是具有重口味嗜好的人啊。

我仰面躺在椅子上,手脚发软发凉,陈书俊解开他自己的安全带,凑过来,在我耳边极其暧昧地说:“我们到了,洛洛,你期待很久了吧。”

我靠,我什么都不期待,我只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说完,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又砰一声关上,竟径自把我仍在车里,一个人进了那木房子。

房子门口清清冷冷,别说什么酒庄,连块招牌都没有。

我靠,他难道在骗我?!

这时我才有些慌了,一慌,身体就拼命往下淌虚汗,加上陈书俊熄了火,再无冷气,我被闷在车里,又热又晕。

我耳边响起景深的警告,他说,陈书俊不是个好人,他说,洛洛你千万离他远点,他说,洛洛,我带你走,去到没有他的地方。

可我是那么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童话里的灰姑娘,以为景深只是以拆散男女主人公幸福为己任的恶毒男配。

汗水流进眼睛里,咸涩的刺激,痛的我好歹清醒了些,我摸到胸前放着的包,连忙去摸手机,想打电话,却摸了个空。

我才想起手机被陈书俊“借”走,一直没还给我!

车门被锁上了,一股绝望从我心中升起,那瓶该死的香水,依旧明晃晃摆在我眼前,似在嘲笑我的天真无知,我却再也没力气去扔掉它了,昏沉感再度袭来,我告诉自己不能睡,不要睡,可是世界已天旋地转,我依稀看到木屋的大门打开,一个酷似陈书俊的轮廓,走出来,他身边还有几个有说有笑的人,他们一步步朝车子走来,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他无心的失误,这依旧是一场童话,多么希望他过来开门放我出去,用他斯文秀气的声音温柔地说“对不起亲爱的。”

可是那憧憧人影,在乌云压迫的天空下,在雷声轰鸣的山野间,更像是收割生命的恶魔。

我又是多么希望,他永远也别过来,哪怕我闷死在车里,也不要落到他手上。

在惊慌与无力中,我最后想起的,是网络上关于任家月的那个帖子,我只是回复了无关痛痒的一楼,还来不及做更多帮助老任的事,还来不及和老母说再见,还来不及……和景深……说对不起……

大雨终于倾盆而下,雨水像鼓点一样打在车窗上,我的世界一片混沌,在浓烈的香味重,终于我头一歪,昏睡过去,再无知觉。

倾世的雨,倾城的谎,没有尽头的路,诺言如生命,轻如鸿毛,在可笑的世间,死亡散发异域的香味,在荒诞的时间,天真践踏为鞋底的泥泞,世上没有童话,没有传说,没有神,谁也不能救赎堕落的灵魂,我在命运的掌心跳舞,身后是万丈混沌,在这飘摇的人间,我看不到宿命的终点,没有光的明天,被王子欺骗的双眼,南瓜车与死神擦肩,雨声淹过殿前。

睁眼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其简陋的室内,而四肢都被缚在一张硬板床上,衣服撕开了半边,露出半个胸罩。

我试着动了动,却挣不脱这绳子,手腕脚腕都被绳子绑着勒得生疼,只有脑袋还能稍稍动弹,我看到了这个陋室的右面有一扇门通往外头,门开着,外头的谈话声也清晰传了进来。

我立刻按下了喊救命的念头,重新闭上眼睛,听他们说些什么。

“阿望,你是不是喝多了,北京城什么漂亮姑娘没有,你还执着这个女人?都八年了,这不是你的性格!依我看速战速决,咱们不是没人盯着!出来太久会有人起疑心的。”这急迫的,一改往日慢条斯理风度的,是陈书俊的声音,这声音,化成灰我也认得。

“没事呢,不在场证据我早安排好了,来来来,阿信,喝酒先,喝了这碗酒,就玩那娘们去,嘿嘿嘿……”

“高望!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那个玩味的声音被陈书俊厉声打断,我才记起,这不就是那日开生日派对的高望么?高望是陈书俊的发小,他们两人,把我绑这来,到底想干什么?

“是啊,阿信,你太急了,怕啥,哥几个横行北京城,别说这荒郊野岭的,哥去闹市区杀人放火都没人敢把咱怎么样,阿信啊,几年不见,你的胆子怎么变小了?”又一个暧昧油腻的声音,我不知道是谁,估计也是他们一伙的。

高望的声音响起:“来来来,喝酒壮胆,嘿嘿,阿信啊,这事儿你又不是没干过,当年你可是咱哥几个里最狠的,怎么如今怕成这样?”

“不是怕……”陈书俊的声音犹豫了,“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对,咱们还是利索点吧,这娘们总是颗定时炸弹,昨天还叫人绑架了,看样子白家也盯着她,要是她上法庭作证人,不但周辉,我们家都要惨了,妈的,网络上那些屁民这时候都出来闹腾,这舆论老爷子都压不住啊……”

“没事没事,哈哈,哥不就惦念着这小娘们的身体么,阿信你放心,很快的。”高望的笑声。

“是啊,阿信,你当年不是答应让哥几个品尝的么,没想到这妞后来给跑了,相貌也大打折扣,但那香喷喷的身体还是在的啊,哈哈哈哈……哥玩女人,从来只在意身体,哈哈哈,阿信你啥都别说了,一会我和阿望先去尝尝,完事了咱们再灭口。”

女人、身体、灭口、证人、法庭、当年、周辉、任家月……

他们举杯祝酒的声音被一阵阵的雨声淹没,一时间,我脑袋格外清醒,那些零落的字眼,残缺的线索,逐渐在记忆中构成一张张落寞的脸,甚至有依稀的回忆片段,一幕幕放过眼前,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在这里,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和凌辱,哭,恨,怨,悔,怎样都无用,我只怪我自己,怪我太过天真太过愚蠢,在糖衣面前,我竟轻易相信了魔鬼的童话。

待我好的人,我却欺骗他们,如今没有人能救我,连我一向不离身的眼镜也不在了,我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如一条任人宰割的鱼,绝望和恐惧渐渐有如屋外雨声急迫而来,我闭上眼,欲哭无泪。

一个人走进来。

是高望。

他面色通红,大概是喝高了,步伐也有些不稳,那张昔日油光满面的脸上,多了几分猥琐和下流,而我像欣赏马戏一样欣赏着他,死到临头,我反而什么都无所谓了,只是顾自好奇,想不到高望、陈书俊他们这样身处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竟也会拥有下流表情的。

是不是,人的骨子里,无论高低贵贱,都是同样的灵魂?

高望的手摸在我脸上,我厌恶得想吐,冷声问他:“陈书俊呢?他是不是没脸来见我?”

高望笑了,是望着待宰羊羔般的笑,他说:“什么陈书俊?你也太天真了,哈哈,这里只有陈信。”

第33章(2)

他说:“夏洛,你也该明白了,你是不能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你好好配合我,我还能给你老妈安排个好生活。”

他说:“我不是陈信,我这人啊,知恩图报,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可不像陈信,把你爸弄死了还装好人。”

他说:“夏洛,其实八年前我就喜欢你,没想到陈信招呼也不打就下手了,虽然他答应了和我玩竞争游戏,却一个不慎让你跑进精神病医院里头。”

他说:“命运真是奇迹,当我们以为你已死的时候,你又好端端出现在报纸上,当我以为我要遗憾一生的时候,你又投怀送抱到了我怀里。”

他说:“你好好配合,我会疼你的,也会让陈信赏你一个全尸的。”

“否则……”他最后嘿嘿笑了,“你想想任家月吧……”

他油腻的脸,带着一张大嘴,凑过来亲我,我胃里一阵翻滚,猛地扭过头去,心想着就算我死了也要拉你个垫背的,好歹也把你弄成太监。

可是这一扭头,让我看见了床边的桌子上,高望伸手可及的地方,原本没有的,他刚刚带进来的,一把黑洞洞的枪。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们竟然有枪!要是我不配合他,他会不会一枪崩了我?

在我的厌恶和惊恐中,高望的手来抓我的下巴,看来我让他恼羞成怒了。

可接着,一个更加恼羞成怒的声音出现在房门口,是陈书俊,他在那大喊:“阿望!快快快!有人来了!他妈快走!”

高望眼神一抖,瞬间扔了我,揣起枪,飞快冲出门去,接着门外响起砰砰砰的闷响。

一声一声,像是钢针打在我心里。

半天中有惊雷轰隆隆落下,大雨在窗檐前连成一线,那声音凄美而缠绵,如东去不返的流水。

我想,这是不是一场梦。

我的后脑因胀痛产生一阵阵昏眩,看不清床板上近在咫尺的木纹,我闭上眼,胸口的窒息让我想要大声尖叫,可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这个无边的世上,只有我失了声,失了明,失了听觉,失了记忆,失了一切,我一个人茫然躺在生死之间,每一秒都如亿万光年的煎熬,却又好似在一瞬间,这世上所有的声音所有的色彩所有的记忆都涌进我的身体,我能听到血肉碰撞又崩裂的声音,沉闷而又凄厉,如午夜山岗上倏然惊飞的枭,翅膀带起的风足以刮得我双颊生疼,而那些嶙峋的山巅,凄渺的枝头,会不会在你走后,开出艳丽的红色花朵?

命运赠予我一场荒诞的旅行,我们穷尽一生去挣扎,去追寻,去逃离,我们苦苦流浪,跋山涉水,却依旧回到最初的原点。

你采下枝头的花,轻放于我唇边,命运将我带到你面前,又宣判我们这一世的终结。

屋门终被打开,我见到死神微笑,他敞开双臂,引我投归,我想我惟独遗憾的,是没有向一个人说对不起,他护我,顾我,乞求我,我却伤他,恨他,不信他。

对不起,景深。

我坦然合眼,身体却忽然一松。

眼角有细微的刀光闪光,绑在我身上的绳子顷刻间被割断,扑簌簌滑到地上,死神他拿着匕首,黑着一张脸,望着我。

黯淡的天光中那眉目依稀眼熟,特别是他面门上,从鼻子到嘴唇到下巴,那一道道鲜艳狰狞的血迹。

呃,死神也会流鼻血?

他说:“老姐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我坐床边愣了半天,才意识到,这个一身黑色尼龙雨披的家伙,不是死神,是祝欢。

脑袋里似有根绷紧的弦在这一瞬间“啪”地断了,我无法置信地抓着他的手,生怕他只是一个幻影,我根本顾不上自己凌乱半敞的衣服,只是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着他一双手,我语无伦次:“你……你怎么能找到我……”

那种绝地逢生,在死亡边缘转一圈发现自己还好好活着的感觉,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姐,对不起,我没来晚吧?”他轻声说,然后抱起我。

我也是这辈子第一次发现,这个我只当他是小弟的男人,也会有温暖宽厚的肩膀,我贪婪在这种死而复生的喜悦里,这一刻我不是他的老姐,他也不是我的小弟,他像一个兄长那样,语声沉稳地安慰着惊恐未定的我。

我忽觉额头热热的,一摸,满手的血,这才意识到祝欢的鼻子破了,这是他的鼻血,或者说是……呃,他的脸上,贴近看了也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些硕大的乌青和血痕显示着它们的主人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肉搏,尤其是,他的胸膛,依旧剧烈起伏着,而鼻子上破了一大块肉鲜血淋漓的地方,赫然正是他从前挂鼻环的地方。

祝欢这个人,永远都是那么神通广大,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这里来的,只知他必是来得太急,连鼻子上的鼻环都来不及卸下,这才在斗殴中被人扯了,我光想着,都觉得疼。

“你把他们打跑了?”我心痛地夸奖他,“你真猛!”

“不,那群王八蛋,他们有……”

祝欢的话说到一半,“咣当”一声巨响,像是心脏被重重拍了一记,我大张着嘴,吞进一肚子空气,喉咙口噎在那儿,紧接着玻璃窗爆炸的,是一枚子弹带着热气钉在对面的墙壁上。祝欢一摸耳朵,好家伙,又是一手血。

“他们有枪。”他苦笑着说。

我和他躲在墙角,顺着他的手指往外看去,茫茫雨幕中,依稀有一辆破烂不堪的越野车停在树荫遮蔽处。

“我们开来的车。”祝欢无奈道,“被他们打成这样了,算我命大,总算冲进来见到老姐你了,所以现在出去是个问题,他们是绝对要把我们群灭的……”

这时我不敢相信也得相信了,这不是电影,是实实在在的生死考验,在大雨中的京郊,在这样一座无人的荒山上,在这个我永远忘不了的夏末。

我眨着眼睛,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可视线还是模糊,我早就想不起我的眼镜被他们扔在哪个角落里了,眼前只有丛林昏黄的天色,接天的雨幕,叶间沸腾的雨水,以及这个奋不顾身来救我的弟弟。

愿这夏末最后一场雨,永远留在我记忆中。

祝欢说:“姐,我们必须再撑半个小时,撑到警察来,来之前我报了警,然后我们等不及,先开车赶来了,哎,幸好那次我哥们写了个窃听软件,我看着好玩,就安到姓陈那王八蛋的手机上去了……”

我说:“啊?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那天你们去看流星雨的时候啊,”他一脸理直气壮的表情,“我觉得他不是好人,就给他手机做了手脚,哪知这王八蛋狡猾的狠,手机一直关机,估计有好几个,他手上这个到今天才开机,他的通话录音,就发到我手机里了。”

说着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机,那屏幕已经漆黑,“刚摔坏了,”他郁闷地说,“还要等回警察局去把内存提出来当证据,老姐,说实话,我当时给那王八蛋装窃听,确实抱了一点私心的。”

“没想到,因此救了我的命。”我说,说着开始笑,笑着又开始哭,嘴里是说不清的滋味,我又哭又笑像个傻子一样任由这个弟弟把我搂在怀里,明明挂彩的是他,毫发无伤的是我,他却反过来安慰我。

我老母说得没错,我就是个平时凶猛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我恨我的没用,我的软弱,我说:“对不起,老弟,害你卷进来,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请你下馆子。”

祝欢看了我一眼,若是平时,他一定会说“就你那青黄不接的工资,得了吧。”而我会刮着他鼻子夸奖他“难得你小子用对了一个成语嘛。”

可现在,他却出乎意料地温柔,说:“好,我不但要你请我吃饭,还要听你的话,找到女朋友。”

顿了顿,他说:“姐,要是我实在找不到女朋友,要不你就……”

话音未落,又是两声枪响猛然激起,回荡在屋外。

我听得一缩脖,抖成一团,颤抖着牙关说:“他们在放……放空枪?他们不会打……打进来吧……”

“不会。”祝欢扬眉,半边脸映在窗口投进的并不明亮的天光中,半边脸隐没在黑暗的阴影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听他含着自己脸上的鲜血说:“景深一定会让我们撑到警察来的。”

……啊?!

“景深?!”我瞬间瞪大了眼,“他也来了?他人呢?他怎么没进来?他在哪????”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能安心躲在这里啊?子弹早飞进来了!”

我瞪着这个满脸鲜血的,前一刻还温柔似海的男人,说不出话来。

祝欢又连忙解释:“时间太紧,怕你出事,只有我们俩,我上你家去找他,他一听,就和我一块来了,反正他说自己身手好,就在外面负责引开他们,他料的没错,果然他们有枪。”

……怎么可以这样?!

我在这里像个鸵鸟一样缩着,景深却在外面冒着大雨保护我们,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他为什么会这样!

“……祝欢,我们不能这样,这太没良心了!”

我急得大吼,挣脱着要出去,身子却被祝欢牢牢压在墙角,“你不能出去!”他也大吼,“我负责进来找你,他负责吸引他们火力,这是我们来的路上就商量好的!”

可我们躲着,让他垫背,我一辈子都不会好过的啊,他根本不欠我们!

我疯了一样挣扎,祝欢更像一头疯了的牛,眼眶通红把我按在墙角,黑色雨披往下滴的已不是水,而是他面上的血,只不过这头牛的鼻环已被扯了,只剩一块肉有些滑稽地挂在那儿。

而我明知我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或许还会添乱,但我到底不能安然坐在这里,而让一个与我无亲无故的男人,一个被我恨过伤过欺凌过的男人,为我在外面负伤赴死。

又是几声零星的枪响,接着是一片死寂,连倾盆的雨声,都显得那样飘渺,听不到声音,我的心顿时像被掏空了一样,直觉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生生从我生命中剥离出去了,那种疼痛,比真实更残忍。

是不是,总要失去了,才会后悔。

景深。

景深……

“姐……”

我此刻双眼呆滞又疯狂的神情一定很可怕,祝欢的声音已经带上了恳求,可我铁了心要出去,哪怕出去就是翘辫子,我也想看他一眼啊。

祝欢最终松开了手。

我没命地冲出去,可是外厅只有零碎的桌椅和血迹,而屋外也是倾盆大雨,雨中,一个人影也不见。

第34章(1)

一张椅子横亘在地上,四条腿已被打折了俩,椅子旁边,是半个碎了的碗,碗里还有一些琥珀色的液体,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着幽暗的光泽,而桌椅周围、墙上、地上,都洒着几滩零星的液体,甚至还来不及干涸来不及凝固,触目惊心地、如一个世界在我眼前砰然炸裂——而我宁愿相信它们仅是酒,不是血。

在我于里屋苟且偷生之时,这里到底要经过多么漫长激烈的打斗,才会狼藉至此?

我在桌脚找到了一副眼镜,金边的框架,让我认定它的所属者应该是陈书俊,不管它是自己掉落的,还是被打掉的,毫发无伤的镜片足以显示它的坚挺质量,正好我的眼镜不见了,我就也顾不得什么,直接把它架上了鼻梁,以为能多少能增长一些视力,好方便我出去在昏暗的光线中寻人——

可下一秒,我就忍不住想大骂陈书俊祖宗十八代,这副他一直不离身的眼镜,居、居然是平光的!亏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高度近视,原来,连这都是他装来骗人的!

顿时我想把他撕碎的心都有。

正好祝欢从里屋走出来,他也诧异了:“他们人呢?”

“不见了,”我说:“我们去找找。”

屋子不大,我和祝欢两人把几个房间找了个遍,一个人影都没有。

我最后把目光投向屋外,屋外依旧是瓢泼大雨,雨线在视野里模糊,雨声却一直响彻灵魂深处,夏末的天,哗哗的大雨声竟让我心生寒意,我望着雨中模糊的青山绿黛,那些深深浅浅的原本赏心悦目的色彩,此刻却叫我手脚冰冷,头痛欲裂。

陈信,你是谁。

高望,你是谁。

景深,你又是谁?……

若只是素昧平生,又怎堪见血,怎堪精心的谎言?

忽然脑中浮现一个声音,一个无比急切的男声,他说:“你快逃,再也别回来,永远别回来,别回来……”

那似曾相识的沉喑声线,仿如我兄长,如我挚友,如我夜夜伴我入眠的潮水声,可我想不起来那是谁,他不是景深,不是祝欢,不是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可我与他,又是那么的相熟。

隔着无边的雨声,他在我的记忆深处梗咽,他说:“我妹妹,该和你一样年纪了……”

——砰!

又是一声枪响,如倏然劈下的雷,直把我劈了个通身惊彻,发疼的耳膜告诉我,这声巨大的枪响并非来自记忆,它就在一秒、或者零点几秒前,确确实实、真真切切地响起过。

就如打在我胸口一样,痛苦、窒息、惊恐,一瞬间各种情绪充斥我本就欲裂的脑子,而一抬眼,正好就是墙上惊心的血渍,我当时就跟中邪一样,不要命地跑出去冲进了雨里。

景深……景深……我脑中只剩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找到他,他一定要没事。

要不然,我会疯。

大雨当头淋下,我才跑几步,身子已尽数湿透,可我顾不上再多,我只能跑,跑进深山树林里面,趁祝欢还在屋里进行他第二遍的寻找,我不能让他发现,不然他一定拦住我,而我执意出来,他定然陪我一起,两个人……我不能再拖累他。

就算我和陈书俊他们那些人有什么陈年旧怨,祝欢是无辜的,我俩相识在彼此最落魄的时候,五年来他已照顾我那么多,我却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事。

原来,我竟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

我眼泪鼻涕涌在脸上,又很快被雨水冲走,好容易躲到一棵树底下,抹了抹眼神儿,才发现自己跑了好长一段路,那幢矮小的木屋已消失在视线里,周围仅是丛生的杂草和野树,确切地说,我压根不知道自己现在到了哪里,只记得是循着刚才枪声的方向过来的。

这地方,别说大面积的空旷,连小路都没有,怎么看都不像开车来时的路。

我……迷路了。

天空中有沉闷的雷音,我记得科学常识说,打雷时,不能躲在树底下,可这满目竟是树,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总不成那么准地就劈中我脑袋吧?老天长眼,要劈,也先劈坏人啊!

我仔细回忆着刚才枪声传来的方向,一路摸索着树干,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泥泞里,又不知走了多久,也许是几个小时,也许只是几分钟,老人说大雨中的时间总会被无限拉长,那么记忆中的影像呢?为何我想忘的,偏偏忘不掉,我记住的,却作泡影消散了?

又曾有多少个夏末,我也在雨中,像此刻一样惊恐、无助、不知所措?

人生就像漫长的幻灯片,我们以为是命运的全新主宰,却不过是上一个陈年的悲情循环。

脚下的路开始徒然变陡,我要使劲扣着两边的树皮才不至于从泥泞的山坡上滑下去,山坡下,依稀是一条河,没有村庄,没有人烟,我想起来时并不是这般风景,所以这也许是后山的路?

就在我考虑景深和陈书俊高望他们来后山玩捉迷藏的可能性的时候,天空中一道剧烈的闪电划过,而伴随闪电的,是接连两声枪响!

枪声似乎就在右前方不远处,如此近的距离,让我耳膜胀痛,身体也在巨响中下意识地一缩,这一缩,让我脚下重心一个不稳,两只鞋后跟在泥巴里吱溜一滑,屁股着地,就给溜溜地滑下去了。

我慌了,情急之中抓住身边一束草,管它是大草小草还是长着倒齿的草,救命稻草这四个字在此刻显得如此美妙,可我才美妙没一会儿,连屁股都来不及坐稳,巨大的惯性加上泥土的松弛,让这一束草竟又被我连根拔起,手掌被锋利的草叶划出深深的口子,整个人又往山下滚去……

最终,半山腰一棵树将我的身体挡住,这里地势已稍平稳,我全身是泥,好歹爬起来,还没站稳,脚下又一滑,整个人被倒着往后拖进了半人高的草丛里。“鬼啊!”我一声来不及尖叫出来,嘴已被一只大手严严实实地捂住。

“夏洛。”

那熟悉如亲人一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是他,顿时喜极而泣。

景深,是景深!我居然以这样的方式找到你!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他,可是,他却眉头紧锁,只是用袖子胡乱拂去我脸上的泥巴,说:“祝欢去找你了,你没见着他么?”

“见着了啊。”我激动地说,“这不,我又来找你了,谢天谢地,你没事。”

而他却依旧用那种并不愉快的,甚至可以用寒冷来形容的目光打量我,我被他看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心虚,见他紧锁的眉间,我伸手想去抚平,不料,被他冷冷地转开,只顾自己遥望着右手边的树丛深处。

我视力差,除了雨水和树叶,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估计陈书俊他们就是在那个方向躲着,景深一个人守这儿,既不能让他们打过来,也不能在警察来之前让他们溜掉,前山已被祝欢堵着,这后山约摸就是他们下山唯一的路了。

我只好吐吐舌头,觉得这时候还是不给他惹麻烦比较好——虽然我已经给他添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我站在景深背后,看到他深灰色的衬衣上,满是血渍与泥泞被雨水冲刷后留下的黯色痕迹,连带他的裤脚也挂破了一大块,露出的皮肤,也尽是淤青和擦伤,那些鲜红鲜红的伤口,裸露在大雨中,光是看着都疼。

我一个欺过他恨过他伤过他的人,他还为我,至此。

我的胸口顿像是被撕开了一道贯穿心肺的口子,却不疼,只是钝钝地麻,麻到我几乎窒息。

景深,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们还能重新开始么?

我想这个时候只要他一句话,无论什么,我都一定会答应他,他要带我去哪里,我就和他去哪里,他要结婚,我就和他结婚,他要我,我也给他。

可是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要,他像是一棵菩提,无欲无求,无牵无挂,他说:“夏洛,我真同情你。”

我张着嘴,不知该回答什么。

他转过身,继续冷冷地说:“从今往后,我希望你懂事一些,不要再轻易信人,也不要再任性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机械性点头。

他说:“好了,那你走吧,从那边下山,沿着河走就是公路,搭车回城的脑子,想必你还有吧?”

好吧再怎么侮辱我的智商我都认了,“那你呢?”我问。

他说:“我还要找个东西,刚才不小心丢在这附近了,一直没能找到。”

我讨好他:“找什么东西啊?我帮你找。”

景深看了我一眼,就用几乎是命令的语气说:“你赶紧走,这里不是让你发挥浪漫细胞的地方!”

我:……

以往看电影的时候,我总是恨极了那些拖后腿的女主,明明男主让她走,她却哭着喊着死活不走,到头来害得两人一起悲剧,我恨极了那些磨叽的女人,可这样相似的情景发生在我身上,我却双脚如灌了铅般,如何都走不开一步。

我又怎能忍心丢他在这,一个人偷生?

大雨中,我和他争执起来,到最后他已然怒了,他气急败坏地朝我吼:“你还想怎么样!我没见过你这种女人!”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也怒了,一腔火气直冲脑门,:“那你索性让我死在这啊,你来救我做什么?”

“你是不是真要我把你敲晕了扔进河里去才肯听话?!”

“行啊,你敲啊!”我两手叉腰,当仁不让,论吵架,他怎么可能吵得过我。

“你……”

景深扬起一手,估计是要拍我的脑袋,我也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但他到底是没拍下来,我俩吵着吵着已出了树荫遮蔽的范围,大雨毫不吝啬地浇在我们两人头上,我抹了把脸,清醒了些,也意识到自己确实过分了,见他还愣着,我就推了他一把,我说:“你敲啊?怎么不动啊?”

景深瞪着我,那样子像是要把我给吃了,但还是没有选择敲晕我。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我笑了,顺杆子往下爬,拍拍他肩膀,说:“好了好了,你也别气,我乖乖呆着,绝不给你添乱还不成么……”

——砰!

——砰砰砰砰!!

几声巨大的,接连的,近在咫尺的枪响,在我话音刚落之时,刺穿了这个世界。

我只记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地上,然后我双手瞬间被浸满了热乎粘稠的液体,它们不要本钱地从他的背上、肩上、腰上、一切我所能触摸到的地方拼命地流出来,那一股股喷薄而出的炙热,连大雨都冲刷不去它们的颜色。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那些红色粘稠的液体模糊了我的眼,雨水,血水,泥水,泪水,各种各样的液体混在我的眼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

隐约中,我只感觉到压在我身上的他,又重新站了起来,他站在那里,他如顶天立地的英雄,我听到嘶吼声,碰撞声,枪械声,血与肉崩裂的闷响声,景深,他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竟然不肯倒下。

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片森林,看不清山上的雨山下的河,看不清雨中的流年,我站在夏末最后一场雨中,头痛欲裂,那些鲜红淋漓的液体,它们终于冲开我记忆最后一道枷锁。

景深,原来……是你。

景深,原来是你!!!!

第34章(2)

原来是你……

我跪在树下,泣不成声。

那一年夏末,最后一场雨,下过了时间的界线,永远地落在我的生命里。

漫山遍野,淡红色的液体安静流淌,汇在大雨冲刷成的溪河里,最后渗入泥土,慢慢不见,连叹息都没有。

漫山遍野的青草夹杂泥土,是一股潮湿而浓烈的味道,在那一个黄昏,一直奇怪地侵占着我的嗅觉,它们是如此浓烈,浓烈到让我甚至闻不到满目红色液体的气味,我只能痴枉地伸出舌头,舔舐指尖沾染的,转瞬又被雨水冲走的液体,没有味道,也许我的味觉也失了神,我只能跪在树下,跪在那个蜷缩倒下的身体旁,像一只悲哀的独角兽。

夏末的雨,彻骨的冷。

我紧紧攥着景深的手,削瘦嶙峋的骨节,缠在一起,像至死也不甘的连理树,他的手冷得像冰,这双曾经温柔抚我头发,曾经为我带过无数好吃的,曾经白皙修长,在一屉屉中药香里……让我魂牵梦萦了多少年的手啊……

景深,景深,我一遍遍喊着他的名字,他的眼皮轻轻抖动,他尚有呼吸,他甚至想把手指从我手中抽开,而我只能木讷而固执地,把他的手臂抱在胸口——尽管,那手臂上一道道翻卷又裂开的、那一夜在网吧为了救我而留下的伤痕,它们怵目惊心地对着我嘶喊:夏洛,你配不上这个男人。

那些伤口,就像撕在我身上一样疼,如果可以,我宁愿不要过去,不要那段不堪的岁月,青春青春,青而为春,夏至成伤,命运中的我们,兜兜转转,漂泊多年,竟绕回最初的角落。

可我们已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情,失去了生命,我们寻回的不再是珍贵,不再是期待,不再是圆满。

也许,只懂得了残忍,以及长大。

雨声在耳边,如遥远时光中的潮水翻卷,在大海与人世的尽头,曾有我爱你的年华绵长如传说,可是它们再也回不来了,就如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景深,若是你知道我已经想起来所有,你会不会更加厌恶我?

景深,我看到你倔强阖上的眉目,它们曾经是一扇门,上面有古朴沉静的雕花,门中有悠悠燃烧的烛火,它们曾在我无数个怔忡的梦中,亮起生的光芒,如佛祖座前的长明灯,那光芒温柔而慈悲——可是我却没能抓住,也再也没有机会来抓住了,景深,你无数次的好意,被我的自以为是,残忍地拒之门外。

不过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景深现在还活着,这是让我最为庆幸的事,那些狂乱的子弹没能打到他身体的要害处,也许是老天终归有眼,他在那般危机的关头,也依旧能护着我,还能避开要害处,如果没有我,他或许能毫发无伤躲开这一劫。

我,他的劫数,终归是因为我,他和八年前的那个少年一模一样,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更多的坚强与包容,而他的灵魂未变,那么多年,他还是他,只有我变了。

脑海中的过往片段肆意嘲笑着我的软弱与无知,对此我只能苦笑,当年我是怎样热忱与迷恋着这个男人呵,他与他的药香,曾是我生命的全部,可如今过眼云烟,一切只剩下狼狈。

老天有眼,命运弄人。

警察到最后也没有来。

只有祝欢事先叫的几个兄弟急急忙忙赶到,但陈书俊和高望他们早已在那一阵乱枪狂射后,跑得没了影。

祝欢从他兄弟手里抢了把雨伞塞给我,又扒了件干爽的外套让我换上,我望见他目光中的焦虑,却只能低低地应了声:“谢谢,我不用。”

“姐……”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景深,欲言又止。

景深只躺了没一会儿,又强撑着站起来了,他全身都是淡红色的,雨水冲刷过的血迹,他依然倔强地倚树而立,与八年前的影子重叠,但八年后的他站在树下,不再看我,他只问祝欢说:“警察还没来?”

虚弱到喘息的声音,如风中摇曳的烛火,他每说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不由得狠狠痛一分。

“警察?别提了,那几个王八蛋的后台大着呢,走吧,我兄弟开车过来了,就在下面,先去医院,你们俩小命还在就好,别的事回去再计较。”

景深叹了一口气,也许这个结果,他早就想到了,只有我,天真得跟个傻子一样。

“我手机也坏了。”祝欢一边叫人把景深搀扶下山,一边摇头抱怨,拎出他半只被踩得破烂的手机,说:“本来这里面有我窃听来的内容,这下完了,那些王八蛋后台大,估计连立案都不会给我们立。”

“啊?!”我急了,连忙说:“这就不管了?我也是证人啊,这绑架杀人持枪的,警察和法律都不管他们么?”

祝欢和景深同时用看脑残一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解:“那你的伤,景深的伤,都白受了?”都……为了我……?说到景深两个字,我心里又狠狠地痛了一下。

“回去再议。”祝欢说。

几人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一路开进市区,景深坐在后座,脸色惨白,浑身是血,肩上臂上扎着的布条,早已被血水浸透,我几乎难以去想到底有多少发子弹,打进了他的身体。

就算不是致命要害,那也是生生的血肉啊!若不是我当时固执,若不是我拖累他,他也不会伤成这样,如今他心里,该有多厌恶我?

我抬眼偷偷瞧他,他双唇紧闭,湿漉漉的发丝贴在两颊上,还有几缕垂在眼前,随着车子的震荡无力摇摆,我想帮他理开,刚伸出手,就见他眼睛一睁,直直望着我,我顿时吓得缩回手去。

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他这样冰冷没有温度的目光。

像是有最后一点温暖的光芒,也在我生命中熄灭了。

“对不起……”我只能闷闷地对他说,声音却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车子停在路边,我看了看窗外,这地方我还挺熟,路边那家招牌鲜艳的酒吧,名叫神话,是祝欢驻唱过一年的地方,也是我常常来蹭酒喝的地方,而隔三条马路,就有一家挺大的区级医院,景深这伤势,如果再不就医,恐怕失血过多都会没命。

祝欢坐在前排,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来说:“景深你的枪伤,去正规医院……会有麻烦吧?”

“那去我的诊所吧!”开车的那位哥们连忙说,“小诊所,警察也查不过来,去正规医院就怕他们又找你灭口,这年头,借医疗事故杀人的可多了……”

我本来还想打趣这哥们,他的诊所是专治不孕不育症的,也亏他好意思说,只是听到他说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心情瞬间跌落到低谷。

医疗事故。

杀人。

仿佛有一盆冰水当头泼下,我四肢冰凉,如坠冰窖,那样不堪的过去,而我得幸活下来,却仇将恩报,还把景深伤成这样,他心里的伤口,恐怕比身上的更深。

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与他在一起,还有什么资格求他原谅?

“随便。”——我只听到他低声地与祝欢他们聊天,他说:“去诊所吧,我也是医生,自己能处理的。”

祝欢估计是见他没什么事,就也高昂了兴致,放大声音在那拍着身边哥们的肩膀,笑说:“他还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哦,你不是想学医么,拜他为师吧,哈哈哈。”

“喂,阿欢你不是还自诩哈佛毕业生吗?那天你还拿毕业证给我瞧来着……”开车的哥们一脸不服气。

祝欢闻言大笑起来,他们再说什么,我听不清了,我脸颊一侧靠在车窗上,红绿灯在街角闪烁如雾气,车子刚要开动,我盯着那雾茫茫的光影,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我说:“我要下车。”

“姐你想干啥?等会我送你回家啊。”祝欢说。

而景深只是看了我一眼,又顾自合目养神,这更让我郁闷懊恼,我说:“我没事,你们去诊所吧,我就想一个人走走,或者去喝一杯。”

说完我就打开车门,往那家名叫神话的酒吧走去,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休息,我只想喝个烂醉,忘了所有,如果麻木可以减轻痛楚。

祝欢说:“姐,那我陪你!”

“不用了。”我开门就下去,连伞都顾不上拿,也许我骨子里就是个懦弱的人,见不得他受伤,更见不得他痛苦,每当我无能为力时,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我疯了一样,想从他身边逃开。

“夏洛,你还是这么不知自爱。”

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祝欢不会这样说,语声中那种陌生的冰冷,独独属于景深的,又或者,只是我幻觉的——当我回头看时,面包车已越过红绿灯,消失在雨雾茫茫的车流大海中。

是,我不知自爱,他到最后,还是恨我耻我的,我想着那个声音,站在十字路口中央,憋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扑簌簌地落下来,决堤,心痛到无法自持。

我在酒吧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几年不来,这里的招待都换了新的,大概是看我面色不善,又浑身血渍,也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搭讪,我一个人喝着度数最高的白兰地,浑浑噩噩就到了天黑。

昏暗的灯光中一个穿着破烂西装,形似乞丐的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看了他一眼,并不反感,只是心想居然还能在这碰到比我更落魄潦倒的人。

“嘿,哥们,你也失恋啦?”我向他打招呼,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也许,同是天涯沦落人。

“不,我失业了。”他说,说着,摘下他缺了半只角的墨镜。

如是以往,我必是一口酒喷出来,这……这这这个人,竟然不是别人,就是时下失踪的,因官司缠身公司破产人人喊打的让景深找了许久的,今、良、义!

可见江湖何处不相逢,但如今我早没了那份心性,只是无力地笑笑,说:“原来是长生大师。”

冒牌货今良义的脸上,早已不复往日的红光满面,连带那些赘肉,都跟打了瘦肉精似的,只剩一层层垂坠下来的皮,挂在两颊上,除了丑,还是丑。

不过,我又何尝不丑呢?我一边灌酒,一边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今良义也是,大概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几杯酒下肚,也开始笑,又笑又哭,像个疯子,又像个孩子。

总之,就是我们两个傻子对坐,又干杯,最后成了相互吐槽。

今良义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回来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当年能忽悠到这么多善男信女的根本原因,就是凭着这一张嘴。

“我老婆跟县委书记跑了,儿子矿难死了,我被下岗了,你说,你说我要怎么活下去?”

今良义的故事说到最后,一杯酒扣在桌子上,那些透明的液体从桌上落到地上,也从他的眼中落到脸上,我从来没想过,当舞台的灯光暗去,当华丽的浓妆卸了,这样一个苍老的男人,居然也会当众落泪。

我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看来我们都一样。”

今良义哈哈笑了,说:“说说你的故事吧,老哥我算命是瞎扯,但至少是个绝好的聆听者。”

那一夜,糜烂的雾雨光影中,我喝完最后一瓶酒,对他讲了我曾经的故事。

我曾经爱过一个少年,他叫景深。

第35章(1)

漫山遍野的薰衣草开花了,我依稀记得那些指尖与裙角间匆忙滑过的花香,它们在我无数个梦里,伴着大片的海水浸透我的骨骼,记忆化作细碎的残片,如枝叶间的阳光落在我苍白的掌心,我总也抓不住它们,二十五年来我第一次抓住它们。

山野尽头,是蔚蓝的海岸。幼时我常常在这里望着父亲出海的船,目送那些深色浅色的帆影消失在大海与天空的深处,父亲是老船长,我总央求着父亲带我一起去,去看童话里的王子和人鱼,可我一次都没能如愿,父亲只教我专心学习,考出洛城,去看外面的世界。

父亲说,除了大海,世上美丽的东西还有很多。

父亲说,我生来就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若一辈子住在洛城,不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惜了。

父亲说,不走出洛城,不知道什么叫做繁华。

父亲是见过世面的,可我没有,洛城里大部分人都没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对于洛城里大部分人来说,是一种甘愿接受的人生,没有多么大的欲望,卑微而快乐,正如这里说是城,不如说是镇——在中国地图上,连一个小点都找不出的沿海边镇。

可惜,那时我总也不用功学习,觉得外面的世界也不过如此了,正如洛城新开的那家百货大楼,父亲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繁华,说的不就是百货大楼吗?

“洛洛,你画什么呢?快要交卷啦!”

任家月的脑袋凑过来,十七岁的我,穿着水手校服,我慌忙把画了一半的稿纸塞进抽屉里,桌上剩下我大片空白的物理卷子。

人有时不开窍,真的没办法,我只迷恋着绘画与色彩,数理化的科目对我来说就是天书。

一张满满当当的卷子被任家月递过来,“好啦好啦,快拿我的卷子去,一会放学后记得带上我啊!”

“家月你最好了!”我顿时喜笑颜开,赶紧奋笔疾抄,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后半句话的意思:“什么放学后?你让我带你去哪?”

“还用说么?”

“……啊?”

“景家药铺啊!”

“……啊?”

“你最近放学后都翘了社团活动,不就是去药铺见那小子吗?”

“……”

“不过那小子还长得真好看啊,洛洛你真有眼光,嘿嘿嘿,你们那个过没有呀?快告诉姐姐……”

我揍她:“任家月!我觉得任八婆这个名字更适合你!”

铃响了,我当即把卷子一盖,如刑满犯人一般,抓起书包,果断夺门而出,人都说我和任家月眉目酷似,长得好像双胞胎,可她从来都不明白我的小心思。

我去药铺抓药,我妈患有风湿,一到换季就苦不堪言,西医诊了许久都没起色,直到前些年景家药铺开张,人们说这新来的景医生心地极好,医术也是极好,时常给人免费看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托老医生开了一张方子,简单的几味药,一帖下去,也是奇迹,纠缠我妈多年的风湿痛竟然缓和不少。

那之后,我就成了这家药铺的常客。

这位当家的景医生,年已古稀,平时一心守着药铺,为人相当低调,人们景医生景医生地喊他,只知道他姓景,却不知他的名字,渐渐的这位喜欢把满头银发在脑后扎成一束的老人就带上了神秘色彩,特别是他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好像能看穿任何一个人的心底事——那个TVB武侠片热播的年代,坊间就诞生了传说,说他景医生其实是位归隐的神医,而武侠片里的神医都有一身好本事,甚至知晓天文地理,过去未来,可惜人们仰着脖子求他多年,既未见他在月黑风高的夜里飞檐走壁修炼神功,也未见他掐指一算一语道破天机。

武侠片里的传说终究是虚构,日子久了,坊间流言止息,洛城重归平静,偶尔会有几位从港台出海归来的船员,说起那边的繁华世界,言语中不无羡慕,人们再提起景医生,他们便会神秘兮兮地说:那边有一位著名的风水师名号长生大师,不但知晓天文地理过去未来,还有一手好医术好功夫,据说抗日战争的时候单挑过一个排的日本鬼子,正好前些年啊他退隐了,瞧瞧,这是他早年在报纸上的照片啊,那叫一个潇洒如神仙啊……

说着,他们会从怀中掏出皱巴巴的陈年报纸,纸上竖排的黑白繁体字一块块昭示着那段不平凡的却已逝去的岁月,正如他们生满茧子的黝黑手指试图抚平纸张上的褶皱,那些泛开的,汗渍,水渍,以及茶渍,或是其他不明液体——也许其中有一味我们称之为眼泪的东西,苍老的船员用固执的乡音讲述他们在大海另一边的世界的见闻,以及那些不为我们所知的历史——在他们的眉飞色舞中,围观的人们看着报纸,连连说着“嘿这人仔细看了还真和景医生有七八分相像”,可是相像归相像,景医生不承认,人们也就慢慢失去了较真的劲儿,只道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就随着那些扬帆的船儿离开了洛城,去到海的另一边,再也没有回来过。

任家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都没有想过离开洛城,我生性散漫,只喜欢坐在海边安静画画,听破晓时分潮水哗哗涨落中海鸥扑棱翅膀的声音,对我来说那是比电视里演唱的歌曲好听一万倍的天籁。

而任家月的父母身体都不好,她也不愿意抛下父母一个人去远方,即使她还有个在医院当外科医生的哥哥,但她很少提起,说是父母重男轻女,家里所有的钱都花在培养她哥哥上了,她从小就讨厌这个哥哥,我自然是站在她这一方,对素未谋面的她的“哥哥”心生鄙夷。

“要是有个白马王子来追我就好了,爸爸妈妈也不用每天夸我哥优秀。”任家月常常在午休时捧着图书馆借来的言情小说发呆,我就笑嘻嘻地安慰她:“家月你长得这么好看,以后追你的人不要太多哦。”

“夏洛你这不是变相的夸自己嘛!”——每当这时她手中的书总会往我头上砸过来,是的,许多第一次见到我俩的人,怎么都不信我们其实没有血缘关系——虽然我宁可不要这副相貌,宁愿她门门课程满分的聪明脑袋能分出一半给我。

平静的岁月就这么在洛城缓缓流淌,我以为我散漫的生命就是这样了,可这个想法在去年冬天被改变,景家药铺的掌柜换了人,景医生退居幕后,接班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他叫景深,大学毕业后回到故乡洛城和祖父来学医,据说过两年还要出国深造。

我喜欢喊他阿深。

阿深总是坐在红木柜台后面,安静望着街上每一个行人。药香缭绕他身边,浓烈的,清淡的,苦涩的,甘甜的,世间百味在他掌中,虔诚如叩仰神佛。他有时也会笑,那笑容温柔而慈悲,如参天树上照下光影,稍稍仰头,就让人忍不住落泪——即便那个冬天我第一次见他,依旧没能逃过。

那时我脑子不行,只有运动细胞极好,一路飞奔,足以把任家月甩出几条街,到了景家药铺门口,却发现门口站着好多人,哦,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在老医生的坊间八卦最盛时,这儿都没有如此热闹过。

“出什么事了?”我抓了一个围观的群众问他。

于是这位大叔眉飞色舞向我描述:“你不知道吗?下午百货大楼出大事了!抢劫啊,足足五个抢劫犯,珠宝柜台那些个售货小姐啊,当时就吓得晕过去了,还有个没晕的,被捅了三四刀,血流了一地啊……”

“啊?没人报警吗?”

第35章(2)

“公安来晚啦,公安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哎这百货大楼看着漂亮,也不安全哪,小妹妹你可别单独一个人去,如果非要去逛,就让叔叔陪你去……”

“喂!你等等啊!”我脑门一阵黑线,这年头的大叔都是怎么了,“那后来抢劫犯呢?你们都围在这儿干啥?”——感情抢劫犯还跑进景家药铺去了?这听着就跟我物理能考及格一样搞笑。

“不不不,是药铺的景医生制服了劫犯!他那身手啊!嗖嗖嗖的!真的跟武打片里演的似的!这不,人家记者都等着采访呢,咱们也看热闹来了,可惜啊,人家下午从公安做了笔录回去,就再也不肯出来见我们一下……”

这下轮到我惊讶了,想不到景老头风烛残年之身,真就有那么好的身手,如坊间传闻中的一样,其实是个不世出的绝代高手?那可真是深藏不露啊深藏不露,他一般不出手,也不需要世人,世人需要他时,他才会化身正义,救民于水火……哦,妈的,太帅了,身为一个狂热武侠迷的我心中顿时腾起一阵熊熊的热焰,要不是景老头已是我爷爷辈的人,我真想立马冲进去开个表白什么的!

实在不行要他教我几招也是好的,如果他不肯教,那我就跟阿深去撒娇,撒娇不行就撒泼,阿深人那么好,一定会帮我求他爷爷教我的!

我心中打着小算盘,穿过人群,七拐八弯绕进一条小巷,在一处放着两个废弃柴油桶的墙边停下来,这面墙翻过去,就是景家药铺的后院,过去我常常借着抓药去找阿深玩,日子久了,老医生似乎有些不快,我也没有多想,转为偷偷翻墙进去,反正阿深永远是欢迎我的——在一个月前我从这堵墙上摔下来之后,阿深留给我一个电话,再也不许我从这儿翻过去了。

可我总是小孩子脾性,想给他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当然不会听他的。

扳着墙头,三两步蹭上去,双手一撑一翻,我又一次来到景家后院。

夏天的院子里,是层层叠叠的树影,我熟门熟路绕到东边的书房,一般这个时候,都是老医生在外面掌柜,阿深在书房里看书,阿深的书桌上,放满了砖块一样的大部头,医药化学生物等等古今中外各科领域都有涉及,他仿佛永远有看不完的书,我第一次见时,羞愧得差点儿想钻进门槛的缝里面去。

“洛洛?”一个意料之中的声音从书柜后面传出来,“你又爬墙进来了?”阿深皱着眉头走过来,帮我掸去校服裙子上的灰——即使这个样子,他也是认真的,和他埋首与各类学术著作时一样的一丝不苟,所以我总是气他,为了看他皱眉时好看的面孔——不管怎样,我就是想让他注意我,无论用什么方式。

可我直勾勾的目光一如既往被无视,阿深给我掸完灰,就撇下我,走到自己书桌旁,把一叠纸放进抽屉。

“那是什么?”我好奇问他,他的动作之快,让我只来得及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虽然,就算他给我看,英文考试一向不及格的我恐怕也是看不懂的,但这阻挡不了我的好奇心。

阿深犹豫了一会,才说:“录取通知书。”

他眉间的犹豫很是明显。

那一瞬间,恍惚黄昏前所有的暮色都投进木格子窗棂,我晕晕乎乎,似有根本不在这个世界的感觉。可是我知道阿深的为人,他从来不说谎话,从来不肯骗我——即使这个时候,我宁可他骗我一下,哪怕是一个拙劣的谎言也好啊。

我又明明知道,这仅仅是他不愿意告诉我。

原来他们都是清醒的,只有我忘了,只有我忘了阿深不过是在洛城里短暂的驻留,小小的洛城根本容不下他这样出色的人,属于他的世界,在大海的另一端,在老船员们述说中的万丈繁华里,他不会为了任何人停下他追逐学问的脚步。

“恭喜你啊,是美国的学校吗?什么时候走呀?”我努力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阿深没回答我,只说:“走,我们去海边。”

我尚未反应过来,他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我给吓了一跳,长这么大还没被男生拉过手啊,他他他他他他怎么就……我又享受又挣扎地抬眼瞧他,可他的神色无比自然,好像手中只是拿着一本书,或是捏着一块木头。

“……阿深?”我张了张嘴,喊他名字。“嗯?”他转过脸来。我又赶紧低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路上我坐在他单车后面,远处的海风穿过山尖和树梢,扑簌簌吹在我脸上,以前阿深骑车载我的时候,我总喜欢踢踏着双腿闹腾,好让他骑不稳,而他的技术往往比我想象中的好——可是今天我竟然失去了兴致,只是愣愣看着他白颜色衬衫的背影,我清楚知道夏天过去,这个少年就会去到大洋彼岸,回去真正属于他的世界。

他会想我吗?

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就像一簇火苗,不停地在我心里烧。

“阿深,我好想学武功啊……”我拐弯抹角地说,“可是你爷爷好像不怎么肯理我……”

“女孩子家学这个干什么,你还是好好学习吧,等将来……将来你考上大学后,如果还想学我可以……教你。”

“咦,你也会吗?”——什么将来教我,你丫不是要出国么,我失望地想,这是哄我还是显摆呢。

“我当然会啊,爷爷的身手说不定没我好呢,哈哈。”

“嘁,你别臭美了,我可没见你出手过,倒是你爷爷,今天在百货大楼空手打败了抢劫犯,你家门口人山人海的。”

阿深笑了,空出一只手,转头摸摸我脑门:“傻丫头,我爷爷今天一整天都在家里呢。”

——啊?!

短短一个傍晚,我大脑接连二次短路。

原来人们口中的“景医生”说的不是他爷爷,是他,也难怪我们溜出来时,他坚持要走后院门,我还纳闷要绕这一段远路。

原来,人们口中身手盖世的奇人,居然就在我眼前,那么能和他在一起,绕再远的路,我也是乐意的吧。

我更加舍不得他了。

“那你教我嘛教我嘛教我嘛!”死缠烂打是我对他用的杀手锏,他一向招架不住我捏着鼻子的被任家月称为“好恶心”的嗲音。

“我说了,以后等你上了大学,有空我就教你。小洛洛,现在你的任务是学习。”

“……我们有以后吗?”

那些弯弯长长的公路被我们抛在身后,眼前是豁然的海岸线,成群的海鸟栖息在沙滩上,一有人走近,它们就呼啦啦地展翅飞到极远的地方,无边的海水拍打着冲刷着黄昏时的霞光与照影,除了我们,海边一个人都没有。

“傻丫头,想什么呢,谁说没有以后。”阿深使劲刮我的鼻梁,又弯腰捡起一块贝壳,用力抛向远方。

他永远是这样,从不说喜欢,更不说爱,他像是一株颜色纵深的树,我读不懂,只见到他枝叶间渗下的光影,像一缕缕细腻却抓不住的感情,灿烂,安静,温暖,却终究没有实体,只能放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怎样都偷不走,留不下,他属于任何人,又不属于任何一人。

我说:“可是你要去留学了啊。”

“谁说我要去留学了,录取通知书而已,如果你不想让我走,我就不走啊。”

我永远记得这一刻,一波白色的海浪拍打过来,我在十七岁的夏天捂着我淋湿的裙子,眼见阿深款款俯下身子,他将我拥在怀里,温柔的声线如海面上细碎的黄昏,散散地落在我耳畔,许久还有光芒。

我当然不让你走啊!

那时,我以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孩。

第36章(1)

可这个夏天走得特别急,好似潮水涨退之间,一整个季节的颜色就匆匆淡去了。

景家药铺没有点灯,门庭冷落,在大雨即将倾泻的傍晚,光线昏暗,红木柜台与壁上药屉上的雕花,模糊得只剩下轮廓。

我持伞站在墙角,我是来找阿深玩的,可是门厅处的争辩声传入了我的耳朵。

“我已经说了,今年不想出国,我觉得自己学的东西还没有够!”——这是景深的。

“哦?那之前心心念念要出国深造的人是谁?”——这是他苍老的祖父的。

“爷爷,我的确想去留学,也拿到了通知书,可是以我现在的知识真的还不够,我想再留在这里和您学几年中医,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和您一起帮助别人,您是悬壶济世的老中医想必能理解这种感受,这是在学校深造多年也学不到的,而且您也常说凡事不能半途而废,我自家医术还没学全就去学西洋的医术,这怎么好?”

“说了半天,你还是要放弃?”

“不是放弃,我是……”

“阿深,你非要我把话说破了?你和夏家那个小姑娘不适合,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

“……什么叫不可能?”

“你啊,从小就是个老实孩子,爷爷看着你长大,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爷爷明确告诉你,你不可以留下,你是鱼,你是鸟,你的世界在海阔天空的地方,无论如何,你都不可以放弃你自己。”

“爷爷,我没有放弃,我只是……”

“我说了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爷爷,你讲不讲理,洛洛她有哪里不好?你要一次次讨厌她?爷爷,你拆散了爸爸妈妈你还不够吗?”

——砰!

重重的摔门声,在乌沉沉的天色中,景深倔强的身影大步离去,随着风卷落叶,消失在长街尽头。

我傻在那儿,居然没有追上去,而回了家。

“洛洛,快去换身衣服,陈先生要来了。”

我一回家就被我老爹逮着了,诺大的家里,此刻灯火通明,平时舍不得点的水晶大灯已明煌煌地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擦得发亮的长桌上,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高档餐具,干花铺在客厅每一个角落,芳香四溢。

窗前笔挺挺站着的中年男人就是我爸,长年航海留下的沧桑与威严镌刻在他的眉宇间,宽阔的背影如甲板上的重钉一般扎在那儿,颇有一份不怒而威的气势。

是的,他的名字让海上无数盗贼闻风丧胆、让无数想贪小便宜的船员不敢妄动半分,他出海二十年来不曾有过半次差错,人们都说,他是大海中的——传说。

在他死后数十年,依旧有人在海边为他立庙,当做海神一般供奉——陈氏海运集团里名气最大、经验最丰富、也最铁面无私的船长——我的父亲,夏远航。

这个时候,我爸是陈氏集团最器重的一个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这怎么看都是一副盛情款待贵客架势的厅堂里,我一如既往地不肯听话。

“爸爸你整那么严肃干嘛呀,陈先生又不是第一次来。”我撅嘴。

“你……你这像什么话!”我爸低声训斥一句,又转过身去,其实细看了,他威严的面孔上,还是有那么一分慈祥在的,只不过,被他藏得很好。

我扮了个鬼脸,还是上楼去换了一身可以见客的衣服。

“洛洛,一会你回自己房间去,爸爸和陈先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谈。”可是我刚下来,我爸又把我赶回去。

我吐槽:“看看也不行吗?那还要我换什么衣服,爸爸真是的!”

父亲口中的陈先生,就是陈家独子、陈氏海运集团的继承人、南方海域名响当当的青年才俊——陈信,也是我爸唯一需要效忠的人。

自我有记忆起,我爸就已经是陈氏海运麾下一名船长,后来陈信接班,把最主要的几条干线交到了我爸手中,自此,我爸得到器重,更加忠心耿耿,在其他船长们应着那不成文的规矩伙同手下船员私吞油水时,铁面无私的我爸就如一阵秋风扫落叶,不但肃清了自己手下的队伍,还要去管别人的,这一举动被许多捞惯了油水的船员们憎恨,却被陈信看在眼里,陈信是个惜才的人,此后凡事重要货物的运输,都放心交给了我爸去负责。

我爸也是上天眷顾,出海多年,从未有一次出过差错,偶尔几次天气恶劣遇上风险,也都一一避过,陈信越来越器重他,甚至当众说过:“我敬夏船长如我父亲。”

那年陈信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坊间多有传闻,说那位一夜暴毙的老人其实是被自己儿子害死的——不过空口无凭,这一点儿也不妨碍身为独子的陈信大大方方继承家业,在父亲去世后,陈信真的敬夏远航夏船长如父亲,可惜我爸没有那份野心,也不愿接受那份福气,只是安安分分做着他身为一个下属该做的事。

我知道老爸素来严厉,嘴上抱怨几句,就也乖乖地上二楼去了,趴在围栏上看着,心想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东西要交给爸爸去负责,好像很重要的样子呢。

这时屋门门铃响了,我爸匆匆迎去开门,不一会,陈信和他并肩进来。

我咂咂嘴,陈信真是越来越气派了,我远远看着楼下那位带着金丝边眼镜,一身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这个男人,光是站在那儿的气派与锋芒,就已把满堂闪耀的灯光给比了下去,看来这人的气质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出来的,要是我有一天也能这么潇洒,阿深会不会对我刮目相看呢?

我扳着手指,又安慰自己,陈信他再怎么帅,也和我没关系,他怎么能比得上阿深。

世上只有一棵树,我站在树下,那些夺目的光芒穿过它的枝叶,化成千般温柔与慈悲,世上只有这么一棵树,光年无限深远,我站在那儿仰头看,会忍不住落泪。

世上只有一个景深。

——“老夏啊,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别这么客气,你看你,这不是把我当外人么?”

——“呵呵,陈先生说的哪里话,快请坐。”

——“你呀你,就当我来串门不行么,下次别搞这么热情了啊,我今天来就是说那件正事,我最倚重的就是你了老夏,这个季度的货啊,比以前‘重’……”

我好奇听着楼下的谈话,听了半天也不感兴趣,父亲生意上的事,我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两个男人谈得跟机密似的严肃兮兮,我却听得稀里糊涂,还怕被老爸责骂,最后打了个哈欠,还是回房间睡觉去吧我想。

可是天往往不遂人愿,就在这个时候,客厅的电话机要命似地响了起来。

我爸正和陈信谈到关键地方,这刺耳的电话铃顿时让他眉头大皱,他自己的电话一般都会打到他手机上,我妈又闭门不出很少有社交,我除了老师告状或者任家月找我,也很少有电话。

那铃音一声接一声,执着地就是不肯停下来,我爸道了个歉,暴躁地提起话筒:“喂,谁啊?……什么?你找洛洛?你是谁啊?她不在!”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我爸匆忙和陈书俊继续之前的话题。

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傍晚,是景深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塞给过他一张照片,背面写着我的号码,我以为他扔掉了,可是他放在钱包里,珍藏了许多许多年。

被我称作苍井空的女孩,十七岁的白色棉布裙,树下大片大片的光影,华丽,纤细,纯净,那不是别人,是我啊。

许多年后,《葡萄树之恋》热映之时,我望着海报上关于最纯净的爱情的宣传语,我摇头叹息不过如此,世上只有一段初恋,世上只有一个他。

最后他出国了。

我爸的反对,景爷爷的反对,我的懦弱,我的自卑,我在夏末最后一场大雨中,我对他说你滚吧,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我狼狈逃离,我连送他的勇气都没有。

半年后,我爸海难,船毁人亡。

南方海滨的气候,长夏无冬,就算到了冬季,往往也与春天一般暖和,然而这一年的冬天,似乎格外的冷。

家里燃着哔哔剥剥的炉火,炉火明明灭灭,映在炉火边我母亲的脸上,她膝上裹着厚厚的羊毛毯,她蜷坐在炉边的椅上取暖,炉火如此暖和,可我们的脸上都是阴云愁容,甚至我妈还有难忍的痛苦。

堂皇大厅,空旷落寞,整个屋子,除了厅中燃着的炉火,竟再无明亮的东西,房屋之大,华美装修,蒙然黯淡,一切一切,都与这屋内装潢格格不入,这一年,我们是如此落魄寒碜。

对面的墙壁上,朴素的相框里装着我爸,他依旧英气逼人,他依旧轩昂而笑。

我妈看着,低低叹息一声。

我煎了药,让我妈喝点,她摇头,摸着我齐腰的长发痛惜:“以后不要煎药了,咱们欠了十辈子都还不尽的债,哪里还有闲钱喝药。”

“可是,妈,你的膝盖疼啊,天一冷就疼,哪能不喝药。”我心里一疼,拿起药碗逼我妈喝。

我妈说:“我的风湿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病了,不碍事的,洛洛,你还是收拾收拾,离开这个城市吧,去他们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不要管妈了,妈会照顾好自己。”

我当然不会抛下我妈,世界那么大,只有这里才是家,我搜肠刮肚想着安慰我妈的语言,我家屋门被敲响了,一声接一声,急促而暴躁,跟催命似的。

我妈一惊,手中药碗差点儿掉下来。

妈的!那群流氓又来了!

第36章(2)

不顾我妈阻拦,我二话不说拿了菜刀去开门,我料得没错,门口站在的又是他们,从前是我爸手下的海员,我爸一死他们就变脸了,一个个提着棍棒来讨债,脸上笑容暧昧而猥琐,我每一次见到他们,都免不了被恶心一场。

“夏洛,你家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还债啊?”一个穿着灰色衬衫的男人阴阳怪气地冲我笑,露出一排黄板牙。

我怒:“你们有完没完,我爸遇难的抚恤金还没给呢,我家什么时候欠你们债了,是你们欠我们的好不好?!”

灰衬衫的男人开始怪笑:“就夏远航那个甭种?死了都是污染大海,还想要抚恤金,做梦!”

又一个提棍子的男人起哄:“夏远航这个怂货,活着的时候没干好事,死了倒留下个漂亮女儿,哈哈,他是不是以为生了个漂亮女儿就可以替他还债啊?”

一群猥琐男人淫笑起来。

“我操!不许你们侮辱我爸!”

我急了,愤怒地挥着菜刀往身前一撂,可是我到底没多少力气,我的气急败坏,只能惹来男人们更放肆的笑声。

“夏洛你记着,你们欠我们陈家三千万,是人民币,记着啊,不是日元,更不是越南盾,是人民币!”为首的一个男人把棍子往地上一伫,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崭新的一百元,故意弹在我脸上。

我厌恶地呸他。

“想要吧?嘿嘿。”那男人喉结滚动,发出低低的嘲笑声:“不瞒你说,夏远航的两百万抚恤金早就发下来了……”

我一惊:“你说什么?!”

“可惜……”他嘿嘿冷笑:“早被我们哥几个分了,你还想要?你求我啊!妈的,夏远航活着的时候,没少迫害我们哥几个,每次出海,一分货都不许我们动,你说,有这样不懂做人的船长么?”

身后一群男人哈哈哈大笑起来:“哎呀,那些年啊,咱哥几个真是生不如死啊,所以夏远航那怂货是活该去死,他早就应该去死!”

我一瞬间明白了他们的心思,眼泪不争气地滚出来:“我爸是秉公守职!你们几个不要脸的私贪船货也就算了,连我爸的抚恤金都要吞,你们还是不是人啊畜生,我要告你们……”

“告啊?小夏洛,你告啊?”我引来的却是又是一阵哄笑,“你也不看看陈家在南方的地位,是你这种屁民告得动的?哈哈,哥几个,杀人放火都不犯法,你去告啊,你要是还不出债款,哥还要告你呢。”

又有人接话:“其实呢,把抚恤金还给你也不是不可以,哈哈,小夏洛啊你爸给你生这张脸可不是摆着看的。怎么样,考虑下吧?陪咱哥们儿睡一晚,就给你一万,睡半年,你就可以把抚恤金都拿回去了,多便宜的交易啊。”他转头冲着他的哥们哈哈大笑,“夏远航泉下有知,也一定会高兴的,你们说是吧?”

“哈哈,老大你真有眼光,要不咱来打赌?赌这妞儿还是不是个雏?”

“哎哟,我赌她还是雏儿,瞧她这样子,哈哈哈哈……”

“小洛洛,告诉我们,你还是不是雏儿吧,啊哈哈哈,哥给你两万一晚上?”

我一时悲恨,一刀往那男人裤裆里扔去,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痛苦尖叫,男人捂着裤裆蹲在地上,半天直不起腰来。

“臭婊子,你找死!”——他们提了棍棒正要上来打人,忽然被院子里快步冲进来的有一群人拦住了,“喂喂喂,让路让路,你们干什么的?让开。”——这几个人一个个膀大腰圆,穿着标准的保安制服,先前还嚣张的这群流氓见了,竟然一下子萎了,慌慌张张往外退去,连他们倒地痛呼的老大都顾不上了。

我看到一辆高级轿车停在门口,车里走出来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父亲在时,他是我们家的常客,他不是别人,是陈信,他的脸庞年轻而干净,一身西服也是非常妥贴合理,除去他拇指上的翡翠扳指略显富贵,全身的气质,只能用意气风发来形容。

“我才出门两个月,怎么就发生这种事?老吴,你躺地上做什么?”

陈信慢条斯理地扫视一圈,又踢了踢地上的家伙。

那位流氓老大支支吾吾:“少当家,夏远航那船遇难,损失三……三千万的货,您出门前千叮万嘱,要夏家还债,哥几个,才……才为您……”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我看到陈信眯起他危险的眼睛,他摸着扳指:“我说过,那只是一场意外海难,船上的货虽是这季度最重要的一批,但海龙王要收走,我们也怨不得……老吴,你说是不是?听说你们还吞了夏远航的抚恤金?”

那老吴顿时面如土灰,屁滚尿流地跑了。

“哎,只可惜,我折了一个夏远航,这才是最大的损失。”

陈信叹了口气,脸上是无尽的惋惜与缅怀,然后他伸出手,居然来擦我脸上的眼泪。

“洛洛,”我听到他说,“别哭,你有一个好父亲,我手下两百多条船,你父亲是唯一一个出海二十年没有私吞过货物的船长,他是最伟大的船长,身为女儿,你要为此感到骄傲,你父亲的抚恤金,我一分都不会少给的。”

我心中一酸,又哭出来,他的指尖在我脸上轻柔磨蹭,这是我第一次靠他那么近,这个意气飞扬的高不可攀的男人啊,陈家的独子,陈氏海运的接班人,他居然会如此安慰我,那些被海水埋葬的过往啊,每当提起总叫人忍不住湿了眼眶,以及那年夏天的光,在深深浅浅的光影中飞往大洋彼岸的少年,也许要注定被我遗忘。

——“洛洛,你这么漂亮,做我女朋友吧。”

那一个冬天,有一个男人,他仿如梦幻剧里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他搂着哭泣的我,他深情款款地说:“嫁到陈家来吧,我喜欢你很久了。”

那之后,我成了陈信的女朋友,他带我出入各种各级场合,我从来没想过,平淡如画的洛城,居然也会有另一个声色犬马的繁华世界。

一次陈信和周辉等几个朋友来学校接我的时候,我和任家月正好从社团出来,那天周辉一身白色西装,帅气逼人,任家月马尾飘飘,言笑盈盈,一来二去,他们也凑成了一对。

陈信有一次对我说:“你说你好朋友和你很像,我一直都不信呢,这一见,才觉得还有几分相似,不瞒你说,周辉三番几次想挖我墙角哦。”

我嘴里的果汁喷出来了。

陈信哼了一声:“洛洛这么漂亮,我当然不会让给他,还好他现在喜欢上你同学了,要不我非跟他绝交。”

我笑他:“不是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你怎么能为了女人抛弃兄弟呢。”

陈信揪揪我小巧的鼻子,抱着我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身上的肋骨。”

又是一年夏,陈信喊了一群朋友,要给我过十八周岁生日,地点在他家的别墅里,排场很大,也不知他花了多少钱,光是那些香槟,就喷得我心痛。

我拉住他说:“你有心意就够了呀,花这么多钱,太浪费了。”

陈信才不理我,从一个精致盒子里拿出一条黑色礼裙,让我穿上,他说这是特意让人从北京带来的,出自新德里首席服装设计师之手,原本就定做了一条,特意为我做的,哪知周辉那混蛋看到后爱不释手,也去定了一条要送任家月。

我说:“不要紧啊,反正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穿一样的款式更像双胞胎了。”

陈信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有你这样的心态真好,我上个女朋友,就是因为礼服和别人撞了,吵着要和我分手。”

我心中鄙视,这上流社会的姑娘们也太讲究了吧,然后我跟着陈信去宴席上招呼他的朋友们,陈信说,都是年轻人,大家放开了玩。

可是我找了半天没找到任家月和周辉,按理说,他们俩那黏糊劲儿,走到哪里都该在一起的啊,我穿着那条极漂亮的小礼裙,我问陈信:“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

陈信说:“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陈信又去应付一群狐朋狗友们,我傻傻地吃完蛋糕,还是没等到任家月,我心里奇怪,家月本来就在我对面的房间里换衣服的啊,不至于这么久的,我趁着陈信不注意,就溜上二楼找她,那些金色的灯光刺的我眼睛发痛,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咕咚咕咚地跳,她那间房门没有锁,我一拧就开了,然后我看到的,是一墙壁的血……以及眼睛红得像恶魔似的周辉,还有嘴巴被堵住的任家月。

周辉揪着任家月的头发,不断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去,任家月像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浑身都是鲜红的血,很多年后我才从老任的帖子里知道,原来这个时候家月已经怀上了周辉的孩子,可是周辉不愿意负责。

我当时就吓傻了,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啊,那还是家月吗,那还是周辉吗,我站在那里,我尖叫起来。

然后周辉扔了任家月,他朝我走来,同时楼下也是一阵骚乱,我记得陈信急急忙忙跑上来。

再然后,我唯一的意识是躺在医院白花花的病床上,密闭的病房里,各种大号针筒推着不知名的液体注入我的体内,除了麻,就是痛。

灭口、医疗事故、追查、出国、屁民……各种词语不断地闪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全身痛得像要炸开了一样,我想孤苦一人的妈妈,我想葬身大海的爸爸,我想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少年,我无力地伸出手,我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以为我死定了,可是意识再度回到身体时,我躺在精神病院里,我妈说,是一个医生最后良心发现把我送进来的,挨过几年就好了,山高水远,他们找不到我们。

我疑惑的问:什么他们?什么医生?我怎么了?

我失忆了。

后来我们离开故乡,离开我带着它的名字出生的城市,我们远去了北方,我遗忘了过往。

可我没想过,过往会再一次找上我。

第37章(1)

我讲完故事的时候,最深的夜已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开始亮了,恍惚间,十八年岁月竟如一夕,在我如火灼烧的喉咙里,那些绵长的思念被酒精点燃,在雾雨乱红的灯火中,飘摇,没有终点。

我轻轻推了一把今良义的胳膊,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我如此近距离地望见他耸拉的眼皮与松弛的眼袋,它们无力又滑稽地闭合着,让我分不清他是假寐还是真睡着了,也许每个人的故事只有自己才念念不忘,在他人耳中,再长久的情深与刻骨,也许不过些许同情,一场笑话。

“Don’t

tear

me

down

for

all

I

need

make

my

heart

a

better

place

give

me

some

thing

I

can

believe……”

驻唱女歌手的声音,似乎展了一夜,又似乎在刚刚响起,我这才注意到酒吧乐台上那位有着海藻一样浓密长发的女歌手,这刻唱的是我非常耳熟的一个英文旋律,可我又想不起来歌曲的名字,经过一夜的回忆,我的脑袋就像被掏空一样,那种脱水般的,干涸又难受的感觉,让我无止境地在胃里灌满白兰地。

我按耐住了上去询问歌名的冲动,十八年的记忆卷土重来,我仿佛也在这一夜间苍老了十八年,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区别?这一生再无痛,再无憾,再无忍与不忍,空旷的心中,只有钝钝的麻木。

可是今良义的一句话就让我像被针刺了一样。

他说:“那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你为什么……”他抬起头,原来他并未睡着,他垂老苍黄的眼中,映着我从未有见过的灯光,他说:“人最宝贵的财富,无非就是活着,你们都还活着,还有什么是绝望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灯光都旋转起来,我想起我曾经犯的错,想起我逃避的种种,想起景深为我付出的那些——今良义,这位昔日的冒牌大师,如今的落魄老人,他坐在我面前,他告诉我活着,就是最宝贵的财富,而景深为我几乎失去了生命,在最后的关头,我却还想着那些情爱,那些愧疚,那些种种的不敢面对他,我甚至都没有胆量陪他去医院,再看他一眼,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他身边。

今良义最后站起来,走过我的身边,缓慢又神游般地走出去,我耳畔最后听到的,是他曾在各大电台广播中,那催眠般让人极度沉迷的声音,他说:“活着的人,不要软弱。”

我当时想,他骗了一辈子的人,终于也算是说了句人话。

他神游一样的背影,恍惚似的飘出酒吧的玻璃大门,他消失在天明时分的雾雨中,我心想一个人良心未泯说的也就是如此吧,他用他那张装神弄鬼玄乎了一辈子的嘴,告诉我活着就是希望,我想他这回不会骗我。

可我当时不知道,这位教我不要软弱、给我希望的大师,自己先绝望了。

“Don’t

break

me

down

I

want

to

believe

that

this

is

for

real

save

me

from

my

fear……”

女歌手的嘶哑声音,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直到我结了账也晕晕乎乎踏出酒吧准备搭车去找景深的时候,眼前还恍似是那一头在旋律中激荡的浓密长发。

时间约摸是黎明4、5点的时候,空气中还飘着细细的雨雾,我才走出酒吧没几步,新鲜的空气灌入肠胃就让我清醒不少,当然,这种宿醉后的清醒很难受,我扶着墙只能慢慢地走,脑袋中的旋律挥之不去,又疼得像是随时要裂开一样。

我就保持着这种状态,走过一排未开门的店面,到了街口我已筋疲力尽,实在支撑不住,想想离那诊所还有一些路程,我一个醉鬼这样走非车祸不可,小说中常有车祸后失忆的情节,我一个幸能活着的并且一天前刚恢复记忆的人,可别淌了这出狗血。

于是我摸出钱包准备打车,这黎明时分的出租车并不好叫,站了半天才等来一辆,可我手刚摸到车门时,就想起在酒吧里所有钱都用来结账了——今良义那个混蛋闷声不响地走了,甚至不招呼一声,我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喝的那些酒账,全部算在了我头上。

亏我当时还以为他大彻大悟重新做人了,结果最后还是被他蒙了一把,而且他也真能喝,比我还能喝,我把祝欢钱包里所有大钞零钞都掏出去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现在,钱包里仅剩的几个硬币,让我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就在我欲哭无泪的时候,司机爆了句地道的东北粗口绝尘而去,我愣愣地望了那车尾消失的方向好久,直到风夹杂着一阵冷雨吹进我敞开的领口,在一家咖啡店紧闭的茶色玻璃前,我照见了自己失魂落魄的模样,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衣服上,点点殷红的晕染如印花,又有谁能想到,这么美丽的印花,是一个男人的血呢。

忽然喉咙里泛起一阵奇怪又难受的滋味,我终于扶着墙开始大吐特吐,一宿的酒气,灌满初晨的冷风,我翻江倒海,原本就没进多少食物的胃,这下连苦胆水都给吐了出来,眼泪鼻涕跟泄了闸似的往外冒,那一滩污秽物散发着让人厌恶的气息,可我更厌恶的,是自己的过去种种。

夏洛,你爱他,你又不说爱他,你一次又一次欺他伤他辱他,白洁说得对,你配不上他,你只是个下贱的、不值得怜悯的女人,比起可怜的人,你是个更可恨的人,在他为你负伤为你流血的最后,你依旧不敢面对他,你甚至不敢面对你自己。

——有那么一刹那,充斥鼻腔的酸臭味让我无比的厌恶自己,无论是为人,还是过去,我几乎没有一个值得他原谅的地方,我想起那夜他苦苦劝我离开陈书俊,而我由着陈书俊一脚踢在他的腹部,由着他倒下的身影消失在车窗外,我瞒他,骗他,我自以为是找到了爱情,我想起他手臂上那一道道狰狞的伤口,我真是恨不得一头就撞死在墙上。

夏洛,夏洛……在我失忆时的梦境中,我总能听到潮水拍岸的声音,以及那大海尽头传来的遥远呼唤,那么温柔的声音,我想我从此再也无法听到了,景深,倾我一生恐也无法报答你。

更别说,我奢望的爱。

当我终于吐得歇口气时,汽车喇叭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头晕眼花地看过去,居然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小车停在路边,这车沧桑的外表以及脱离时代的样式,让我极其眼熟。

我抓抓头发,呃,这不是老任那辆二手夏利么?正好这时车门开了,走出来的男人,轮廓也是像极了老任,我弄丢了眼镜这会儿看什么都跟装了模糊滤镜似的,待他走近,一声熟悉的带着玩笑口吻的“夏洛小姐”传进我耳里,我才看清他的面目。

“老任啊,真巧。”我吐了一地被他撞见,这还真丢脸,不过也正好搭他的便车。

我没有去过他的家里,只知道住址,一想这还真是他上班的必经之路,只不过由于一阵接一阵的严打风波,杂志最近销量大跌,老任也不得不起早贪黑更加卖力地工作。

但我没想到,他的卖力,会卖力到这种程度,这时间点,最多也才清晨5点多的样子,他居然就要去公司了……我这个睡到傍晚五点才起床还要拖稿的人,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更加无地自容,原来我不止对不起过去,我也对不起现在,景深给了我命,老任给了我饭碗,我又何以为报,我又情以何堪?

“洛洛你……喝酒了?你出什么事了?天啊!”老任原本玩笑的声音,忽然就严肃了,一双大手用力扳住我肩膀向后扭,迫使我不得不抬起头面对他,而我看到的,是一双带着明显黑眼圈的眼睛里,震惊代替了疲惫。

“天啊……”任家海用力瞪着眼,嘴巴开了老大没有合上,半晌才说:“洛洛,你身上的都是血?天啊,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了?难怪我昨天打你电话都不通,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低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廉价的山寨西装脱下来,整个罩在我身上,他叹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哎,快去车里吧,别淋雨了。”

我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默默地由他打开车门,默默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我想起一天前,我也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坐在陈书俊的奢侈跑车里,离天堂最近的,是地狱。

老任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轻轻拍打我后背,我想哭,却已哭不出眼泪来,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已在这一天一夜里干涸了,只是生平第一次感受这辆破烂的二手夏利车里,也会有充足的温暖。

“你回家吗?”任家海问我。

“我要去医院,就在前面路后右转三个红绿灯的地方,老任,你载我去好么?我没钱……”

话未说完,老任已毫不犹豫踩下油门,车子轰轰烈烈开了出去,他什么都没问,表情义无反顾就好像送怀孕妻子去医院做例行产检的模范丈夫一样。

任家海从前总是在杂志社里开玩笑说,他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买一辆宝马,娶一个老婆,然后每周开着宝马,载着老婆上医院做产检……为此他一直被社员们鄙视没野心,但他每次都是一笑置之,接着继续向社员们灌输模范丈夫的本职。

他说,他的梦想就是他奋斗的动力,在这每天都有无数希望变成绝望的帝都。

他说,他起早贪黑,他卖命工作,他赚的不多,可总有一天能买得起宝马。

夏利驶过半条街,又在路边停下了。

因为我忽然问他:“老任,你说是不是人活着,只要一直努力下去梦想就会实现?”

他点了根烟:“至少不努力,就什么都不会有,宝马不会有,夏利都不会有。”

我沉默了,老任说的对,我在这种教导中长大,这没有错,年轻的我们,总是认定努力就能得到一切,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才发现世界远远不止黑白两种颜色,我们在五光十色的红尘里迷失,我们知道了这世上原来还有另外一群人,他们一出生就远远站在我们的头顶,在他们盘根错节的庞大家族势力面前,连法律都是个笑话,他们开车,他们撞人,他们杀人,他们无罪,他们得以逍遥世上,他们随手的挥霍,足以让身为普通人的我们奋斗一辈子。

青春让我们懂得了长大,也见识了绝望。

而下一秒,我就被一双手紧紧箍住,是任家海,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他解了安全带,在我侧身紧紧地拥着我,这个给我饭碗的,让我于落魄的五年中,得以在京城立足的男人,他温暖的怀抱依稀带着淡淡的烟草气味,他曾说,在京城,有机会,我们看得见希望,我们这辈人,再苦也要奋斗下去,他说,洛洛,好好干,我给你加稿费,咱们红了,不会少你一份的。

我就作为《美色时代》的首席画师一直干到现在,可惜,我们没有后台,也没有红,甚至在风雨中摇摇欲坠,面临随时停刊的危险。

或者说,是我放弃了许多跳槽的机会,也许是感恩,也许是恋旧,我心甘情愿跟着任家海,哪怕真的走到最后一天,我也相信他不会被打垮,我曾说,老任,我要永远当你的画师。

第37章(2)

当时老任是高兴的,又是忧愁的,而他那一刻的面容,如今又完完整整地重现在他的脸上,他伏在我耳边,低声说:“洛洛,无论你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保护你的。”

他说:“我真的相信努力就会有绽放的一天,你记得吗洛洛,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买房子,买宝马,然后载着心爱的人满世界游玩。”

他说:“洛洛,我再也不想失去你了。”

他的声音逐渐降低,人也整个往下倾倒,我被他压在身体和座椅之间,一时动弹不得,连带着我的脑子,都有些转不过来。

他再也不想失去我?他曾经失去过我吗?

老任干燥的嘴唇覆在我的嘴上,我无力挣扎,也不想挣扎,我的脑子空空一片,老任……他在干什么……我十八年的记忆里,没有他这一号人啊。

我说老任你不能这样这是在大街上啊在车里啊,任家海不管,很任性地抱我,我又狠不下手揍他,直到很快有一阵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打断了他的疯狂。

出事了。

就在隔了半条街的地方。

人们纷纷围拢过去,有人惊呼,有人感慨,有人尖叫,有人惋惜,有人幸灾乐祸,有人要去鞭尸,警察满头是汗维持秩序,120担架匆忙把血泊里的人抬上去,我和老任站在不远处,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出混乱景象——今良义,他从高望家新开的二十八层酒店顶楼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这个前一刻还嘱咐我要好好活着的人,他的遗书只有一句话,是一句歌词——“把我埋在春天里。”

我摸摸眼睛,好多眼泪,老任把我送去了小诊所,在那里我看到了昏睡的景深,还有陪床的祝欢和一帮兄弟,还有脸色白的像鬼一样的白洁。

老任把祝欢拉到一边低声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祝欢一五一十说给他听,而白洁看到我,冷笑:“你?你还有脸来看他?”

我咬着嘴唇,我竟然还在期望景深会原谅我,我看着病床上纵然熟睡眉间也难掩痛苦的男人,我的眼泪就哗哗哗的流下来。

我一点困意都没有,在诊所等到傍晚,景深醒过来,望着我,不发一言。

白洁很关切地上前握住他的手,他手上也缠满了绷带,渗着鲜艳的血水,我心痛的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了,我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想起过去了呢,他会宽恕我的愚蠢吗?我们还能再开始吗?

我懦懦地开口,声音喑哑,“对不起。”我说,“景深,你会原谅我吗……”

景深依旧不发一言,白洁先怒了,她眼眶通红指着我骂:“你这个没良心的畜生,你知不知道他对你有多好?他为了调查你的事故他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还要把他伤成这样?!你还想让他原谅你,你做梦吧你!他回去就要和我结婚了!你别挡在这里,有你一天在,他一天好不了,就算他其实已经……”

“别说了。”景深终于开口,干涩的声音打断她,“洛洛,”他吃力地朝我招招手,“过来,让我抱抱。”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走过去,景深把我抱在怀里,他浑身的药水味血腥味掩去了我所有的熟稔,我哭着听到他说:“以后好好生活,别再任性了,我走后你要爱惜自己,最好不要记得我,我……我没有生你的气,这不是你的错,你别太自责,是我心甘情愿的,可是以后我不能再照顾你了。”

我恐慌了:“你要去哪?你不是说要带我一起走的吗你最后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是我错了啊,我太笨,我傻逼……我……你不要走啊……求你……”

景深吃力地笑笑,说:“我伤好点,就回美国了,这次本就是调查今良义的事情才回来,现在他自杀了,尘埃落定,哎。”

景深长长叹了一口气,又说:“就当我只是偶然遇到你吧,其实你弟弟比我更好,我已经嘱咐过他了他会好好的照顾你的,你们离开这个城市,去陈信的势力到达不了的地方,他们要杀你灭口你只能走,最好去国外,你们还能一起开演唱会,多好。”

我拼命地摇头,他说这些,他根本没有原谅我啊,他为什么不带我走,我不要他的钱,我能自食其力,我只想在他身边补偿我所有的过错啊,我……我十七岁时就爱上的少年啊……

景深说:“忘记这段时间的不开心吧,你我只是萍水之交,你有你的人生,我也有我的,我和白洁是大学同学,回去后,就要订婚了吧。”

“那我们呢?!”我几乎脱口而出。

“我们?”景深很无奈地摸摸我的鸟毛头发,“我们没有缘分呀,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你身边有更好的人,珍惜现在吧洛洛,过去的事情忘记就算了,想起来未必是快乐,也不要再想陈信为什么要这么对你,明白与不明白都是一样的结果,你们只能远走高飞,我也是。”

“不!是!的!”我哇的一下大哭起来,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其实我都想起来了……景深……我爱过你,我爱过你啊!!!你是我……”

我还没哭完,门口传来咣当巨响,那是不锈钢杯盘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回头,只见任家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洛洛你……你都想起来了?”

“是啊。”我说。

“你都想起来了……你都想起来了……”任家海重复着这句话,然后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是纳闷,这关他什么事啊,顶多任家月是他妹妹,我们又很巧地相遇在北方,我们在贫寒中相濡以沫,他就算表白失败了也不至于跑路吧他。

半个月后,景深伤势转好,办完出院手续就和白洁走了,我去机场送他们,想起来又如何?景深说的没错,我们缘分尽了,我看着他们手挽手,在人山人海中走入安检通道,我最后哭着喊着他的名字,他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祝欢说,一去是永别,世上很多事情,往往都没有结局,正如我很容易就忘记了张正义,忘记了李培培,忘记了隔壁的三姑六婶,忘记了生命中路过的所有人,两个月后,祝欢拿出积蓄,带着我的老母,以及他手下整个乐队,我们去了日本,我在当地找了个画社,依旧卖画为生,我仰头是明媚的阳光,我只知我们的人生从此错开了,我忘了忘记,他忘了回忆,我也再没有见过任家海,从医院他夺门而逃的那刻起,他就彻底消失在我世界里,听同事们说,他辞去了杂志社主编后不知所踪,而我没想到,这一别,是天高水远。

一年后,祝欢结婚了,新娘是乐队里一个暗恋他很久的小姑娘,婚礼上,我举杯祝他们幸福永远。

又过两年,我所在的画社被日本最大的游戏公司收购为美术团队,我是主画手,画风深得老总赏识,新游戏上市,一夜之间,我从日本红回祖国。

我正担心会不会又让陈信找上我时,偶然地在网上搜到了关于陈信的新闻。

陈氏海运总裁,年仅29岁的青年才俊陈信,于昨夜凌晨,在三里屯被一辆黑色宝马撞倒后碾压数次,不治身亡。

看日期,是一年前的旧新闻了,新闻中肇事者的面孔,赫然就是任家海的,只不过他苍老了许多许多,看着他疲惫的眉目,我心里狠狠地酸楚起来,他终于赚够钱买到宝马了啊,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啊,他却用这种方式给妹妹报了仇啊,这个告诉我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男人啊……

我又搜后续,可搜到的只有【肇事者任家海在投案后自杀身亡】的新闻,我趴在显示器前,我的眼泪哗哗哗地落下来,多少年我没哭过了,老任,你说洛洛不要哭,可你到底害我哭了啊。

当时我妈在做饭,问我怎么了,我哭着跟她说我过去的衣食父母自杀了。

“他叫任家海啊……”我妈看着新闻里的照片若有所思,“当年有个医生找到我,跟我忏悔,说他收了钱要借医疗事故弄死你,最后又于心不忍,然后我们商量着,把你送进了精神病院逃过一劫,他似乎就长这副样子。”

那一夜,我折了画笔。

又过一年,我答应了公司里同事的求婚,他也是华人,家里很有钱,留学毕业后进了这家公司的技术部,他喜欢我的画,常常往我们美术组跑,在一众同事的撮合下,我们在一起了。

那年夏天我开世界巡回画展,从日本到中国,从伦敦到瑞典,从巴黎到亚特兰大,在公司媒体的力捧下,我赫然已是世界著名的插画师,画展最后一站是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画展的广场上,无数镁光灯聚焦着我的背影,而我仰头看那些高高飘扬的旗帜,我忽然想起曾有一个少年在这儿求学,一年悲伤一年夏,不知道那么多的时光里,他可有想起过我。

当然,有没有都不重要了,他现在应该和白洁过得很幸福,而我借着画展的最后一站,也要和未婚夫举办我们的婚礼,我穿着最漂亮的婚纱,挽着帅气的即将成为我丈夫的男人,我接受着全世界粉丝的花束和祝福,我头顶是五颜六色的气球与白鸽,它们乘风飞扬过教堂顶端的十字架。

阳光投下完美的角度,祝欢说的对,我们都会有苦尽甘来的一天,那些悲伤的过去,总有一天我们可以笑着回望。

老任大概也在天上笑着祝福我吧,我依偎在丈夫的怀里,甜蜜地收下人们的花束,婚礼一直持续到傍晚,我和丈夫拥抱,亲吻,在全世界的祝福中也通过媒体祝福着全世界,我们的婚礼相片将在今晚成为twitter上最热门的转发,我笑得是那样灿烂,如我挂了满场的画作上的夏树,当年在北海写生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夏天里蓬勃怒放的树木枝叶,它们盛开的我的生命里,一路高歌一路风华。

那天最后一个送上来花束的是位戴着墨镜的盲人,他把一束向日葵送到我手里,然后转身离去,没有人扶他,他住着拐杖的身影摇摇晃晃消失在夕阳的尽头,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些凄凉,我居然有盲人的粉丝,他也看得懂我的画吗?

晚上开宴会的时候,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几位教授也来了,他们用不熟练的中文说着“夏小姐的画里有一种生命的力量”,我笑着给他们敬酒,其中一位教授是华裔,他喝多了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安静听着,听到他最后惋惜地感慨:“我当年有个学生也很喜欢夏小姐的画,每月都坚持付昂贵邮费去购买你们国内的一本杂志。”

我惊讶:“杂志吗?不会是《美色时代》吧,那时候我才刚出道呢。”

教授说:“好像就叫这个书名,这位学生很可惜啊,成绩是医学院里最优秀的,只是刚毕业时右眼就查出了眼癌,切除病灶还能保住左眼,可是他拗啊,不肯,还收拾东西回国去了,说要去找自己最爱的人,结果,最后回来时他两只眼睛都不行了,我们最好的医生也没办法,只能给他全部切除。”

我听了,也感慨:“那真是可怜了,好好的一个人,又这么深情。”

“说点开心的吧,这可是大画家的婚礼。”半醉的教授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祝夏小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众人附和:“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啊!”

我举杯,优雅微笑,灿若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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