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城的荷兰人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赤嵌街商铺里的荷兰商人,正在一件件仔细检视他们刚刚从高山族猎人那里收购来的鹿皮,看看上面有没有虫蛀的痕迹。
几名荷兰牧师深入汉人聚居区,为新入教的汉人举行洗礼;两名荷兰军官在赤嵌城(荷称普罗岷西亚城,今台南市)边的树林里打猎,作为枯燥的日常生活的消遣。而已经在台湾住了十九年的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正在赤嵌的普罗岷西亚市镇外面的中国医院指示几个中国水泥匠建造大门”。
天空和往常一样蔚蓝,大海水平如镜。这个星期六看来将和过去三十七年中无数个周末一样,平静而乏味。
早上九点钟,在台湾城(荷称热兰遮城,今台南市西安平镇)上抽着烟悠闲散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军队代司令雅科布·描难实叮不经意间,发现北方海面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按常规,今天不应该有任何船只出现在这片海面。描难实叮满怀狐疑地拿起望远镜,镜头里出现的情景,使他震惊得几乎跌倒在城墙上:海面上出现的是庞大的船队,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头。在前面一艘战船的船头,张着一张巨大的丝制太阳伞,伞下,一位身穿白色战袍的将军,正手持望远镜,向描难实叮方向看来。
荷兰人后来得知,这位白袍将军,就是“国姓爷”郑成功。
描难实叮命令士兵们升起警报旗。然后,他靠在城头,恢复一下一时瘫软的身体,匆匆下城,组织荷兰人准备迎敌。
郑成功的计划
作出与荷兰人开战的决定并不容易。
南明永历十二年(公元1658年),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孤城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
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那个时候,从中国大陆望去,台湾岛的形象模糊而神秘。在明朝人的印象里,这个孤悬海外的巨岛笼罩在有毒的瘴气之中。曾经去过这个海岛的人回来描述,除了断齿纹身的野人之外,就是巨大凶猛的野兽,和望不到边的亚热带原始丛莽。
基于这种认识,明朝政府从来没有把这个巨岛纳入关注的视线以内,而是听任“红毛夷”——他们一直这样称呼荷兰人——占领。大明王朝那些短视的文官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个荒岛没有任何价值。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一月,在一次秘密军事会议上,郑成功首次提出了收复台湾的计划。
据郑成功的部下回忆,参加会议的大部分部下并不同意郑成功的提议。
他们强烈要求固守残留在大陆上的老家,以伺机反扑。他们认为这片未开辟的草莱之地,“风水不可,水土多病”。即使得到了,也没有多大用处。更何况船坚炮利的荷兰人在台湾经营了数十年,“炮台利害,水路险恶”。
汉人向来不喜欢大海。他们热爱大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祖坟、亲友和家产都在大陆,更是因为这里也是他们熟悉的文化之邦。在他们看来,海洋是穷途末路,是陌生的充满险恶的所在,是永远排在最后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有人引证历史,预言离开大陆必然会遭遇灭顶之灾。
确实,宋元以来,大海都是残余政权的不祥的葬身之地。在蒙古人的紧紧追赶之下,南宋君臣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入海中,最终全军覆没。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七岁的南宋少帝,投海自尽,用留在海面上的漩涡给南宋王朝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元末群雄纷争,浙江割据者方国珍不敌朱元璋,选择了率众入海这一绝路,在朱元璋的穷追之下,战船、辎重和部下损失殆尽,最终也不得不屈膝投降。
郑成功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对部下说,海洋充满危险,也充满机会。
“草莱未辟”,意味着艰苦,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力。在郑成功眼里,台湾将是他东山再起的后盾,是他继续反清大业的坚强堡垒,他对部下这样分析台湾的优势:
〖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清]杨英《先王实录》)〗
至于“船坚炮利”的荷兰人,郑成功说,他们毕竟也是凡人。如果这些荷兰步枪手们尝尝中国弓箭的滋味,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骄横了。
海盗郑芝龙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中日混血儿
台湾海峡对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闻名。实际上,这两项活动在这个省份是有深厚传统的。起码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
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后来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140%,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450%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90%。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150%。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在那个时代,海盗,或者说远洋贸易商,几乎是福建省内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选职业。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
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
德国史学家卫特在《台湾之历史》中说:“他(郑芝龙)和台湾的荷兰人关系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郑)到Zeelandia(台湾)作友好的访问时,被皮特·纳依茨诡诈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条金条赎回。然而如同俗语所说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业利益又使他们结合。”
“勿以红毛火炮为畏”
出生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
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
〖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
在当时的台湾海面上,停泊着荷兰战舰“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和“威因克”、“马利亚”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兰人还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坚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面安装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兰士兵则拥有先进的步枪、短手枪、榴弹,甚至还有瞄准器。
而郑成功的军队基本上是用弓箭、关刀、刺戟武装起来的。荷兰人说:“敌兵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挂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执剑,不少兵士双手拿着装在长柄上的大刀。”郑成功也拥有一些热兵器,不过中国热兵器停留在初起阶段,制作十分粗糙。“国姓爷拥有大量的火药和重炮。虽然中国人比欧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制造火药和铸造大炮的方法,但其威力无论如何赶不上荷兰的产品。”([荷兰]揆一著《被忽视的福摩萨》)因此,郑成功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敌人,远非手持弓箭的满洲人可比。
所以,在确知台湾岛上的荷兰人只有一千余的情况下,他还是调集了两万多名军人,跨海远征。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三月初一,郑成功在厦门祭江,祷告上苍:
〖本藩矢志恢复,切念中兴……故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区,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为贪恋海外,苟延安乐。自当竭诚祷告皇天,并达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师。〗
他号召部下不要害怕荷兰人的炮火,并保证,自己将身先士卒,向大家证明荷兰人并非不可战胜。
〖尔从征诸提、镇、营将,勿以红毛火炮为疑畏,当遥观本藩首所向,衔尾而进。〗
作为后世的历史阅读者,读到郑成功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时,心里替他捏着一把汗。因为,人数并不是战争胜利的保证。历史的线头,有时重叠交缠,歧径纷纭。许多我们认为的第一次,其实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在鸦片战争中,清王朝拥有的常备军达二百多万,直接调集与英国人作战的有十多万大军,而英国远征军人数最多的不过二万。然而,“英军已处于初步发展的火器时代,而清军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的时代”,人数多寡及武器装备的对比,与郑荷之战惊人的相似。结果却是数万大军都作为英国人的炮灰,大清王朝一败涂地。
不怕死的中国士兵
听到有敌军来袭的消息,正在修医院大门的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和大部分荷兰人一样,登上普罗岷西亚城堡,向海里张望。他看见,在北方海上,“戎克船很多,匆忙之间无法计算数量”。
而《被忽视的福摩萨》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数字:“几百只战船在热兰遮城可以望见的福摩萨海面出现,船上载有约二万五千名兵士。”
战争双方从数量上来说是不成比例的。荷兰人后来说:“(热兰遮)城堡内约有一千一百人。”(《被忽视的福摩萨》)而普罗岷西亚城堡里的武装人员不到二百人。从人数上来说,郑军是荷军的近二十倍。
虽然人数对比悬殊,但荷兰人并没有绝望。因为在他们眼里,中国人并没有什么战斗力。长久以来,荷兰人对中国人怀有深深的蔑视。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曾经跟随荷兰船队在中国沿海参与抢劫的荷兰人威廉·庞德古写成了风行一时的《难忘的东印度旅行》,里面记载了对中国人的观感。
他说:“中国人很少听到过枪声,据说一听到枪声就吓得要命。”他们在中国沿海烧杀抢掠,却很少遇到有效的抵抗。在荷兰船的甲板上,挤满了被俘获的中国人,庞德古说:“每当我走上甲板时,这些中国人马上让出一条路来,并且合掌跪在两旁,真像绵羊一般的驯服。”
在统治台湾的三十多年中,荷兰人也一再确认了中国人的驯服和懦弱。
《荷兰人侵占下的台湾》(甘为霖编译)载,荷兰人每年向生活在台湾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汉族人收取关税,“获得了不少利益”。虽然人数近十万,居台已百年,这些中国人却视后来的一千多名荷兰人为合法的统治者,甘心缴纳这不合理的税赋。
然而,同样居住在这里的日本人却拒不缴纳。“日本人强烈反对缴纳关税,借口他们比东印度公司的人们早来此地六年,所以该地最先是他们所占有的。”因为这一争执,日本人和荷兰人之间爆发了长时期的互不妥协的对抗。
在三十余年的统治中,以上事实奠定了荷兰人对中国人的心理优势。因此,当郑成功军队登上台湾岛时,他们还有心情以猎奇的心态来观察这只陌生的军队。站在普罗岷西亚城头的梅发现,郑军的军容很整齐:
“敌军全副武装,士气高昂地从位于新港车路帝的农园,越过高地,击鼓吹管,行军而来,其中有几个骑马的。他们的军队有数不完的漂亮丝质旗帜幡旒(liǔ),头戴光亮的头盔,手握大刀,迅速沿Inding的路,经过Hagenaer森林,来到海边的小森林,在普罗岷西亚北边,公司的庭园小溪后面扎营,在那里搭起上千个白色帐篷,时间是下午一点半。”
安营扎寨之后,郑军向普罗岷西亚城发动了第一次攻击。梅说:“有一千人以上的武装敌人从城堡北边的马厩,举着飞扬的旌旗,其中有些人骑着马沿着海岸,经过高丘的下面飞奔而来,好像就要打进城堡里面来。”
冷热武器的巨大差距此刻显现出来:“但是当他们来到五六竿的距离时,我们向他们发射步枪,射了一两发炮弹,他们损失了几个人之后就退回去了。”“敌人从海边的高丘后面继续向我们射箭,射了很久,箭如雨下,但未造成显著的伤害,只有两名士兵受伤。”
步枪对弓箭的巨大优势,有效地弥补了人数上的劣势。不过荷兰人还是注意到了这些中国人与以往他们见到的中国人的明显不同,那就是惊人的勇敢。一直站在城上的梅记载说:
“他们有一个人受伤卧在城堡前面,无法救离那里,虽然他身上已经被射中几颗子弹,躺在地上,他不肯投降,还向城堡上的人射了十九或者二十枝箭,直到我们的黑人青年,用一枝他射过来的箭射中他的臀部,他才摇晃地跌向另一边,用手脚爬离我们的视线。”
这个不怕死的中国士兵,给普罗岷西亚城里的所有荷兰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沉没的“赫克托”号
第二天,也就是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五月初一,郑荷军队在海上和陆上同时爆发了激战。
《被忽视的福摩萨》载,五月初一的一早,荷军贝德尔上尉因为儿子被中国人击伤,愤然要求带兵出击中国人。贝德尔上尉决心,让这些胆大妄为的中国人尝尝荷兰军人的厉害,“号召兵士们勇敢作战,不要害怕中国人,说他能领导大家获得胜利。他自信必能获胜,其乐观的态度鼓舞了士兵。他们相信中国人受不了火药的气味和枪炮的声音,只要放一阵排枪,打中其中几个人,他们便会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台湾总督”揆一回忆说,贝德尔的想法不无根据。
“1625年的确有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我方二三百名战士竟能压倒大约七八千名武装的中国人,把他们击溃。从此以后,在福摩萨的中国人就被荷兰人看作不堪一击,以为他们都是文弱怯懦,不能打仗的。据荷兰人估计,二十五个中国人合在一起还抵不上一个荷兰兵。他们对整个中国民族都是这样的看法:不分农民和士兵,只要是中国人,没有一个不是胆小和不耐久战的,这已经成为我方战士不可推翻的结论。”
因为对自身战斗力有这样的自信,所以,贝德尔上尉率领荷兰军队出城之后,面对四千名中国士兵,也毫不胆怯。“荷兰军队以十二人为一排,勇敢地前进,靠近敌人时,连放了三排枪。敌人也不示弱,箭如骤雨,连天空似乎都昏暗起来。双方都有死伤,而中国人并不像预期的那样准备逃跑。”
荷兰人大惊失色。他们发现这些中国人远比他们勇敢,和他们以前认识的中国人几乎不是一个物种。“这些(中国)士兵低头弯腰,躲在盾牌后面,不顾死活地冲入敌阵,十分凶猛而大胆,仿佛每个人家里还另外存放着一个身体似的。尽管许多人被打死,他们还是不停地前进,从不犹豫,而只是像疯狗似的向前猛冲,甚至不回头看一看自己的战友有没有跟上来。”
“现在,他们(荷兰人)才知道过去过于轻敌,以致根本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抵抗。如果说战斗前他们是英勇无畏,想要仿效吉迪翁(古以色列的英雄)的行径,那么他们的勇气则完全为恐惧所代替,许多人甚至还没有向敌人开火便把枪丢掉了。他们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可耻地遗弃了他们英勇的队长和同胞。”“中国人乘势猛攻,见人便砍,毫不留情,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一十八人全部战死。”
甚至海战,荷兰人也是一败涂地。荷方主动进攻,试图在海上一决胜负。荷兰人记载说:“敌方大型帆船约六十艘,各装有两门大炮,驶离舰队前来迎战。我方船只首先开炮,炮声如雷。于是,海战开始了。最大和最重的赫克托号驶在前面,作战颇为顺利。它一驶过去就用大炮击穿了许多逼近的敌船,有一二艘敌船很快地沉下去。”
看上去,荷兰海军如同一百八十年后鸦片战争中的海军一样,将轻易荡平海面。然而,郑成功的军队却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但是勇敢的敌军并不因此而退却。在战斗狂热中,有五六艘最勇敢的帆船从各个方向向赫克托号围攻。”在混战之中,“赫克托号不幸因船上火药爆炸而沉没,船上的货物和兵士全部同归于尽”。其他军舰慌忙逃走,荷海军首战告负。
“国姓爷”
郑军的血性,有一半是来自于郑成功本人的血性。
史称郑成功“果敢刚毅,传之自母”。郑成功的这位日本母亲,有胆有识,性情刚烈。在后来郑芝龙望风而降之日,田川氏拒不同行。清军攻入安平,郑家族人纷纷逃走,田川氏“手持剑不肯去”,清军入门之际,这个日本女人“毅然拔剑割肚而死”。
可以想见,这样一位母亲对郑成功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这个日本女人家教甚严,特别对郑成功道德品质的成长颇为关切。“他接受了母亲田川氏的日本式教育,也接受了父亲郑芝龙离开日本之前给他安排的日本武士花房的武士道教育和‘二刀流’(日本武圣宫本武藏所创)剑术。”
郑芝龙后来投降了明朝政府,成为一名海军高级军官,兼富贵和荣华而有之。他继续半公开地经营他的商业帝国,同时从日本接回了七岁的郑成功。郑芝龙对这个长子非常重视,为他提供了普通人家无法企及的教育条件。
郑成功的天姿原本非常突出,经过文武两方面系统的教育,这个少年身上的不凡气象吸引了周围人的眼光。许多人预言这个少年人前途远大。
郑芝龙的朋友王观光一见郑成功,就对郑芝龙说:“此子英物,非尔所能及也。”叔叔郑鸿逵也屡屡摸着郑成功的头说:“此吾家千里驹也。”
史载,读书期间的郑成功文武兼备。“制艺之外,则舞剑驰射,楚辞章句,特余事耳。”这个军阀的世子长成了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黄宗羲称他“丰采掩映,奕奕曜人”。
二十二岁入南京国子监,文坛领袖钱谦益一见而喜,称他的文章:“声调清越,不染俗气。少年得此,诚天才也。”“伟其器,因给别字‘大木’。”
优越的家境、天赋的杰出才华和一帆风顺的成长经历,培养了郑成功强烈的自信心、优越感和贵族气。在接受中国传统教育的过程中,他“性喜春秋,兼爱孙吴”,偏爱读春秋故事,欣赏春秋人物那种豪迈坦荡、敢作敢为、一诺千金、轻生重义的英雄气质,崇拜孙子、吴起这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凭借超人胆智改变帝国前途命运的英雄人物。“少年心事当擎云。”
母亲的刚烈性格遗传和传统儒家教育的理想人格设计,使青年郑成功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期待。虽然文笔潇洒,书法出众,他却从来不以一个书生自期。面对明末以来纷乱的世态,郑成功有一种将在这个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直觉。
南明隆武元年(公元1645年),郑芝龙把二十一岁的郑成功引见给隆武帝。隆武帝见他风度翩然,一表人才,对答如流,英气四射,大喜。“抚森背曰:‘恨朕无女妻卿。’遂赐姓,兼赐名‘成功’”,“以驸马体统行事”。
清军南下,母亲为清军所逼,剖腹自杀,郑成功闻讯,痛不欲生,匆匆赶回安平,料理了母亲后事,用黄金铸造了一尊田川氏坐像,朝夕礼拜。
同日,“携所着衣巾,焚于南安文庙,仰天欷嘘,曰:‘昔为孺子,今为孤臣。谨谢儒服,唯先师昭鉴!’再拜而去。与所善陈辉、洪旭等九十余人,收兵南澳,得数千人”。
从此,郑成功“以只身而奉故朔,海岛群雄,拱手听其约束;五省移徙,避其锋锐。且当败军喘息,又能镇定强战。继而,开辟海外乾坤”。他一生“处无可如何之境,得未曾有之局,以其螳臂之势,纵横大敌,逐红夷于海上,辟地千里,为有明硕果之仅存”。终其一生,郑成功“明知不可而为之”,在令人沮丧的明末历史留下了英雄主义的一章。
有弹性的刚烈
郑军令人惊恐的战斗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海盗遗风,二是郑成功的个人风格。
在严密的专制统治之下,敢于蹈险出海之人,都是一些血液沸点较低的热血男儿。而逃亡海上天不收地不管的自由,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野性和血性。这些海盗们,专靠勇气作为吃饭的资本。在郑芝龙降清之初,他们一时群龙无首。郑成功一树义旗,他们又呼啸而至,聚集在少帅旗帜之下。
郑成功天性英迈果决,嫉恶如仇。他知道,收服这些散漫惯了的海盗,非严明的纪律不可。因此,郑成功军令如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南明永历二年(公元1648年)十月,清军袭击厦门。当时负责厦门守备的三叔郑芝鹏在慌乱中,“席卷珍宝,弃城下船”,引起“岛中腾沸”。
战后,郑成功大会群臣,以“贪财怕死”,“临阵逃脱”,斩亲叔郑芝鹏之首,并令将其首级悬街示众三日。郑成功治军不讲情面,往往如此。
在战斗中,郑成功经常亲身督战,身先士卒,视死如归。南明永历七年(公元1653年),清军围攻海澄。郑成功为鼓舞将士,从厦门亲临海澄,登上炮台督战。清兵炮火齐发,部将拼命将郑成功拉下炮台,郑成功刚刚离开,清军的炮弹正好落在郑成功的座位上,“座位被击粉碎”。像这样九死一生的事例,在郑成功的军事生涯中数不胜数。
郑成功崇尚忠义节气,在明末实用主义弥漫的社会氛围之下,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不因眼前利益牺牲道德原则。
南明永历六年(公元1652年)长泰之战,清总督陈锦率兵作战失败,羞惭之下,痛打其奴库成栋泄愤。库成栋怀恨在心,将他刺死,割其首级投降于郑营。次日,郑成功会集文武,下令把库成栋捆起来,对他说:“你杀主求荣,是无耻之徒,本藩绝不用你这种不义的人。”虽然诸将也以库成栋投诚,有功无罪,为他求情,但郑成功仍下令斩首示众。
他尊敬真正的军人。在后来的郑荷之战中,荷兰人记载,有一个荷兰士兵在郑成功军前表现出了不凡的勇敢:“马摔倒了,敌人(郑军)追到时,他仍奋勇抵抗,手持卡宾枪拼命射击,直到因伤势过重而死去。国姓爷知道后,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下令厚葬,全军放礼炮致敬。”
这种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理想主义,正是明末的中国人所极为缺乏的品质。春秋以降,在日益严密的专制权力的不断挫辱下,中国人日益软熟圆滑,英雄气质不断从这个民族体内消散,实用主义越来越向着苟且、丑陋的方向发展。
“生命尊严”和“生命质量”已经成为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一些人彻底放弃生命的优雅,选择了生存重于一切的动物化生存。另一些人虽然不想放弃道义责任,但被专制教育侵蚀得单薄僵硬的生命,不足以承担“英雄主义”的理想,“英雄主义”在他们那里已经异化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迂腐教条的书生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可笑表演。
只有郑成功重新接续起了春秋传统,把“荣誉”放在了“生命”之前。
然而,郑成功的英雄主义却不是建立在“拼一死以成名”的简单人格设计之上。“果敢刚毅,传之自母”这个史评之前,还有一句“权谋术数受之于父”。毕竟,他是成长在一个军阀之家,从小读兵书长大。父亲的精明、现实,在耳濡目染之中渐渐溶入他的血液。
从二十二岁起,郑芝龙就有意识地安排他亲历戎行,参与了许多军事指挥活动,使他得以遍知人之情伪。所以,郑成功的刚烈是一种有弹性的刚烈,郑成功的理想主义是以现实主义为两翼的理想主义。他既有血气,又有操作的能力。这就注定他不会像黄道周、瞿式耜(sì)那样能言不能行,只能做历史上空一道短暂的流星,郑成功会留下重重的一笔。
“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
中国史书崇尚简约。那些鲜活的、包含着大量复杂信息的细节都被史家删节净尽,只留下严格符合英雄定义的几则条目。
我们得感谢荷兰人。是他们为我们留下了关于郑成功的几笔生动描写,使这个生活在三百多年前的民族英雄得以避免被脸谱化的命运。
经受惨败之后,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派出了两名代表前来与郑成功接触。两名代表详细汇报了与郑成功接触的经过,这一汇报被载入《被忽视的福摩萨》。在其中,我们得以领略西方人眼中的郑成功的神情风采。
两名代表被领进大帐。他们小心翼翼地询问郑成功,为什么对台湾突然发动袭击。
荷兰人描述说:“那个潜伏进来的海盗,不再问任何问题,就扬起眉毛,僵起下颚,很骄傲地说,他来,是为了索取福摩萨岛,及岛上建造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城堡,武力夺取或者志愿交付。因为福摩萨岛靠近对岸的漳州,所以是属于他的。”
两名荷兰人说,郑成功要荷兰人立刻投降,否则,就要在他们面前下令,立刻攻击普罗岷西亚城堡:“他挥手指指他的军队,指指普罗岷西亚城堡,很狂傲地说出亵渎神灵的话(哦,真可怕!):‘我能够用我的力量把天地翻转过来,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你们已经看到,昨天你们的大船已经被我的戎克船烧毁了,队长Pedel及所有他的士兵也在北线尾被杀死了……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荷兰人,要避免用你们微小的兵力来对抗我强大的军队。’”
确实,五月初一的战斗摧毁了普罗岷西亚城堡内荷兰人的信心。这个城堡内所有能作战的人不足二百,在郑军的包围下,饮水和食物供应都遇到了极大困难。经揆一同意,他们打算与郑成功进行谈判投降事宜。
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被任命与另一位测量师赫尔曼一起,作为谈判特使去拜见郑成功。梅后来侥幸活着回到了荷兰,并且把他与郑成功谈判的过程记入了梅氏日记。
中国史书和其他资料中,关于郑成功容貌举止的记载极少,且歧义纷纭。有的画像上,郑成功浓眉重目,威武雄健,有的画像则显示郑成功淡眉细目,状如儒者。有的记载说郑成功身材很高,在别的记载则说身高不及中人,弄得连后来塑郑成功像时都不知如何取舍。
幸亏,梅氏留下了这本日记,使我们得以幸运地通过它,穿越三百四十年的光阴,直接观察这位名垂史册的军人的音容笑貌。
五月初四上午,两名土地测量师被领到了郑成功的大帐之前。
梅回忆说:
“国姓爷坐在帐幕正中央的一张桌子后面。桌子上铺着刺绣得很贵重的桌巾。他身穿一件未漂白的麻纱长袍,头戴一顶褐色尖角帽,式样像便帽,帽檐约有一个拇指宽,上头饰有一个小金片,在那小金片上挂着一根白色的羽毛……”
“我猜他年约四十岁,皮肤略白,面目端正,眼睛又大又黑,那对眼睛很少有静止的时候,不断到处闪视。嘴巴常常张开,嘴里有四五颗很长、磨得圆圆、间隔大大的牙齿。胡子不多,长及胸部。他说话的声音非常严厉,咆哮又激昂,说话时动作古怪……中等身材,有一条腿略为笨重,右手拇指戴着一个大的骨制指环,用以拉弓。”
“叛徒何斌将那封信递交给他。他拆看那封信,读完信后,先对自己吆喝,然后对我、何斌,以及站在他旁边的那些显贵官员们吆喝。最后经由何斌告诉我说,看起来上天还是怜悯我们的……(国姓爷)不但要让我们活着,还要同意那些条款所说的内容……只拒绝我们一件事,就是不许前往大员(热兰遮城)。”
经过反复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普罗岷西亚城堡中的军人放下武器,走出城堡,可以居住在附近的市镇,但不得去热兰遮城与其他荷兰人汇合。
这样,郑成功就可以专心对付有一千一百人据守的热兰遮城了。
明亮的少年
在另一篇日记里,梅记载了郑成功特意在他面前炫耀武艺的情形:
“他于是上了马,叫我跟着去。我们来到海边平坦的地方,他的一个随从就拿三根约二尺高的短棍,每一根顶端都有一个小圆环,小圆环上贴着一个银币大小的红纸当箭靶。三根棍子在海边插成一排,互相间隔十竿。国姓爷遂插三支箭在他的腰带后面,骑到约五十到六十竿的地方,然后尽马所能的最快速度,疾驰而来,拔一枝箭射中第一根棍子的箭靶,第二枝射中第二根的,第三根射中第三根的……一路跑来都维持同一个速度,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减速。”
“这样连续骑射两回之后他就下马,走到我的旁边,问我:看清楚了没有?能不能也一样骑射?我推辞说,不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过弓箭,我们是练习射枪的;不过,在我们贵族当中是有类似的娱乐……”
通过荷兰人绘声绘色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郑成功具有明显的胆汁质性格特征,外向、活跃、急躁。他言语直率,锋芒毕露,作风张扬,为人狂傲。
也许荷兰人的笔端,难免带有敌人先入为主的情绪化倾向。不过,中国人的记载同样验证了郑成功的个性。中国史学家评价郑成功时,往往有这样的语言:“英迈果断有余,而豁达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冲动发怒”,“失在激讦”,“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通过这些评价,我们可以确知,在中国史学家眼里,郑成功“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确实,有许多史实可以证明这些结论。比如,他嫉恶过甚,执法过严,部属有小过亦不能宽免,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自南明永历二年(公元年)至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十三年间,被他诛杀的将吏,有姓名可考者七十五员,导致许多将领忍受不了他的严刑峻法,纷纷投奔清人。后来替清军收复台湾的施琅,即是其中之一。
郑成功的个性与中国人传统的英雄形象不完全吻合。在我们眼里,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应该富于城府,深不可测,喜怒不形于色。
在为郑成功的不完美惋惜的同时,我看重的却是这一所谓性格弱点的另一面。郑成功拥有中国人严重缺乏的可贵性格品质:少年性。
西方文化以积极和欣赏的心态来看待“少年”,少年意味着活力和创造力。西方人认为,必须让年轻人自己去闯荡世界,即使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事也不要紧,因为这正是少年的特权。
中国人则对少年人的活力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三十岁以前的人,在中国人看来,“血气未定”,属于“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非得四五十岁了,火气渐消,血性全无,才让人感觉安全可靠,才可以当领导,办大事。在传统社会里,“少年老成”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褒扬。“老练”、“老实”、“老辣”、“老马识途”、“老骥伏枥”、“老蚌生珠”,在中文词典里,与“老”有关的词汇几乎都是褒义的。
《礼记·曲礼》说,孝就要“不登高,不临深”,“父母在,不远游”,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取消一个孩子的冒险冲动和对外部世界的好奇。如此,一个人当然就不会有自己的见解、思想和个性,当然就更不会有任何逆反心理。这样才能把每一代新成长起来的人的热情、火气、棱角磨去,把他们纳入一成不变的生活轨迹,以维持千年不变的超稳定生活结构。
所以,中国文化缺乏朝气。“天真”、“热烈”、“理想主义”是中国文化中的缺色。中国文化是以发黄的故纸、深沉的紫檀色、缺乏个性的绣着团花的酱色衣服为底色,灰暗模糊,缺乏亮丽明快。
只有郑成功,这个异国出生的海盗之子,性格中一直燃烧着明亮的“少年性”。因此,当清军南下之时,他才会作出与父亲截然不同的选择。
父与子
南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二月,清军大举南征,兵锋直指郑芝龙的势力范围福建。清军南进途中,郑芝龙就已开始与之密使洽谈投降事宜。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郑芝龙密令自己的部下放弃天险,自动撤退,并且留下粮草,以备清军使用。
二十二岁的郑成功对父亲的行为深为不安。他与父亲展开了一次长谈。
《台湾外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成功劝曰:“……以儿细度,闽粤之地,不比北方得任意驰驱。若凭高恃险,设伏以御,虽有百万,恐一旦亦难飞过。收拾人心,以固其本;大开海道,兴贩各港,以足其饷。然后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
龙曰:“稚子妄谈,不知天时时势。夫以天堑之隔,四镇雄兵且不能拒,何况偏安一隅。倘画虎不成,岂不类狗乎?”
成功曰:“吾父所见者大概,未曾细料机宜,天时地利,有不同耳。清兵马虽盛,亦不能长驱而进。我朝委系无人,文臣弄权,一旦冰裂瓦解,酿成煤山之惨。故得其天时,排闼直入,剪除凶丑,以承大统。迨至南都,非长江失恃,细察其故,君实非戡乱之君,臣又多庸碌之臣,遂使天下英雄饮恨,天堑难凭也。吾父若借其崎岖,扼其险要,则地利尚存,人心可收也。”
龙曰:“识时务为俊杰。今招我重我,就之必礼我。苟与争锋,一旦失利,摇尾乞怜,那时追悔莫及。竖子渺视,慎毋多谈。”
成功见龙不从,牵其衣跪哭曰:“夫虎不可离山,鱼不可脱渊;离山则失其威,脱渊则登时困杀。吾父当三思而行。”〗
郑芝龙的选择,在唐宋之后日益软熟的绝大多数国人看来,都无可厚非。毕竟,此时清人已经占领了绝大部分中国领土,只有福建、两广、云南尚未归附。满洲人的战斗力已经一再得到清晰的展示,以一省抗全局,无异螳臂当车。既然早晚都得投降,那么,晚降不如早降,被迫不如主动,消极不如积极。既然天下大势已定,就应该按归降后的利益最大化来安排现在的对策。
在郑芝龙看来,现在正是像天才演员那样表演“诚恳”、“积极”的大好机会。他又把海盗那一套抛胆倾心结交新知的老伎俩使了出来,清人一信相邀,就欲欣然只身前往。郑成功的劝说,他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在他眼里,二十二岁的郑成功虽然聪明精干,然而毕竟不过还是个孩子,黄口小儿,根本没有和他探讨的必要。因此,“龙见成功语繁,厌听,拂袖而起”,干脆起身离去。
老谋深算的郑芝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这个个性强烈的长子,竟然敢违抗他的命令,不但不随着自己一道投降,而且后来成为清军最坚定的敌人,并且最终因此带累得老父搭上了性命。
中国思想家说,孝的最根本意义在于“无违”,就是无条件地服从父亲。按理说,郑芝龙的考虑无疑比郑成功更理智,更现实,也更深远。这个老海盗,凭着他在中国社会和政治风涛中的经验,已经清楚地判断出改朝换代的大戏,此时已经是快唱完了。历史大势不容更改。降清之后,即使不能如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那样封王据土,也一定可以留住自己在福建的广大财富;穿戴异族服装,并不妨碍他继续享尽人间荣华富贵。
所以,不论是从郑成功自己考虑,还是从整个郑氏家族的利益考虑,郑成功听从父命,安心归顺,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况且,演变中的中国文化对“忠”的要求,已经不如春秋时代那么严格。“顺天知命”已经不受社会舆论的苛责,甚至能言善辩的降臣们给自己准备的理由十分大义凛然:“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然而,郑成功却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吃惊的举动。在郑芝龙命他跟随自己一同去见清朝官员时,郑成功拒不从命,并且回信说:“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教子以贰。今吾父不听儿言,后倘有不测,儿只有缟素而已。”
这是中国文化史上难得一见的父子决裂书。郑成功跳出数千年间笼罩在中国人头上的“孝”的禁锢,成就了自己的特异人格。这封决裂书,鲜明地昭显了郑成功激烈慷慨的少年性格。郑氏父子的差异,不仅仅在于“忠”与“叛”这样一个简单的道德标签,更在于对时势的看法。
少年人对前途对世界的看法总是更为乐观,更为理想化。正像郑成功对父亲所说的那样,天下尚大有可为,“地利尚存,人心可收”。处理得好,“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在郑成功的眼里,时势还大有可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奇迹等着他去创造。
郑氏父子的另一个差异是对人生的看法。在郑芝龙看来,什么“民族”、“帝国”这些宏大之事,对他来讲等同于无。人生在世,就在于要有势力、有财富、有女人,这就够了。这个老海盗的人生观是典型的中国人实用主义的“身体化”人生观。而少年郑成功的人生观无疑是一种英雄主义、理想主义的人生观。
在郑成功看来,荣誉重于生命,当然更重于物质利益。人活着,不仅仅要为“身”,更要为“心”。所以,不久之后,他写了中国史上独一无二的“教父篇”,要父亲“自爱”:
〖我家本起草莽,玩法聚众,朝廷不加诛,更赐爵命。至于今上,宠荣迭承,阖门封拜,以儿之不肖,赐国姓,掌玉碟,畀印剑,亲若肺腑,即糜躯粉骨,岂足上报哉?今既不能匡君于难,至宗社堕地,何忍背恩求生,反颜他事乎?大人不顾大义,不念宗嗣,投身虎口,事未可知。赵武、伍员之事,古人每图其大者。唯大人努力自爱,勿以成功为念!〗
西方文化是弑父文化,中国文化是弑子文化。在中国历史上,只见过父教子,哪里见过子教父?然而,郑成功却在精神上弑父,成了独一无二的逆子。后来,在与清廷谈判时,他屡屡说:“不知有父,久矣。”他给郑芝龙写了一封模棱两可的回信,摘要如下:
〖违侍膝下,八年于兹矣。但吾父既不以儿为子,儿亦不敢以子自居。坐是问候阔绝,即一字亦不相通。总由时势殊异,以致骨肉悬隔。盖自古大义灭亲,从治命不从乱命。儿初识字,辄佩服《春秋》之义,自丙戌(南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冬父驾入京时,儿既筹之熟,而行之决矣。
父既误于前,儿岂复再误于后乎?儿在本朝,亦既赐姓矣,称藩矣,人臣之位已极,岂复有加者乎?况儿功名之念素淡,若复作冯妇,更非本心。此可为智者道耳。不然,悬乌有之空名,蒙已然之实祸,而人心思奋,江南亦难久安也。〗
郑成功的选择,不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看来,都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他这支大木,虽然高大,终于没有撑起明王朝的天空。历史证明了那些投降者的眼光和见识。然而,在当时和后来的漫长中国历史上,“识时务”的“俊杰”出现得太多了,这些人聪明得让人郁闷,理智得让人心灰。只有郑成功的出现,才让历史阅读者稍稍舒一口气。
技术差距
普罗岷西亚投降之后,郑成功大为振奋,集中全军包围了热兰遮,希望一鼓作气,一举拿下荷兰人盘踞的最后堡垒。
然而,热兰遮城却非普罗岷西亚城可比。热兰遮城内守军约一千人,是普罗岷西亚城的五倍,荷兰人绝大部分军用物资都囤积于此,城高墙厚,守备完善。城四隅向外突出,置炮二十尊;南北各置巨炮十尊。荷军火炮密集,射程远,封锁了周围每条道路,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接近,都会受到堡上炮火的轰击。
五月二十六,郑成功决定冒死进攻,他调集了所能征集到的全部二十八门大炮,在清晨时分出其不意,向台湾城猛轰,瞬间摧毁台湾城大部胸墙,城上毫无防备的荷军多被击伤。
然而郑军的二十八门大炮仅给荷兰人带来了片刻的惊慌。揆一在《被忽视的福摩萨》中回忆说,荷兰人对炮战还是抱有充分的信心。“我方战士立刻跑到城堡的胸墙上,打算用真正荷兰人的气概来回答中国人的清晨礼炮。”
荷军长官“用有经验的眼睛一看,马上看出敌方大炮的弱点,全无掩蔽,容易受到攻击;同时又看到,敌人正因炮轰成功而兴高采烈,希望在城墙上打开一个缺口,许多人都跑到防御工事外面来回走动,轻率地暴露了目标”。
于是,荷军指挥官命令所有炮火作好准备。“等到时机已到,他便下令从上下左右各个方向,同时向没有掩蔽的中国兵开火。果然战绩卓著,第一次攻击,就使敌人死伤遍野”,“如以俘虏或逃兵间所流传的说法为准,敌人足足死了一千人,伤者无数”。
荷兰人掌握的数字是准确的。梅也在日记中说:“今天从清晨到整个上午,我们听见在大员有强烈的炮声。不久,也看到那炮战的结果,有很多受伤的中国人被带来赤嵌(今台南市一带),所有的房子和角落都挤满了人,我们的五个医生整天为他们包扎,几乎没有时间停下来吃口饭……听说死亡人数超过一千人,受伤的多达七八百。”
因为轻敌,郑成功付出了登台以来最大的代价。看来,荷兰人的“红夷大炮”不是浪得虚名。武器技术差距的巨大鸿沟,不是仅仅靠勇气就可以填平。
吃此一堑,郑成功痛定思痛,决定改取长围久困、且耕且战的方针。郑军在所有通向城堡的街道都筑起防栅,并挖了一条很宽的壕沟,围困荷军。
八个月之久的围困开始了。
东方唯一的一次胜利
漫长的包围使荷兰人逐渐失去了斗志。
十二月十六日,一批荷兰守兵偷偷出城,向郑军投降。他们不仅详细讲述了热兰遮城内的情况,还建议郑成功先攻占城边小山头上的乌特利支圆堡,然后居高临下,一举可攻破热兰遮。
郑成功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在南明永历十六年(公元1662年)一月,再次调集二十八门巨炮、无数的弹药和数千名士兵,利用挖壕战术,不顾荷兰人顽强的火力抵抗,在经历了重大牺牲后,终于在二十五的晚上占领了这个有利的制高点。
荷兰人经此一役,已经走投无路。乌特勒支堡失陷当晚,“热兰遮城里面的守军彻夜发射大炮、迫击炮、步枪和投射手榴弹,城堡里面就像着火一样”。东印度公司战事评议会也彻夜开会,商讨是拼死出击还是继续抵抗。
经过理智的权衡,荷兰人最终决定向郑成功投降。
二月初一,双方开始谈判,在二月十日达成了一共十八条条款的协议,荷方同意将热兰遮城城堡交给国姓爷。二月十二,荷兰人撤出了热兰遮城。
幸运地在战争中活下来的梅和其他荷兰人,一起乘船离开了台湾岛。在船上,他看到“国姓爷亲率几个武装士兵,从已经毁坏的乌特勒支碉堡,向角城的后方骑马下来,进入热兰遮城堡里面”。
梅伤心地说:“就这样,热兰遮城堡和整个福摩萨岛丧失了,使我们的国民在这东印度地区蒙受不小的羞辱,也使我们的老板主人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我也完全破产,我的东西全部丧失了。”
在骑马走进热兰遮城堡的那一刻,郑成功心中充满喜悦,然而他却无法意识到这一时刻的历史意义。他所知道的是他赶跑了一千多个红毛夷人,获得了反清复明的基地,他所不知道的是,这次战役标志着在东西半球的第一次正式海上对决中,东方取得的第一次胜利,也是唯一一次胜利。
他不知道这标志着中国民间的海上武装力量,击败了当时从非洲到南洋所向披靡的欧洲人先进势力,扭转了东亚海洋势力发展的轨道。他不知道这次胜利,使得中国台湾摆脱了像印尼、菲律宾那样被西方残暴殖民三四百年的命运,开启了中国台湾成为汉人主体社会的历史。
在风雨如晦的大明末世,郑成功的胜利是整个南明史上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这是一个海盗之子为中国挣回了一点面子,代表了整个帝国仅存的一点阳刚。
血液中的“海盗基因”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巨变前后的明帝国,几乎各个方面的表现都让人失望甚至绝望。
毫无监督的专制制度是一副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可以说,在大明天下,凡是和专制权力沾边的事物,无不立刻变得丑陋怪诞起来。它腐蚀着中国人的民族性,腐蚀着文官的效率,腐蚀着军队的战斗力。
经过二百多年以消灭人民的自主性为目标的专制统治,大明王朝子民们的气质变得孱弱、圆滑而又冷漠。他们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口腹之欲”,习惯于向暴力、不义和权威屈服,因为他们的信条有二,一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二是“谁当皇帝都一样”。因此,当满洲人突然闯到他们的城区时,没有多少人感觉惊讶,他们习惯性地口称“顺民”,跪在道路两旁欢迎。
我们不应该责备民众。明朝帝王不遗余力地取消民众任何自我组织的可能,民众在有组织的暴力面前没有起码的抵抗力。而那些负责组织百姓的官员,在满洲人到来时,他们的表现远远比民众更让人失望。
明朝官僚在办理政务、服务民生方面,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在贪污腐败方面,却花样百出,机关算尽。明末的腐败创了中国历史之最,几乎所有官员都被廉耻丧尽、不择手段的贪腐之风所淹没,当满洲人模样怪异的骑兵出现在北京城外时,绝大部分文官都选择了望风而降。
军队的状况甚至更让人吃惊。明末陆军总数达三百万,是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然而战斗力却十分低下。在明末朝廷上,流传着“饷不出京”的俗语。各地军队到京领取军费,照例要交纳20%~30%的回扣。仅此一端,明军的腐败可想而知。在清军的南下过程中,南明的军队基本上没有给他们构成有效的障碍。
在专制制度的笼罩下,大明王朝看来已经丧失了最后一点希望。这个帝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且民众的智力和能力相当出色。然而,所有的资源,从物力到人力,只要一被政府权力控制,立刻就丧失了价值,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丧失了自制力的专制制度,就是有这样点金成石的神奇能力。
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人数不到百万的满洲人,可以如此顺利地征服近亿人口的帝国,为什么精神萎靡的汉人军队,一旦投降了满洲人,成了他们的鹰犬,就立刻精神百倍,战无不胜。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荷兰人认为中国人是“个性绵软,不堪一击”的物种。
幸运的是,朱明王朝的专制权力没有扩展到海上。在这个帝国内,离开了海岸线就等于逃离了那个腐蚀性的体制。郑成功的阳刚、忠义、武勇,主要是基于他血液中的“海盗基因”。
换句话说,郑成功代表的是民间的、与政府对立的力量。正是因为逃脱了政府的控制,他和他的武装才避免了被专制政权阉割,侥幸保留了男人的质朴、健康和活力。
最大的海盗集团
定格在人们印象中的郑成功,一直是手持宝剑、屹立船头的军人形象。
他的另一重身份一直被意识形态磁场所屏蔽。其实,这一重身份于中国精神史可能更有意义,那就是:商人兼海盗。
郑芝龙投降后,往日的郑氏贸易帝国一下子群龙无首,四分五裂,海外贸易陷入低潮。郑成功起兵后,立刻加以招徕整合,重新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商业力量,郑成功由此也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国际贸易商。
那个时候,郑成功在东南亚国际贸易中占据绝对垄断地位,他的船队远达日本、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贸易额占整个中华对外贸易额的60%以上。
据今日学者估计,郑成功对日本贸易的利润,平均每年约达一百四十一万两银;对东南亚贸易的全部利润额,平均每年在九十三万到一百二十八万两银之间。两项相加,平均每年二百三十四万至二百六十九万两银。如果按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两百元计算,则利润额为每年五亿元人民币左右,数目十分惊人。
如此庞大的利润来源于武力支撑。没有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郑成功不可能在东南亚海上贸易上占据垄断地位。那些不在他直接控制之下的商人,也不得不向他交纳高额的保护费,以获得海上的安全。不听从他命令的中国商船,随时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不妨称郑成功是当时海上最大的海盗集团。
郑成功凭武力主宰着东南亚海洋,并制定着海上的规则。同时,他又以海上贸易的巨额利润,来支撑军费支出。虽然名义上归大明皇帝所有,但从诞生的那一天起,郑成功的军队就完全是一支私人武装,郑氏海商集团,代表的完全是中国的民间力量。
这支力量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们还没有聪明到分别“天朝的草”和“夷人的苗”的程度,郑氏海军在自己的船只上安装了从西洋学会制造出来的大炮,并且开始使用投掷式火药瓶。
这些民间海上力量,因为早期与日本海盗的合作,以及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的频繁交往,学会了更为先进的航海技术与远航能力,同时在海上作战的战术上吸取了西洋人和日本人的长处。所以,他们才有可能约束了荷兰人在亚洲的进一步扩张,成为东亚海洋发展和海洋贸易的主导力量。
郑成功与荷兰人在乌特勒支堡的攻防战,是亚洲军事史上东西方之间最早的近代武器攻防战役之一。双方都动用了大量的火药、炮弹,郑军扬弃了传统的弓箭、大刀,也使用了战壕、炮垒的进攻中的防御手段。
在战争进行中,梅和他的译员经过郑军阵地时,曾仔细观察了郑军的防御工事,梅惊讶地看到:“他们用那么坚固的防墙,来防守架在那里炮轰碉堡的大炮,以免被热兰遮城堡炮击,那道防墙足足有五六个,甚至七个堡篮那么宽,两个堡篮那么高,约有十六到十七呎(四米八到五米一)那么厚,约有十一到十二呎(三米三到三米六)那么高,在墓园和市场都可看到这样的防墙。”这场战斗显示了郑军突出的学习能力。而这种近代作战方式,在一百八十年来后的鸦片战争中,却根本不被中国军队所知。
最后一个大明忠臣
郑成功登上热兰遮城堡伤痕累累的东南角楼,用缴获的荷兰望远镜向台湾岛腹地望去。市镇、从林、原野、丘陵尽入眼底。这个大岛“土地平坦肥沃”,除了赤嵌城附近三三两两的高山族人刀耕火种开辟出几小块耕地之外,大部分土地都处于沉睡之中。
“百废待兴”,郑成功脑海里蹦出这几个字。
然而,他却感受不到多少胜利之后的喜悦和兴奋。就在郑成功指挥军队奋勇战斗的同时,从大陆上风传而来的种种消息,都一再令他心惊胆寒。
就在乌特勒支堡的攻防战进行到最紧要的关头,从大陆回来的家人赶到他的营帐,告诉他一个不幸的传闻:“太师老爷”又一次被满洲人抓了起来,看样子凶多吉少。
“太师老爷”是指郑芝龙。
郑芝龙降清之后,并没有实现他的如意算盘。由于郑芝龙的表现过于积极热情,满洲人对这个诡计多端的老海盗放心不下,把他挟回北京,仅授予他一等精奇尼哈番(清朝爵名)的空头官衔。
郑成功起军反清之后,满洲人对郑芝龙怀疑更深,以为他们父子在唱武力要挟的双簧,因此,郑芝龙陷入了难言的尴尬。不但荣华富贵不能到手,清人还以他为诱饵,把他放到案板上做举刀欲杀状,“借父以胁子”,威逼郑成功投降。
郑芝龙当然不遗余力。他多次写信并派亲人到郑成功处劝降。清人杨英著《先王实录》记载了其中一次的情形:郑成功的弟弟作为特使,来见郑成功。“跪下涕泪涟涟称,父在京许多斡旋,此番不就,全家难保,乞勉强受诏。”过两天,又来。“涕泣恳告曰: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难矣!我等复命,必无生理,并太师老爷亦难。”
起兵以来十余年间,郑成功无一日不在“忠”与“孝”的夹缝中煎熬。虽然在大义上毅然与父亲决裂,然而,父子天性又如何能够断绝。郑成功是郑芝龙最钟爱的儿子,对郑成功的宠爱栽培无以复加,父子感情深过一般情形。
郑成功深知每一次与清人血战,都要冒着激怒清人、老父被杀的危险。
因此,郑成功虽早已决定“移孝作忠”,却不得不在表面上与清人虚与委蛇,边打边谈,假借与清人和谈,以保住老父及家人的生命。同时,借和谈的幌子,私下遣使与老父互通书信,在信中道出自己心事说:“但因一人在北,不得不暂作痴呆耳。”“我岂非人类而忘父耶。”“乃到所以强忍须臾不得轻身一掷者,徒南望吾君,云天万里,北望吾父,喘息重圜,恐一朝落机阱,饱虎狼,为妇孺所笔,负君父重恩,靡有极端耳。”其情状之悲苦惨然,跃然纸上。
虽然在表现上,郑成功是一个大义灭亲的铁汉,然父子之情常使他不能自已,常于中夜起立北向,私自痛哭失声。“父子天性,情何以堪,以故居常悒忧。”
由于郑成功拒不投降,满洲人对郑芝龙的迫害一步步加深。先是软禁在京,后是被捕入狱,最后又举家被流放到宁古塔。之所以始终不杀者,是因为清人一直对招降郑成功报有一线希望。
东征台湾,有可能使郑芝龙最终丧命,对这一点,郑成功心里比谁都清楚。因为征台之举,向整个中华证明了郑成功不可能回头。老父也因此没有了利用价值。所以,发兵的那一天起,郑成功在心里其实就在默默等待着不幸消息的到来。
然而,当这个消息最终落实之时,郑成功还是没能使自己像期望中那样平静下来。就在与荷兰人谈判的过程中,准确的消息终于传来,1661年十月初三,老父终因自己拒不投降,全家十一人被清人杀戮,报至,“成功先叱为妄,然中夜悲号,不能自已,乃发丧,一军皆缟素”。
“忠臣孝子”,是那个时代每一个男人的最高自我期许。命运对郑成功似乎格外吝啬,只允许他从中选择一样。郑成功用牺牲“孝子”为代价,以期成就“忠臣”,孰料孝即不能,忠最后也成泡影。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四月,就在郑成功初步平复丧父之痛,大举组织移民,准备把台湾建成复明基地之时,又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永历帝,被吴三桂深入缅甸擒杀,大明皇统至此彻底断绝。
也就是说,郑成功这个最后的忠臣,已经没有了可效忠的对象。他竭尽全力,攻下台湾以图复明,而大明已经彻底灭亡。
不能不说,命运和郑成功开了个彻底的玩笑。
收复台湾,在郑成功看来,完全是因为以此支持反清复明大局才有意义。明既不能复,收复此岛,对郑成功又有何益?回顾一生,郑成功看到他一生其实一无所成。他戎马一生,仅保二岛,两次南下勤王,都成虚行,一次问鼎中原,则大败而回。奋斗到最后,父母兄弟包括侄子,都不能保住。
在还没有来得及起兵之时,那个赐郑成功国姓的隆武皇帝即已倾覆。
后来,郑成功虽然奉永历正朔,然而永历远在云南,兵微将寡,与郑成功难通消息,有君实似无君。而至此,连这个象征性的君主,这个精神支柱也已失去。郑成功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坚持到底为了什么。
孤臣辞世
两个接踵而来的噩讯,摧毁了三十九岁盛年的郑成功的心理平衡。就在此时,一件极小的事情成了压断郑成功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
郑成功的长子郑经留守厦门,与奶妈私通,生了一个儿子。这类事情其实在“除了石狮子干净,剩下都不干净”的旧式豪门大家并不稀见。然而,治家极严又心绪极度恶劣的郑成功勃然大怒,说:“我欲成大事,乃不能治家,遑问天下!”立命使臣持令箭返厦门,斩郑成功之妻董氏,以明其治家不严之罪,同时并斩郑经、奶妈并其所生子。
在厦门的部下,当然无法执行这个过于峻切、有失人之常情的命令。他们集体抗命不遵。郑成功愤懑至极,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在病床上说道:
“自国家飘零以来,枕戈泣血十有七年,进退无据,罪案日增。今又屏迹遐荒,遽捐人世。忠孝两亏,死不瞑目!天乎天乎!何使孤臣至于此极也?”
临终又叹曰:“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顿足拊膺(yīng),“以两手抓其面而逝”。
享年三十有九。
(全书终)
后记
我的文学青年生涯
一
一九九六年初,我把一个大信封投入邮筒,然后又用手指探了探投信口,看看是否落了进去。信封上的地址是“上海市巨鹿路675号《收获》杂志社”,里面装的是我的一篇历史散文:《无处收留:吴三桂》。
十五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我也没收到《收获》杂志的回信。不过,我的“体制内文学生涯”确乎可以从初次投稿这一天开始算起。
二
只有经历过八十年代的人,才能明白“作家”这个字眼儿,在那个年代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人人捧读文学期刊的时代。一篇小说在稍知名一点的文学刊物上发出来,则举国皆知,人人谈论。那是一个作家是社会精神导师的时代。
人们相信作家是社会的良心,是正义的化身,是未来的宣告者。那个时候,写作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发表一篇引起关注的小说,就可以使一个人从社会底层一夜之间变成万众瞩目举国议论的焦点。一个人如果揣本诗集,号称热爱文学,就可以行走天下(套用高晓松的话“那时的人们相信弹琴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人们相信会写诗的孩子更是好孩子),人心如同白莲花,刚刚绽开。
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而我身处的辽宁省朝阳市,又是一个对文化和文学抱着特别质朴的尊重的边地古城。去年我回朝阳办理母亲的医疗报销事宜(母亲是在朝阳市退休的),异地报销手续繁琐,工作人员表情慵懒,公事公办,眼看着一天之内不可能办完。陪我去的表妹夫很机灵,对工作人员说,他是个作家!说着把我刚送他的一本书拿了出来。
顿时整个办公室人都轰动了,每个人都站起来,争相传阅这本书。科长给我端来了椅子,请我坐下,另一个人递上了热水。人们如同对待一个前来视察的大人物。一路绿灯,很快全部办妥。
在“作家”如此贬值的时代,此地对文字还保持着如此淳朴的尊重,那么可以想象二十年前这种尊重会是何等盛大!
古城里的人认为读书肯定是一件好事。并没有人教导自己热爱阅读,但是书籍几乎是小时候除游戏之外唯一的娱乐。初中时,我在朝阳市图书馆和市政府图书室各办了一个借书证。别无选择,借回家的都是“名著”,当然,是那些勉强能看懂的名著。什么《大卫·科波菲尔》、《鲁滨逊漂流记》、《基督山伯爵》、《名利场》……记得有一年夏天去北戴河旅游,我坐在大客车的第一排,手里捧了一本厚厚的《愤怒的葡萄》,因为看不懂而愤怒了一路。
一个初中生看《愤怒的葡萄》,这就是我成长年代的文化景观。一方面我们没太多书可读,另一方面,撞到手里的书大致都有着坚硬的品质,把每个读者都练成了钻头。浅阅读、轻阅读、软阅读这些词汇,当时尚未出现。
更多的文学熏陶发生在上大学的九十年代初,大学图书馆里的书毕竟更多。王安忆、韩少功、莫言、韩东、王朔,一本接一本。高中时没读下去的《战争与和平》重新再读,从此迷上了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经历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成为一个文学青年。
三
但是工作以前我并没有认真想过当一个作家。在大学里,我业余时间大量投入书法和篆刻之中,加入了大学的书法协会。除了“作家”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过于崇高之外,还因为我莫名其妙地认为当作家是起码要人到而立有了阅历后才能尝试的事(形成这个印象也许是因为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作家大多是有了一把年纪的知青出身)。
开始写作发生在上班一年之后。写作的动因相当简单:无聊。大学毕业之后,本来是想好好工作,先“混”上(用我爸的话来说,是“熬”成)副处级,能用公款请客吃饭,在小城市里有地位有面子,这是一个北方小城长大的人的普遍理想。但是一九九四年大学毕业进入葫芦岛市建设银行工作之后,我发现“混”和“熬”对我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事:一个星期的工作,基本上一两天就能处理完。其他的大部分时间,主要都用来打扑克。那个时候,国有银行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氛围和政府机关差不多。我记得有相当一段时间,每天上班之后不久,我们科里几个人就把门上的玻璃亮子用报纸一糊,在里面拱猪、炸金花,一打就是一整天。
这样的生活虽然自在,但时间长了,未免觉得空虚无聊。还有什么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呢?在单位没法写毛笔字或者画画。那么,写点东西吧。
我想起我似乎还真有一点“文学天才”: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曾经被老师当作范文。托尔斯泰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要有强烈的虚荣心。
很幸运,这个品质,我也具备。
写什么呢?什么都行,只要不平庸。要知道,我从小就爱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从初中就开始读每一本能弄到手的《新华文摘》,越是看不懂的长文章,看得越投入。初二的那年暑假,我还借了本《小逻辑》,在公园里硬着头皮读了十个上午,当然最后还是没读懂。从小只要是带字儿的东西,不论天文地理医学农业生物自然科学迷信甚至日历,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大学四年,我基本就是在大连市图书馆泡过来的,读得最多的,是历史书,还有那本介绍朝鲜人民幸福生活的《朝鲜画报》。所以截至此时,肚子里已经装了太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虽然“余秋雨”这三个字今天已坏了行市,但我从不否认,那种所谓“文化散文”的写法令我豁然开朗。这种纵横捭阖的叙述方式,正好将我一肚子的乱七八糟搅合到一起,一股脑抽出来。
半年时间里,我写出了《蒙古无边》、《无处收留:吴三桂》等好几篇很长的散文。其中我自己最喜欢的是《无处收留:吴三桂》这一篇。
对吴三桂感兴趣,是因为读了一本很薄的小书《叛臣吴三桂》,我发现,这个被严重脸谱化的人,年轻时居然是以“孝勇”闻名天下的。青年吴三桂是个美男子,下马彬彬有礼,上马武勇过人,颇为时人称许。从道德至高点走到一叛再叛擒“旧主”以事新主,他经历了什么样的精神地震和灵魂撕裂?我又买到刘凤云教授写的另一本书《清代三藩研究》,找了当时能找到的所有与吴三桂及那个时代有关的资料,从材料碎片中一点点复原吴三桂在重压之下如同蜗牛一样一层一层脱去道德面具的精神历程。
从文体上,它非驴非马,不是纯粹的散文,也称不上小说。它是一种叙述和思考的杂糅,是一种合金体的怪物。后来还是评论家们给这一类东西定义为“跨文体写作”。后来有人说:“张宏杰的写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典型的跨文体写作,掺杂了大量小说式、历史报告文学式、甚至心理分析式的写法。”
我对这篇东西相当满意,认为我可以开始文学青年的第二个规定动作了:投稿。
四
那个时候要成为“作家”,必须向文学杂志投稿。文学杂志是通向文坛的独木桥。网络那时刚刚兴起,网络文学这个名词还没出现。每一个“文学青年”,都先要在文学期刊上“露脸”。一般的路数是先在“省市级”文学期刊上“崭露头角”,然后在“国家级期刊”上引起关注。这样,你就有机会参加各种笔会采风之类的文学活动,有资格加入市、省乃至中国作家协会。接下来你的奋斗目标就是被一些知名评论家评论和文学权威认可,获得一些“省级”乃至“国家级”文学奖项,这样你就会在作家协会体系内混到一个“官位”,比如某市作家协会主席、某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这样你就算是功成名就,可以被称为“知名作家”,有资格出席“中国作协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议”之类的荣誉性大会,享受各级作协组织的免费出国采风交流之类的活动。这是彼时一个正常文学青年的作家之路。
那时候,人们做梦也想不到,十年后会有很多人比如当年明月,只须把文字发到网上,就有可能被广大网民关注,成为风行海内的畅销书作家。更想不到,一个少年韩寒,居然拒绝了进入作协的邀请。
那么换句话说,在我开始写作的时候,文学杂志的编辑、文学评论者和文学权威,是一个文学青年成功道路上的三道闸门,你必须一一攻克。首先要做的,当然是先敲开文学杂志的大门。作为文学体制的一部分,到今天为止,全国各省都会有至少一本“纯文学期刊”。按照“文学圈儿”内的标准,文学期刊大致可以分为两级。一级是“省级”,比如辽宁的《鸭绿江》、黑龙江的《北方文学》,这些刊物影响比较有限,换种说法可以叫二流的文学期刊。另一级是“国家级”,其中也包括一些影响很大的地方刊物。大致有《收获》、《当代》、《十月》、《大家》、《钟山》、《天涯》、《人民文学》、《花城》、《作家》……大家心中公认的第一位,当然是《收获》。
和一般文学青年先从“省级期刊”投起不同,我第一次投稿,就把那篇《无处收留》投给了《收获》。
我决心要用这篇作品作为开头炮,轰开我的“作家”之路。相比当时文学刊物上的其他“文化散文”,我自认为这篇东西绝不逊色。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它一定会得到编辑们的好评。稿件寄走后,我不停地幻想着这个大信封在收获杂志社内会遇到什么样的命运。我幻想着某天早晨,一位编辑打着哈欠漫不经心地打开这个信封,读了几段,他坐直了身子,又读了几页,他拍着桌子,大呼小叫,连呼其他编辑来看……我幻想着这篇作品使中国文坛知道了有一个叫张宏杰的二十四岁的“青年作家”,比余秋雨更善于讲述历史中的人性……我幻想着我的生活轨迹将从此变样。收到稿费、参加各种笔会、同事们刮目相看的目光、逃离这无聊的工作……通过写作改变命运,是那个时代屡见不鲜的传奇。
投出去的半个月后开始,我就经常去单位的传达室。但是直到第三个月头上,还是没有任何回音。虽然没投过稿,但是长年阅读文学杂志,我有大量的文学常识。我知道文学刊物的审稿期限是三个月。
五
我并没有丝毫气馁。虽然放任自己的幻想,但我其实一开始就将写作之路上的困难预想得很充分:我把它当成了考验一个人意志和能力的英雄事业,而英雄事业不太可能一帆风顺。我读过许多作家传记,那些作家投稿屡屡被拒的故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特别是《马丁·伊登》中那艰难卓绝的戏剧性的奋斗生涯每每令我激动感慨。第一次投稿就投给了心目中最好的刊物,其实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试试看的心理。没反应没关系,一流文学杂志还有很多。
于是我又打印了一份,把它寄给了《当代》。
三个月后,我又寄给了《十月》。
在那之后,我学聪明了:我开始了一稿多投。我同时投给三家刊物,并随时作好收到一家用稿信后马上通知另两家的准备。
可是一年之内,我连退稿信是什么样的都没有见过:所有的杂志都没有任何回音。
我开始像杰克·伦敦一样,开始怀疑邮路那头到底有没有活人做编辑。
更多的时候,我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文字方面的才能。不过,我初中时确实做过语文课代表啊!
毛时代出生的人都有点不服输的劲。我下定了决心:我要用三年时间来打通写作这条路。这三年里我要写出三十万字的东西。如果这三十万字都不能发表,那么才可以确认我没有写作才能,我会永远放弃这件事。
六
就在下定这个决心后不久的一天,我又一次忐忑地来到单位的传达室。
我很怕同事们知道我被退稿,我甚至没让任何人知道我投过稿。所以科室订的报纸杂志都是由我主动来取。
一堆报纸杂志中夹着一个中等大小的信封,上面“《大家》杂志社”几个字很明显。我的心开始砰砰跳动。
办公室中午正好没人,我撕开了信封,里面的是一幅龙飞凤舞的行书:
“张宏杰先生:你的《无处收留》写得棒极了!准确、结实、饱满。编辑部一致同意向你约稿,因《大家》明年将倾力推出一种实实在在但同时也更为文学、更边缘化的写作方向。《无处收留》略嫌偏‘实’,若能再个人化一些,可在《大家》刊发。朱晓桦。”
你可以想象我的兴奋。我终于确信,“文学事业”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回事儿。有那么一群敬业的人在操持着人类的灵魂或者心灵。那时的《大家》创刊不久,上升势头很猛,办得非常有范儿,开本很大,黑色的印有历次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头像的封面做得大气十足。朱晓桦字体潇洒的信我读了许多遍,我想象他一定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青年人。我当天晚上就开始对《无处收留》进行修改,朝着我理解的“个人化”风格靠拢。虽不至于夜不成眠,但白天我大脑中犹如热恋中的大脑总想着恋人的脸一样,总是转着《大家》那黑色的封面。半个月后我把稿子寄回去,然后就是数着日子等待。
写作两年,终于“梦想成真”了。能在《大家》这样有份量的杂志上发表“处女作”,应该也算一个漂亮的开头了吧?也许过些天,我就会去“春城”昆明开笔会了。
三个月后,第二封信来了,我急切地打开,却是一盆冷水:“你的《无处收留》送审时未通过,说是暂时不发历史题材。《大家》杂志社将要自负盈亏,在如何走向市场上考虑得较多,原来选定的许多稿子都压下了,你也可以别处想想办法。”
七
我曾经铁了心要把处女作发表在一流刊物上,一鸣惊人,一举成名。我最讨厌的事只有一个:平庸。不过,在《大家》退稿后,我痛定思痛,不得不做出重大退步:除了《无处收留:吴三桂》这篇我最喜欢的稿子之外,我将《蒙古无边》等其他稿子投给省级文学刊物:我要先踏入“文学圈儿”啊。
首先想到的当然是辽宁省的那本《鸭绿江》,虽然今天可能没多少人知道还有这样一本刊物,但在八十年代,它曾经辉煌一时。
标准自减一档,似乎就一路通畅:一个多月后,我就收到了《鸭绿江》一位叫李轻松的编辑热情洋溢的回信,然后,一九九八年第二期《鸭绿江》刊出了我的《蒙古无边》,于是这篇文章成了我的“处女作”。
从那之后,我和诗人李轻松成了朋友。通过和她通信,我才发现,原来我能在这样一本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其实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她说,发现我作品时,她刚刚从别的单位借调到《鸭绿江》作编辑,一般的编辑都不爱看自发来稿,因为里面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不通之作。只有她这个新手还有兴趣翻翻。她很偶然地在堆如小山的自然来稿中,抽到了我的信封。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还有“自然来稿”这一说。也就是说,文学刊物中刊发的,大部分都不是像我这样直接写上“某某编辑部收”的稿件。你起码要写上具体某个编辑的名字,被拆开看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更靠谱的做法是,先设法与编辑认识。起码,先要有朋友居中介绍。要不然,你“成功”的概率就会降低很多。一般来说,一本刊物刊发的“自然来稿”,也许只占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我感觉很意外。我所知道的“文学世界”不是这样的。在我心目中,“文学世界”真有点“高于生活”的意思,它应该是一群不世俗的人按着非世俗的规则操作的事儿。我一直认为作家一开始都应该是“自然投稿”,而编辑对所有稿件都应该是一视同仁。有这个“文学世界”存在,或者说,有这样一群抵抗世俗的人存在,这个世界才值得生存。所以这一事实对我震动很大,让我晕头转向了许久。我回想起自己苦等编辑们回音的日日夜夜,现在才想明白,也许我投出去的信封,至今仍然没有打开。
不过,这一知识对我并没有什么影响。在那之后,直到今天,在通常情况下,我仍然坚持“自发投稿”(虽然今天我已经基本不投稿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认为这是“正确”的,这是我少年时代梦想的一部分。当然,也如以前一样,直到今天,我的“自发投稿”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没有回音。
这反应了我性格中的某种“心理疾病”,我没法治愈它。
八
《蒙古无边》的发表,标志着我“走上了文学之路”。也算是“国家级刊物”的《青年文学》也接受我的“自然来稿”,发表了我的第一篇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篇小说《说话算话》,我还记得给我回信的编辑叫陈锟。再后来,《散文选刊》选载了我在《鸭绿江》上的散文。被选载,也算是某种形式的被承认。我陆陆续续在省级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一些作品。然后,我被省作协“发现”,参加了省文学院的“青年作家培训班”。在那之后,我又成为“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这是各省“鼓励文学创作”的通行作法:省作协在全省范围内挑选十多名最有实力最能出“成果”的中青年作家,与之签约,按照你每年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的发表量以及被转载的数量,会给予一定津贴。在一省的文学界,这算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认可。也就是说,我确乎已经是“青年作家”了。
但是,我仍然没能把《无处收留》发表在“一流”刊物上。这是我的一个心结。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这篇稿子一天也没停地在邮路上奔波。又一个编辑给我回音了。在《大家》退稿之后不久,《花城》的一位叫文能的编辑给我来了用稿信。这封用稿信明确讲,将于明年刊发。
到了年底,文能的第二封信来了:“你的稿件本已确定刊发,但是我因个人原因,将调离杂志社,加上杂志社内部关系复杂,因此此稿也无法用了。我已经将它推荐给了其他刊物,请相信这是一篇好作品,肯定能发出来。”
过了几个月,《天涯》杂志李少君的一封回信证明文能先生确实在努力帮我的忙:“文能转过来你一篇关于吴三桂的文章。我们看过,认为很好,本来是可以在《天涯》发的,但太长了。你功底、文笔都不错,有什么其他稿可以寄些来。这篇你可以寄给《收获》看看,他们应该是可以发的。”
……直到二○○一年,我已经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之后的第二年的夏天,到辽宁文学院开会。我几乎已经忘了有一篇稿子还漂在路上这件事,直到文学院一位工作人员把一本已经磨破边了的牛皮纸信封扔给我:“请客吧!给你的杂志,寄到这来了。”
是二○○一年第一期的《钟山》,目录栏中赫然写着:“《无处收留》,张宏杰”。因为彼时我已经是“辽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所以杂志被莫名其妙地寄到了这里。杂志里还夹着一封信,主编傅晓虹说,是文能转给她的稿子。
这篇文章一刻不停地在路上奔走了五年,这五年,我由二十四岁变成年近三十,它则餐风宿露,不眠不休,撞过了十几家杂志的大门,最终,到底在一本“一流刊物”上露面了。我终于对得起它了。(到今天为止,我也没见过文能先生,甚至没通过一次电话。我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工作,还是已经退休了。)我打开杂志,将这篇《无处收留》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又读了一遍。我记得大学期间我在《钟山》上读到的大量好东西:苏童、余华、贾平凹、汪曾祺……如今,我隐隐有了与他们,这些我昔日的文学英雄并肩站在一起的感觉。
九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发表了很多东西,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当“作家”的感觉。在我的记忆中,一个真正的作家,是拥有大量读者的,是会收到如潮反响的。你看那些著名作家的采访,不是都说某篇作品发表后,会收到一麻袋一麻袋的读者来信吗(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其中会掉出漂亮女读者的照片)可是,没有任何读者给过我反馈。也没有任何评论家者注意过我的存在,甚至我身边也没有任何人表示他们读过我的东西。当然,我的写作是“秘密进行”的,因为我担心可能失败。不过,我期望的是,在我成为作家之后,被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在杂志上惊讶地发现。现在,我已经“成功”了,已经是“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了,可似乎从来没人知道这一点。
我把这归咎于没有在“一流期刊”上发表过东西。我特意到单位的图书室查了一下,里面确实没有订《鸭绿江》或者《北方文学》之类的省级期刊。
如今,我在《钟山》上露面了。图书室里确乎有这本杂志的。那些评论家们肯定也都看这本杂志。这次,我算是登上文坛,露了脸了吧?
果然,在看到杂志后的第二个月,我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这位读者颇有点不寻常:她是彼时以一本《现代化陷阱》在全国引起反响的学者何清涟。她说,她在《钟山》上读到《无处收留》之后感觉非常“震骇”,遂找到主编傅晓虹要到我的联系方式。她说了很多肯定赞赏的话。她还说,她是先学历史后学经济,与我恰好相反。她最后说,她此时“因言贾祸”,情况很不顺……总之信写得很长,随信还一口气寄来她的三本书,一本书上题写了“宝剑赠烈士”五个大字。
我当然兴奋。我当然激动。我等着更多的反响,对我到那时为止自认为最好的一篇作品的反应。
没想到,何清涟的这封信居然成了绝响。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来自文学刊物的读者的反馈,更不用说什么评论家或者文学权威的反应了。单位图书室的那本《钟山》,似乎也从来没有人借阅过。我费尽全力,朝湖水里扔了一块大石头,然后侧耳倾听:半天过去了,毫无声响。
原来湖不在那。
直到这时,我才恍然发觉,“八十年代”已经逝去,世界已经变了。
八十年代一本文学刊物,动辄几十上百万的销量。连东北边地的《鸭绿江》,发行量一度都达到四十万册。“一本《十月》或者《当代》,往往先在大学宿舍间流动,然后可能在理发店、医院病房、工厂车间、商店柜台之间持续作布朗运动;也可能是从表哥到表妹到表妹的男朋友到男朋友的班主任……直至消弭于无形。”仅仅十年后,这一情景已经恍如隔世。某位主编说,“你不能去问一个诗歌期刊的主编,他的杂志发行有多少册,这就像问一个女人她的年龄一样。”
文学不再能带来轰动效应,不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那些最有才华的人不再从事文学了。他们去从政、从商,去做个循规蹈矩的白领,都比做文学青年靠谱。许多才华正盛的作家,都纷纷转行去给导演们打工,写电影、电视剧。“文学”变成了小圈子的事。一般来讲,你发表的作品,只有编辑以及你通知到的几个同行会读。
与上两项变化互为因果,大部分文学也告别了社会,告别了读者,仅仅成为一种有气无力的惯性。八十年代,文学替全国人思考,为全国人启蒙,指点江山、激昂“斗志”。如今,文学变得“纯粹”了,但是也纯粹到了水至清则无鱼的境地。
也不能说我没有得到过反馈。在得知我发表了一些东西后不久,建行的某位科长曾经郑重其事地和我探讨过“写作”这个话题。据他理解,在作家当中,写散文的尚属正常,写小说者都是准精神病患者,而写诗则是一个人精神有问题的确凿证据。
同时,我全力写作的年龄正是一个中小城市青年找对象的关键时段,“不好好上班”、“写小说儿(人们管文学杂志上的东西一律叫做小说)”不但没成为我吸引未婚女青年的招牌,反而成了我不是一个好的婚姻对象的证明:这证明我不会很好地沿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之路攀登,反而有成为浪荡之人的可能。在我逃离了“行长秘书”这一职位后,这一征兆更为明显。而回首我的大学同学,大部分已经混成科长,有的已经是副处长、处长,更有人已经成了亿万富翁。
十
奇怪的是,了解了这一事实后我并没有过分沮丧。做为一个小城市里的普通大学毕业生,我的理想如同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可以想入非非,也可以在第二天早上就忘掉。虽然不能凭写作“功成名就”,但是我发现了并且习惯了写作的快乐。
写作是痛苦的。写作需要将自己调动到最活跃、最兴奋、最有力量的状态,才能随心所欲地驱策胸中万物,才能接近理想中的完美状态。因此写作者必须拥有特别强大的意志力,需要无情地鞭策大脑。这种写作中的完美主义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过离了它,我就得不到那种酣畅淋漓的兴奋体验。
写作又是快乐的。我的性格是那种习惯和自己较劲的人。我想最适合我的工作也许是一个石匠或者木匠:安安静静地坐在一个不被打扰的地方敲打点什么东西,使它以最合适的形态呈现出来。仅仅这一过程本身,就足以令人心满意足了。
我越来越发现推动我写作的动力是好奇心。我们被告知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差距之大如同两个星球。而历史这个领域这种差距更是明显。大学期间在大连市图书馆阅读历史材料时,我不断地惊讶、惊叹乃至惊呼。把这种惊讶表达出来,其实就是我写历史的最初动力。历史写作对我来说是一次旅行和探险:在故纸堆中,你随处可见蛛丝马迹。沿着这些线索前行,擦去历史碎片上的尘埃和涂饰,小心翼翼地拼接在一起,你会发现历史的面相与你的想象几乎完全不同。一开始,我关注的是历史中的人性。就像莫言在评价我的一篇文章中说,我关注的是人性的复杂。在历史中,各种情节都已出现,人性的千奇百怪匪夷所思出人意料都表现出来了,我迷恋于观察这种复杂性,迷恋于将一张又一张面孔复原出来,得意地指给别人说:看,他原来是这个样子!再后来,我的好奇心更多地转移到历史规律本身。我开始观察农民起义、观察中国人的盛世梦,观察中国专制制度的起源……我惊讶地发现,我头脑中那些习以为常的观念,几乎都是不准确的。比如,农民起义推动的主要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专制制度的进步;比如中国式的盛世几乎都是建立在一个大衰世的基础上,并且以衰世为结局;比如春秋战国时的那些自由思想的大家,几乎个个都在呼吁一个大一统的专制政权……我的这些观察和思考,完全是野狐禅式的,远离“学术范式”的,我的结论也许荒谬可笑,离题万里,但是我却自得其乐。我的写作完全是随心所欲,信马由缰。摒弃万物,沉在书房中,一点点地梳理自己的思路,解答自己的疑问,结果就是敲打出一篇文章。那种遗世独立的专注、单纯而宁静的感觉,确是一种巨大的幸福。
就这样,我从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为入口,走入历史。历史是社会学科的基础,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你会不自觉地经过人文学科的各个房间。一路走来,通过写作,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从一九九六年到现在,我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对社会,对历史,对文化的认识,许多方面都进行了自我颠覆。而这一脱胎换骨的过程,其途径正是由于写作。
写作也给我带来了现实的“利益”。一开始,为了不致招人误解,我的写作是在地下进行。而发现“作家”已经成了异类之后,我更把发表的东西埋到抽屉深处:没有可以交流的对象,总要好过那些言不由衷的文不对题的“赞赏”。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行长王毅读了我写的几篇东西。行长虽然文凭不高,但是兴趣广泛,知识面颇广。更主要的,他们那一代人还认为,写作是一件大事,好事。他说,你是个写东西的料,我给你创造个写作环境。
于是,他把我调到了市行营业部,因为营业部主任董庆毅(前年他因车祸去世,愿他在天上平安快乐)为人开通大度。在他和行长的默许下,我一周只需上班一两天,其他时间,可以在家里正儿八经地当“作家”。这自然是写作给我带来的幸运。每天早上六点半,起来跑一圈步,回到家里,洗个澡,听一楼人都走空,泡一壶茶,揿开电脑,看着茶烟升起,听着电脑“沙沙”的启动声,整个房间就像古墓那样安静。每当这时我就深深感谢世界,对我这样宽容。即使写出来的东西永远都不能引起关注,但能一直享受这样的书房生活,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十一
不过,写作另一面的快乐毕竟是传播和交流。每一个碾玉人都希望他的玉观音能有人欣赏。更何况毛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都有点“文以载道”的老套想法。
一个意外的机缘,使我发现了另一条接近读者的路。那是一九九九年底,我到北京出差,因为《鸭绿江》主编刘元举先生介绍,认识了时事出版社工作的沈阳人祝勇。祝勇知道我在写东西,让我发几篇给他看看。
过了几天,祝勇给我打来电话:我想给你出本书,行不行?你的水平完全可以出一本书,而且我估计书可能卖得很好。
于是,在二○○○年一月一日,我的第一本书《千年悖论》出版了,汇集了我写作初期的大部分作品,其中主要的当然是“历史文化散文”。说实话,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出版的可能性。因为在我看来,出书实在是比在杂志上发表作品重大得多的事。在我的印象中,一个人一般要人到中年,德高望重,作品积累到一定数量了,才有可能出一本书。因此,虽然稿费只有每千字三十,虽然封面做得有点不伦不类,我还是感觉很兴奋。
这本书起印五千册,出来后很快就淹没在众多新书当中。虽然不久都卖光了,但是在读书界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不过令我高兴的是读者却有了反馈。读者大部分都是大学生,奇怪的是,他们几乎都是在大学图书馆读到的这本书。有几个大学生给我来信说,这本书“颠覆了他们的大脑”,“千年悖论,让我们觉醒,第一次从人的角度来考虑这些历史人物的种种作为”。
我很高兴这本书能触动一些人,能让他们感受到我的愤怒、惊讶、感慨、激动,能颠覆他们对历史的一些成见:这正是我在书房里不懈敲打的目的。
我发现,出版是将自己的写作抵达读者的大路。出版的传播力比在传统文学杂志上发表要大得多,有效得多。今天的文学期刊,读者群基本已经净化为“纯文学读者”。虽然一开始我走的是“文学之路”,但其实我的作品并非标准化的“文学性写作”,我写的虽然都是历史,但是离现实可能比大部分小说都要近。它们的读者,更多在文学期刊的订阅者之外。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出版社的编辑与文学期刊的编辑完全不同:大部分出版机构都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因此特别在意一本书的市场反应。与文学期刊疏离了社会不同,出版业已经相当市场化,编辑们睁大眼睛寻找每一位有读者的作家。
所以,除了第二本书的出版颇遇艰难外,我的书出版都非常顺利。特别是第三本书《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出版之后。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出版不久,我在报纸上网上很快见到了白岩松、柴静评论了这本书。影星袁莉在我经常看的《锵锵三人行》中提到了这本书,那年《艺术人生》的年终评点,张越、崔永元等几位嘉宾似乎也提到了这本书……于是我意识到这本书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虽然出版社没有进行过一个字的宣传推广,但是这本书通过口碑相传,渐渐传播开来。印数很快就过了三万册,而在文化类书里面,据说三万册就算畅销书。再以后,我的《中国人的性格历程》、《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也陆续成为历史文化类的“畅销书”:从《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起,我算是有了自己的读者群,隔三差五地收到读者来信,其中有一封是当时身在美国的留学生,后来的青年学者刘瑜的信(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位读者将我的三万多字的《无处收留》一笔一划地抄在一个小本本上送给了我)。我能够知道,自己的写作,对一些人确实发生了影响。
让自己的写作抵达读者,我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
十二
在主要传播方式转为出版的同时,我的传统“作家”之路仍然自然延伸。我的一位朋友作家钟求是有一次和我通电话时说,我感觉你的东西挺适合《当代》的风格。你寄给我的朋友吴玄吧,他现在在《当代》做编辑。
我按钟求是提供的邮箱寄去了几篇稿子。一周后,吴玄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与主编洪清波达成一致意见,打算从二○○六年起,为我开一个专栏。这对我来说完全是意想不到的事。专栏的名字后来定为“史纪”。这成了我在“纯文学”领域最辉煌的“业绩”。我获得了一些省级文学奖和一项不太重要的“国家级文学奖”。对了,还有“文学创作一级”这个职称。因为这些成绩,我成为省作协的“理事”,后来又成为“主席团成员”,还成了一个市作协的“副主席”。我参加了“青创会”,并且见到了常委同志。这是我“纯文学”之路的顶峰。从一个小城市的无依无傍、赤手空拳的草根青年,到一个地级市的“作家协会副主席”,这就是我爬过的“文学之峰”的高度。
不过,整体来说,我的“纯文学”之路走得不温不火,换句话说,其实是不太成功。用某个文学前辈推心置腹的话来说,你不会经营自己。你怎么不开个研讨会,找几个有名的评论家评论一下子,给你归成一个什么文学现象。那你不就火了?
前辈说得轻松。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的作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纯文学”,我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才气。这把火哪那么容易“点着”。
不过,他说的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作为一个写了相当年头的作家,我对一些心照不宣的事也相当清楚:在任何领域,都没有那么多“顺理成章”。只要你的才气不足以掀翻地球,那么你就有必要“经营”一下自己。
这就是中国“圈子社会”的现实。如果有了人脉连接,你完全可以事半功倍,甚至四两拔千斤。事实上,我写作生涯的大部分“成功”,除了一开始几篇“自发投稿”是完全自我奋斗之外,其他的重要几步,也都是在人脉的连接下完成的:那篇《无处收留》最终得以在“一流刊物”上发表,毕竟是文能先生不懈推荐的结果。第一本书的出版,则是刘元举先生向老乡祝勇介绍我的副产品。《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这样好的出版社出版,是因为在那之前认识了丁东先生,再加上章诒和先生的序。而我的《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卖得不错,柴静写的那个跋和刘瑜、老六的帮着吆喝自然功不可没……我不得不承认,“圈子”其实也是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这个时代,信息的大海之中,你其实只能看到进入视野的这一小片儿。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常理,只不过在中国社会,人们更习惯于这种“手工式”的联结。这是一个大家都在叫喊和跳跃的时代,如果想要从草根地位到达成功高度,你需要喊破嗓子,跳上桌子。
但我还是修正不了心中那个奇怪的“应该”情结。
那一天,和一个朋友聊天,屈指数起我们认识的所有文学朋友,大大小小百十来人,没开过文学性的“作品研讨会”的,只有我一个。有一次,一位对我一直很欣赏的文学活动家和我详细谈了给我开研讨会的计划,我不置可否,结果他很生气,觉得我过于“傲慢自大”,从此很少再与我来往。
我根本不是什么“清高孤介”。作为一个不善于拒绝的人,我也对别人说过很多言不由衷的话,我也请过一位文学奖的评委朋友吃过饭,我也曾画虎不成反类犬地学习过“应酬”,我也曾经很想在圈内获得“成功”,以便能获得各种相关的好处。我只是后来确定,我喜欢“舒服”多过“成功”。
作为一个读过些中国历史的人,理智上我对“人情社会”的规矩抱有高度的“同情之理解”,但是在感情上,我却无法经常地勉强自己。我是一个羞涩的人,帮我开了专栏的吴玄,我后来在一次文学会议上见到,我居然没好意思对他表达我的感谢之意。归根结底,也许是成长的背景,让我一直固执地以为有一种“应该”,有一种“清洁”。我纠正不了这个“错觉”。
坚持这种“应该”经常让我与身边的生活产生一点排异。比如虽然“名人荐书”现在已经是再常见不过的现象,我的几本书也都请他人进行过推荐,但我一直觉得推荐应该是一件严肃的事。不止一个朋友请我为其书写推荐语,我读了作品后都极力推卸了,因此得罪了好友,也只好认了。爱惜羽毛、不辜负读者对自己的信任,这一选择似乎不需要经过任何思考。
不料前些天在网上浏览时,看到一则新书的宣传文章,介绍一本马上要出版的历史类书籍。封面上印着李承鹏等四个人推荐,其中一个赫然是我的名字。更为离奇的是,封底还有“我写的”一段推荐语。而事实上,对这本书,这个作者,甚至这个编辑,都一无所知。
我致电这家我很熟悉的著名民营出版机构,问是怎么回事。编辑说张老师,那个推荐语是我写的,我忘了征求您同意了!
我说那赶紧去掉我的名字吧,我不能推荐这本书。编辑很惊讶,说,推荐一本书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张老师您就同意吧,请您推荐,不是说明您在读者心目中有很大影响吗?这是好事啊!我觉得那推荐语写得也不错啊!
我费了好多口舌之后,编辑才相信我是认真的。她说,封面已经印出来了,如果更改,要损失很多钱。经她请求,出版机构的领导同意给我一笔丰厚的推荐费,以换取我不撤掉推荐。
我拒不同意。编辑又找到我的一位好友做我的工作,原来编辑是辽宁人,是我好友的同学的侄女。据说好朋友的同学为这事还专门跑了趟沈阳:因为小编辑刚刚工作不久,如果让出版社蒙受损失,可能会失去工作。
这位朋友以前很热心地帮过我的忙。他多次打来电话,劝我想开一点。现在推荐一本书,谁还当成多大的事呢?
但最后,我还是拒绝了朋友的请求,坚持要求出版公司修改了封面。我的处理结果,既得罪了出版公司,又得罪了朋友,还可能使一位小编辑的前途受了影响。许多人听说这件事,都说我做得不对。
我的“心理疾病”确实令我落伍了吗?
十三
因为现在身为清华大学历史专业的博士后,与“学术圈儿”的交往比“文学圈儿”还要多,所以我现在应该算是游离在“文学体制”的边缘,介于文学社会和普通社会之间,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纯文学”范围内,几乎没有人知道我出过《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之类的书。而《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的读者,也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当代》上开有专栏:他们很少读文学期刊。“纯文学”和“普通阅读”,几乎井水不犯河水。
作家的阅读大都固定在纯文学范围内,每一次文学圈内的会议,大家带的书,谈论的阅读,大都是最新的外国文学作品。他们的作品,也基本都在严格的“文学艺术”范围之内,致力于艺术质量。
“文学圈”远比“学术圈”更远离普通社会。每一次学术会议,那些专家学者私下交谈的,都是社会热点,大局走向,民心民生,一个个慷慨激昂。而每一次文学会议,朋友们聊的仍然是我最近又在哪本杂志上发了什么东西,哪篇被转载了,哪部作品又被列为“重点扶持”。这些作品,可能“圈外人”永远看不到。或者是某某作协里,谁和谁又打起来了,谁又偷偷把另一个人办公桌上的稿费单冲进厕所了。在某个笔会上,某某和某某划拳,以决定某个女作家今晚睡在哪里……和这个社会密切相关的唯一一点,是探讨如何把小说改编成电视剧。
我读到一些对文学体制反思的声音,我认同其中的一些说法。我和朋友们开过一些玩笑。不过,任何事情都不是小葱拌豆腐式地定义的。我在“文学圈”里遇到过许多温暖的人和温暖的瞬间,遇到过很多认真的编辑和几本敬业的杂志,让我想起“八十年代”整个社会精英与国家同方向前进时的干净清爽。比如《天涯》杂志多年前开的一次笔会。
如前所述,我的《无处收留》当初被《天涯》因为太长委婉拒绝。当它在《钟山》上发表后,《天涯》副主编李少君写来一封约稿信,说韩少功看到《钟山》上的这篇文章,批评了他,说他错过了一篇好文章。
于是我接连在《天涯》上发表了几篇东西。说实在的,《天涯》这本刊物在所有文学刊物里最适合我,因为它办得不那么“纯文学”,而是更注重思想性和杂糅性,与我的写作风格比较合拍。
2001年,我意外地得到《天涯》的邀请,年底到海南开笔会。“笔会”两个字,在文学青年时代特别令我向往,在我的幻想中,那应该是一个小团体的神仙会一样的精神会餐。大学里读文学杂志的时代,我多少次幻想自己将来也能参加“笔会”,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
到了海南才发现,这是一个很小规模的笔会,只有九个人。除了我,其他人都是鼎鼎大名:张承志、莫言、李陀、王晓明、翟永明、汪晖。还有主人韩少功和蒋子丹。所有的人我都是第一次见到。他们大都是我心目中的文学英雄,比如张承志的《心灵史》我就读过多次。我很奇怪,为什么韩少功要请我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参加这个笔会。不管怎么样,我心中难免暗自激动。
一见面,张承志就开起玩笑:“我像不像本·拉登?”那时“九一一”刚刚过去一个多月。朝他提示的方向去感觉,是有点像。体格粗壮,大鼻大脸,眉毛又粗又长,头顶毛发已经稀疏,声音重得近乎发瓮,显然雄性激素十分发达。和想象中的把编辑从家中骂跑的孤傲不同,张承志礼貌周到,出人意料地随和。
那是我第一次到海南,感觉很新鲜。汽车沿环岛高速路行驶。山峦优美,千万株桉树见缝插针,热火朝天地竞争、拥挤、勾结、倾轧,迫不急待地生长。开会的地址是岛内的七仙岭,这是白云缭绕下的一座黛青大山,山顶七峰并立,如同七位仙人侧立。推开窗子,遍地椰树的翠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和这些“文学英雄”在一起,我感觉又兴奋,又舒服。他们都真实朴素而自然,他们身上,有着我想象的“八十年代气质”。这个会上聊的许多东西,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莫言对于大家在会上总是“胸怀宇宙”有他自己的看法。吃饭的时候,他端着酒杯,抿着红酒,随口编了个顺口溜:
这是一个分裂的时代,又是一个整合的时代。
这是一个破坏的年代,又是一个建设的年代。
这是乡下人进城打工的年代,又是韩少功下乡隐居的年代。
这是文学似乎能影响社会的年代,又是文学一钱不值的年代。
文学圈里,拉帮结伙的多了,孤军奋战的少了。
无耻吹捧的多了,严肃批评的少了。
自高自大的多了,谦虚谨慎的少了。
出版的作品越来越多了,好的作品越来越少了。
关心国家大事的多了,关心文学的少了。
冒充理论家的作家越来越多了,像我这样不会说话的越来越少了。
丰乳的方法越来越多了,能分泌乳汁的乳房越来越少了。
……
他一口气编完,大家都大笑。蒋子丹立刻要求,这串顺口溜要交给《天涯》,放到“作家立场”里发表。
这个笔会让我感觉到八十年代的文学热的余温。
十四
一九九六年,当我拿起笔的时候,误以为写作能给我带来一切。转眼,写作已经十六年了。我也由大学刚毕业的青年,接近中年,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付给了书桌。抬头一看,几乎一切都已经沧海桑田。
十六年的时间已经把我身边的很多人变成了我所不认识的另一个人。我的一位朋友,当年因为自小怀抱了当作家的梦想,拒绝给当地主要领导当秘书。如果那时他从政,现在至少也当一届县长了。当年,一谈起文学,谈起社会,他总是眼含泪水。而如今,他开始沉醉于一个鸡肋一样有名无权的副处级小官职,以善于讲话和敬酒而闻名,在他偶尔批判什么的慷慨悲愤中,每一次都夹杂着自己的巧妙诉求。有一次酒后,他对我说:操,鸡巴十几年,白活了。要是让我重新活,我才不他妈当什么作家呢!
是啊,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事实上我们这一代人也许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沧桑”的一代:通常状态下几代人才能经历的历史变化,都压缩到我们这一代身上。应该说,有一些变化,是必然的。但是,也有一些变化是令我意外的。比如我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蔓蔓青萝》、《泡沫之夏》、《潇然梦》……今日,某大学图书馆公布其2009年秋季学期借阅书籍排行榜,前100名几乎全为网络文学书籍。据该排行榜显示,除了排名第51名的《宋氏三姐妹》和排名第100名的《最易掌握的学英语规律338条》,其余的均为在网络上曾风靡一时的网络文学作品,如《玥影横斜》、《爱在唐朝》、《失踪的王妃》等,以及郭敬明、明晓溪、安妮宝贝等青春小资文学作品。而与高校专业课程相关的书籍均无缘入榜……”
自己坐在大连市图书馆,翻读文学期刊的情景宛如昨日,读到这样的新闻,怎能让人不恍如隔世?当我恍惚的事情越来越多,比如发现整整一代人的一生精力可能被一套房子套牢。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走向,不是我所想象。在二十多年前,这个世界就已经转向,离我们而去。我们这些人,是最后一代“文学青年”。
十五
现在的我,已经成了历史写作中的“资深”一员。资深的一个证据,就是作品纷纷开始再版。
想当初和广西师大贝贝特签合同的时候,因为是丁东老师引见,所以在谈合同时没有提出任何条件。书出了几年后,才发现版权期居然是八年而不是常见的五年。人们常爱用八年抗战这个词,这说明在人的感觉里,八年是一个有点长的时段。确实,在这八年里,我换了两次工作,读了一个博士,又出了四本书。但是每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如果只能写一本书,我还是会写《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确实,这是我最满意的一本书,也是读者们提到我时最常提起的书。
在这八年当中,有很多家出版机构提出提前再版这本书,但是原出版方一直没有同意,虽然后来在整整六年间,权版页上的印数没再被改过。这是中国出版界常见的现象之一。现在,时间到了,为了这本书给我打了无数次电话的吴怀尧开始操作这本书的再版。
这次再版最大的变化,是朱元璋一章,由原来的七万多字,扩展成近二十万字,就是说,由一篇人物随笔扩展成了一本书,一本完整的《朱元璋传》。希望它在已经出版的众多《朱元璋传》中,仍然能显现出自己的个性。
其他篇章,进行的调整比较小。现在回顾早年文字,有些地方,还闻得到青涩味道。可是,我很珍视这些文字,因为它们是不可复制的。每个生命阶段的文字质地是不一样的。虽然我的早年文字中时有“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做作,但是这些文字里面,灌注着力量、激情和理想。在这些青涩的文字中,我能感觉到自己彼时的单纯,感觉到奔涌的生命能量,感觉到自己当初用大铁锤去砸蝴蝶翅膀的雄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