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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饭尾声

嗨,各位读者,大家最近好吗?

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载爆胎的冬喜姑娘,又来了。

——没法,这个故事的主角,我家小姐都走了,总得来个人交代后事啊,您说是不?

言归正传,距离我的前任主子,礼部尚书千金顾清乔神秘失踪,已经四年多了。

嗯,您没看错,是前任主子,我的现任主子,乃风华绝代名冠天下惊才艳绝的段王爷段玉是也。冬喜我如今终于实现了毕生夙愿,当上了王府一等大丫环了!

小姐失踪以后,段王爷买下了当年的尚书府老宅子,也将我们一干仆人都接了过去。段王爷作主,将我许配给了阿达——就是那个得到顾小姐亲笔题词“一代肉亨”的大厨阿达。我在嫁给阿达后的第二年,生了一对双胞胎。

我跟阿达商量好了,给两个宝贝蛋取了小名,分别叫“好吃”、“好喝”,我还记得王爷第一次听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没把嘴巴里的茶喷出来。

“……怎么取这个名字?”他拧着好看的眉毛问我。

我冒着心心眼告诉他,从前有一天小姐从皇宫回来,说太子身边有一对双胞胎叫如斯如织,人如其名的美丽动人,却偏偏小心眼。然后小姐说,冬喜呀,你将来要是也生了双胞胎呢,千万得叫大气的名字,什么织啊斯的要不得,织的东西心眼能大吗?你得起一个通俗的,人见人爱的名儿,我看就“好吃好喝”好啦!保管听过的人一辈子不会忘……

我边讲,王爷边笑,眼睛亮晶晶的。

笑完了,眼睛里的光也没了,慢慢黯淡。

四年了,我常常见王爷这样的表情。

四年前他刚把我掉到身边,常常会望着我发呆。那时他的眼神就这样,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就在我琢磨着王爷是不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的时候,某天阿达忽然红着脸来神秘兮兮跑来对我说:“冬喜,我觉得王爷暗恋我耶!他常常盯着我看!”

一口血喷出来,我差点内伤。

后来经过我和阿达对比细节认真分析,我们一直认定,他是在透过我们看着别人。

王爷喜欢让阿达做红烧肉,但他吃的并不多,每次就搁那么一小碗放在桌上。

白雾腾腾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时会看一眼,再低头慢慢吃自己的菜。

王爷喜欢让阿达唱“浪奔浪流”歌给他听,好几次叫阿达在众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的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

王爷也笑,只是咧嘴,然后渐渐面无表情。

王爷常常去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他喜欢包下那里的顶楼,坐在那边看护城河。

“你知道什么时候放花灯吗?”他曾坐在栏杆边,低声问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

“是了,现在时候还不到。”王爷笑起来,像以前一样倾国倾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却觉得,那笑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王爷还是王爷,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曾经我看见他找邢四要东西,说是一副题字。邢四哭丧着脸,说时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搁哪里了。

当时王爷没说话,只是眼睛里的火苗亮的惊人。

于是第二天邢四就带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纸上了门,身上还背了三根藤条。据邢四说,由于那幅题字曾被鸡抓过被狗尿泡过,所以他才迟迟不敢上交,请王爷降罪。

王爷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让邢四走了。

然后王爷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装裱师傅将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我去送点心的时候,仔细看了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爱她……蒜泥白肉。”

字迹有点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后来不知道王爷从哪儿打听到消息,将西陵山悄悄庙住持满满大师珍藏的一些字画高价买了回来。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价的题字,发现口气熟悉居然的很。

——“贺!满满大师当选为新一任寺庙领导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满满就是那红太阳!”

——“满满大师,恒—缘—祥,牛牛牛!”

我认识的人里,就一个会这么说话。

那满满大师靠这几幅字,赚了个盆满钵满,乐的嘴三天三夜都喝不上。

听说王爷本来还想买下悄悄庙“哈佛书院”的那块匾,不过满满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后再讹上一笔吧。

对了,王爷最心爱的东西,是一口熬肉的铁锅,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把玩。

铁锅经过这么长年累月的抚摸,跟紫砂壶一样,光滑的很。

有次我去倒茶,发现王爷就这么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锅盖。

定睛一看,锅盖上刻了八个字,“肉的伟大,肉的光荣。”

唉,这么些年,我们都知道王爷在想什么,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谁呢?

只不过,也许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边叹气,一边给他盖上披风,免得着凉了。

老尚书宅的后花园里,有一处小姐的衣冠冢。

我常带着瓜果点心去那边看小姐,虽然知道她没死,可反正见不着了不是?

小姐自己也说过,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话,就给她建个衣冠冢,也算是有个地方能跟她说话,号称“沟通从心开始”。

我还记得那时她说,不介意我往衣冠冢里埋一些玉佩宝石金银财宝啥的,越多越好,没准儿有一天她还能挖出来卖……

唉,难不成你还变成鬼来?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过怪事还真的来了,衣冠冢建了大约半年后,有人说那里晚上闹鬼。

虽然我胆子很小,但是对小姐倒是不怕的,于是壮着胆子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小姐的魂出现。

可来的不是鬼,而是个妖精。

那个妖精非常美,一头银丝,十指尖尖,脸庞上有兰花印记,我怔怔看他,觉得他比王爷都还要好看。

他来到小姐的衣冠冢前,蹲下来,静静望着墓碑。

偶尔他会用他纤长的手指去触碰墓碑上的字,嘴里喃喃低语,仿佛是在和小姐说话。

然后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头望天。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幻觉——石头墓碑变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发妖精变成了黑发的美青年,两个人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满天,流云飘散。

然而幻觉也只是幻觉,就像一个风吹就散的美梦。

妖精走的时候,留下一束美丽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发着美丽萤光,四处飘荡。

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后来我再去衣冠冢,总有那么几回,遇见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时,我就悄悄的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单独相处。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妖精的事,我怕打扰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好吃和好喝转眼也三岁了。王爷安排了教书先生,要给两个小捣蛋上课,他说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过的“学前教育”,只有这样好吃好喝两只笨鸟才会比别家小孩飞的快。

这天我路过书房,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原来那梅花印还有一个意义,被烙印者若无皇族血统,那么便是边牧王妃,边牧王唯一认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是邢四。

房间里沉默了,久久没有人回话。

然后,是一声苍凉的叹息。

“你相信么?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

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冢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是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鹂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这么的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这样的天子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鬟。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抬头看天,屋外的阳光是这样的好,暖洋洋,金灿灿。

——小姐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和什么人在一起?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如果当初她选择不走,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又会过的怎么样?

有时我也会这么想,然而都是瞎想,都是“如果”。

小姐,王爷,还有那个美丽的妖精,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个传奇,属于别人的传奇。

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许小姐离开后还会发生更多的传奇,还会有更多的爱恨纠葛,缠绵悱恻。

于我,于大家,那些又将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了。

(全文完)

午门囧事之浪漫童话版

白雪公主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家,住着一个乌发雪肤,唇如玫瑰的公主。

公主的名字叫Snow·乔。

Snow·乔很小的时候,就出落的楚楚动人我见尤怜,见过她的人无不感叹她的美貌。然而Snow·乔有一个恶毒的后母,她坚持认为,自己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为了验证这一事实,皇后不辞辛苦,花费重金,从遥远的东方买来一面会说话的镜子。

“镜子啊镜子,请你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一个月黑风高的雨夜里,皇后躲在卧室里,对镜子喃喃发问。

魔镜中里光影变换,水波流淌,然后映出了一张风靡万千少女的阳光活力笑脸。

“Cow(消音——)!”皇后顿时暴走,“你给我看贝克汉姆做什么?我问的是女人!女人!”

“唉。”镜子沉默一下,叹口气,“其实你刚刚看到的是我的暗恋对象……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一时情不自禁……”

“Stop!”皇后崩溃了,尖叫着用锐利的指甲刮过镜面,“快告诉我!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是、是……Snow·乔……”

在滋滋作响的刮玻璃声中,镜子和女仆们都浑身瘫软了。

愤怒的皇后丧心病狂,她决定派本国的FBI去暗杀公主。

唉,我们可怜的Snow·乔,因为老女人可怕的嫉妒心,从此就走上了逃亡的道路。

逃啊逃,逃啊逃,公主最终逃到了一个住着七个小矮人的森林里。小矮人们被她上等的美貌以及憨厚的个性吸引,热情招待她住下来。

“哼,傻人有傻福……不过没关系,我还有杀手锏!”

皇后在水晶球里看见公主的踪迹,对镜子露出狰狞的笑。

某个早晨,七个小矮人准备上山打猎,打算留下美丽而傻乎乎的Snow·乔看家。

“请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也千万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小矮人们叮嘱她。

“好的,我记得了。”Snow·乔回答的十分温柔,“我会做好午饭,等着你们回来。”

小矮人们带着忐忑的心离去了,Snow·乔开始动手收拾房间。

“咦,是什么?这香味居然如此熟悉?!”

忽然间,Snow·乔被一阵奇异的幽香吸引住了。

“啊!多么美妙!”Snow·乔深呼吸着,陶醉在香味中,不知不觉迈开脚步走出了房门。

“美丽的小姑娘呀,你想来一块吗?”

院子里有一个身穿黑斗篷的老婆婆,正在聚精会神熬煮一锅食物。

“啊呀!红烧肉!!”Snow·乔高兴的跳起来,“而且味道闻起来和宫廷大厨煮的一样!”

“是啊,这可是我千辛万苦偷出来的皇宫秘方。”

老婆婆抬起头,露出诡异的绿色瞳孔:“难道你不想尝一尝吗?”

Snow·乔咽下一口唾液,满面踌躇的摇头:“他们说……不要吃陌生人给的食物。”

“呵呵,难道你怕我下毒吗?”老婆婆嘎嘎怪笑着,从勺子里捞出一块肉,缓缓放进嘴里。

“你看,我都敢吃,你还害怕什么呢?”她咕嘟一声将肉块吞下,伸出舌头,故意舔了舔鲜美的酱汁。

“……好吧。”Snow·乔再也坐不住了,迫不及待从锅里捞出一块肉,“既然你都吃了,我确实不该再害怕。”

Snow·乔飞快的咽下红烧肉,然后“咚”的一声,硬邦邦栽倒在草坪上。

“——哦哈哈哈哈!”老婆婆狞笑着站起来,抖掉身上的斗篷,化身为美艳的皇后。

“蠢货!你吃的是红烧肉,我吃的是红烧排骨,你当然会中毒啦!”

皇后扭动腰肢,仰天大笑着,肩膀剧烈抖动。

“——哦哈哈哈哈,从此以后,世界第一美人的称号就归我啦!”

等到七个小矮人打猎归来,Snow·乔已经停止了呼吸。

“欧,美丽的公主,你怎么突然就走了?也不跟我们打一声招呼?”小矮人们扑在她身上嚎啕大哭,“你的银行户头存折密码是多少?保险单的受益人又有谁?你倒是先留一封遗嘱,交代财产如何分配啊!”

眼泪是无用的,公主终究没有睁开眼睛。

抱着也许会得到国王奖励的想法,小矮人们用水晶棺将Snow·乔装起来,打算运到皇宫里。

这时,邻国英俊潇洒的王子Prince·段正好来树林里探险。

需要说明的是,Prince·段是一个面条狂人,他这辈子最爱的食物就是面条。

Prince·段在路上撞见了小矮人,还有水晶棺里沉睡的公主。

“哦,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性!”Prince·段一看见Snow·乔,整个人都惊呆了。

“啊啊!修长的躯干,扁平的胸部,雪白的皮肤!天哪!这是我见过所有女性里长的最像面条的了!”

“——求求你们,将她卖给我!”Prince·段对着七个小矮人苦苦哀求:“我要将她变为我傻不列颠面条博物馆里的镇馆之宝!”

小矮人们本来还有些犹豫,但是在接到一大袋金子之后,二话不说,满口答应。

离去的时候,小矮人们太过欢呼雀跃,有人不小心踢倒了放棺材的凳子。

咚!

棺材掉到地上,喉咙里的毒红烧肉也摔了出来,Snow·乔醒了。

“……请问,我这究竟是在哪里呢?”

她睁大一双小鹿般朦胧的美目,含情脉脉望着英俊无双的Prince·段。

“哎呀,活了吗?”

Prince·段皱起眉头,面部表情非常失望。

“……一旦会动会说话,就再也不像面条了。”

那一瞬间,Snow·乔在王子的眼中看到了刻骨的杀意。

“——等一等,我会做面条!全世界所有口味的面条我都会做!”

女性天生的第六感让Snow·乔高声大叫起来。

毫无疑问,这将是她人生中最聪明的一次回答。

“是吗?”Prince·段立刻变得兴高采烈,“那么我要娶你做我的王妃!”

他单膝下跪,朝Snow·乔献上玫瑰与钻戒。

“——哦,美丽的公主,让我们一起奔向未来,缔造一个强大的面条王国吧!阿门!”

于是呢,像所有童话故事一样,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好人有好报。

因为诅咒反噬,恶毒皇后害人不成,自爆成为一只丑陋的乌鸦。

小矮人们拿着金子,在深林里继续过着快乐的生活。

至于我们的Snow·乔,她如愿以偿嫁给了英俊的Prince·段,每天都在皇宫里做红烧肉面条——她吃红烧肉,王子吃面条。

二人的灵魂是如此契合,相亲相爱,一辈子也不会腻。

于是,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了。

灰姑娘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家,住着一个百合般柔弱的美少女。

少女名叫Cinderella·乔。

Cinderella出生在傻不列颠国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如果她的父亲没有再娶,她会像其他少女一样,过着衣食无忧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的继母非常恶毒,带过来的两个姐姐又凶又狠,常常欺负她。

可怜柔弱的Cinderella,一夕之间从公主沦为保姆,每日忙着做饭打扫,再也不能穿美丽的新衣服,再也不能接触她喜欢的时尚。

一日复一日,Cinderella的粗布衣裳变得十分破旧,远远看去就像从煤堆里爬出来的,人们同情她的遭遇,都称呼她为“灰姑娘”。

不过其实扒煤灰也有好处,Cinderella在厨房认识了一只小小的老鼠精——它总是穿着三件套标准礼服,带着小礼帽,拄着小拐杖,活脱脱一位古老的绅士。

老鼠精自称Mr.四丰,据说已经活了超过100年了。

这天傍晚,Mr.四丰从洞中爬出正准备享用晚饭,忽然听到少女在低声哭泣。

“哦,可怜的孩子,为何如此悲伤?莫非发生什么事了吗?”

Mr.四丰走到Cinderella身边,垂下慈祥的八字胡。

“……呜呜,老鼠先生,今晚王子将在城堡里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姐姐和母亲都收到了邀请,我却必须留下来看家……”Cinderella边哭边扑倒在灶台上,“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啊!我简直伤心极了!”

“原来就是为这件事?”Mr.四丰眯着眼,豁开嘴笑起来,“不要担心,Mr.四丰将为你效劳。”

只见它从耳朵里掏出一根魔棒,点了点厨房里的南瓜。

——嘭!

南瓜变成了奢华的劳斯莱斯轿车。

Mr.四丰又用魔棒点了点灶台上的蜜蜂。

——嘭!

蜜蜂变成了穿着黄黑条纹西服的私家司机。

“接下来——”

Mr.四丰朝Cinderella脱下小礼帽,调皮的眨眨绿豆眼。

“我们的小姐需要怎样的一身礼服呢?”

“……哎喽喂~~~哎喽喂~~~”Cinderella迟疑片刻,指着电视兴奋大叫起来,“我要哎喽喂的最新款!就是正在巴里时装周上展出的那些!”

“好的,满足小姐的愿望。”

Mr.四丰朝她优雅鞠躬,用魔棒轻轻一点。

“最后,友情赞助,我把个人珍藏多年的宝贝给你。”

Mr.四丰郑重其事以挥手,从灶台下拖出一个盒子。

吹走灰,拿掉蜘蛛网,盒子上赫然写着:“阿迪家族荣誉出品——宇宙名牌阿迪都斯”。

小心翼翼打开盒盖,华丽的红色天鹅绒上,静静躺着一双水晶做成的鞋。

美轮美奂,鬼斧神工,让人叹为观止。

“——它属于你了,灰姑娘。”

Mr.四丰望着已经完全惊呆的Cinderella,神秘一笑。

“相信我,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于是,在傻不列颠帝国狂欢宴会上,美丽神秘的Cinderella·乔像公主一样降临了。

所有人都为她的出场所震惊,多么华丽,多么震撼!多么难得一见!

——这位从天而降的小姐!居然在35度的高温天气下穿着密不透风的皮草,全身都包的像太空人!是多么标新立异且勇于创新啊!

(解释一下,我们的Cinderella小姐与时尚脱节太久,忘记每年时装周上发布的都是下季甚至下下季的潮流,偏偏又死活要求天桥最新款,四丰只能委屈她反季一把,哪怕是要捂出痱子……)

总之,废话少说,是金子总会发光,有人一眼就看中了她。

这位伯乐不是别人,正是尊贵无比的Prince·阮殿下。

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位Prince·阮和他的家族最近正饱受皇后大人的折磨。这位从时尚帝国法兰东远嫁而来的皇后殿下,总喜欢穿着大牌的最新款去参加各种派对,以便大肆炫耀。皇后大人想要什么款式,第二天必须要在衣橱里看到。如果要求不能满足,她就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脊梁,让整个皇室一个月都不能睡上安稳觉。

“我的儿啊,你将来可怎么办呢?”历经沧桑的老国王,在看完了《三面胶》和《傻不列颠式离婚》后,握着王子的手痛哭流涕,“你的老婆将来一定会和皇后闹不合,婆媳关系是个大问题啊!”

聪明的王子又何尝不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一直为将来老婆的人选问题头痛。

正当他的烦恼到达极点的时候,Cinderella出现了。

“她竟然穿着哎喽喂明年秋冬才会推出的款式!”

王子眼前一亮。

“我可是动用了外交关系才拿到哎喽喂的明年春夏款啊!这位小姐在时尚界一定大有来头!”

于是王子毅然决定,穿过重重人群,牵起Cinderella的手。

“噢,这位小姐,您是这样的美,这样的特别。”

王子带着Cinderella翩翩起舞,眼中柔情似水:“请问您是从哪里得到这件礼服的呢?”

“这个吗?”Cinderella睁大无辜的双眼,样子乖巧,“我在电视上看到,就让人送给我了。”

“什么,她竟然如此神通广大?!”

Cinderella的回答坚定了王子的想法——赶紧将这个女人娶回家!这才是最适合做老婆的人,她一定可以将皇后服服帖帖哄好,还用得着担心婆媳关系吗?!!

一曲舞毕,午夜十二点的钟声眼看就要敲响,Cinderella想起老鼠精的叮嘱,转头慌忙离去。

等到王子追出去,佳人早已消失无踪,只剩台阶上一只孤零零的水晶鞋。

于是Prince·阮捡起鞋,若有所思,遥望她消失的方向。

舞会结束的第二天,Prince·阮拿着鞋在媒体上公开宣布,谁能穿上水晶鞋,谁就是未来的王妃殿下!

哗哗,整个傻不列颠国都轰动了,妙龄少女们前赴后继的去试这双鞋,却纷纷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水晶鞋最终传到了Cinderella家,姐姐们将Cinderella关在厨房里,兴高采烈的去试鞋。

大姐剪掉了水晶美甲,硬生生将脚塞了进去。

“我穿上了!我穿上了!”她在客厅里尖叫,虽然每走一步都仿佛踩在刀剑上。

“尊贵的小姐,请脱下鞋,让医生看看您的脚。”王子不动声色要求。

大姐忐忑不安脱下鞋。

穿着白大褂的随从仔细检查完大姐的脚,朝王子摇摇头。

“——很可惜,您并不是我要找的人。”

王子叹口气。

接下来是二姐。

只见她战战兢兢将脚放进水晶鞋里,尺寸居然刚刚好。

“天哪,妈妈,我即将成为王妃了!”

二姐简直不敢信自己的眼睛,霎那间留下激动的泪水。

“等等!请小姐脱下鞋子,让医生看看您的脚。”

王子看不出来有半点喜悦,依然非常冷静。

二姐只好不情不愿脱下了鞋。

随从仔细检查了二姐的脚,再一次朝王子摇头。

“看来,您也不是我要找的人。”

王子脸上难掩失落。

“怎么可能!”二姐尖叫着跳起来,“难道我穿这双鞋不是尺寸刚好吗?”

“是的,但真正的王妃不仅要能穿上这双鞋。”Prince·阮皱起眉头,“她还必须有一个特征,那就是……”

“——有!脚!气!”

伴随着娇脆响亮的回答,Cinderella·乔终于冲破厨房大门的阻挠,从旋转扶梯上狼狈而下。

“——水晶鞋以前一直被埋在阴暗潮湿的厨房里,所以感染了真菌。在舞会上穿着鞋跳舞的人,一定会感染上真菌,从而演变为脚气!”

站稳立足,环顾四周,我们的Cinderella倨傲抬着头,尽量让每一句话都吐字清楚落地有声。

王子和仆从边听边使劲点头。

“——其实,世上能穿上水晶鞋的女孩子有很多。”

Cinderella款款走到客厅里,弯腰套上鞋子,不大不小,刚刚适合。

“——但是,既能穿上水晶鞋,又同时得了脚气的女孩子,却只有我一个!”

她飞快转身,唰从口袋中掏出一件牙膏状物体——“达克宁”。

“大家看!这就是证据!”

哗哗,空气凝滞,万物静止,所有人都惊呆了。

Cinderella凝望着王子,炯炯目光中透出着火一般的热情和自信。

“哦!我的女神!”

Prince·阮回过神来,激动的朝她扑过去:“可算找到你了!赶快跟俺一起回皇宫吧!”

就这样,我们灰姑娘以脚气为凭证,打败了诸多用心险恶的敌人,如愿以偿嫁给了王子。

从此他们相亲相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拇指姑娘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家里,住着一个小不点姑娘。

小不点的名字叫little·乔。

相比别家的姑娘,little·乔实在是太袖珍了,袖珍的只有拇指大小,于是人们都叫她“拇指乔。”

little·乔一直为自己的身高所自卑,但是她的母亲安慰她——“凡是浓缩的,都是精品。”“拇指虽小,五脏俱全。”“你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啊!已经被载入迪斯尼世界记录了!”

于是,她总算能积极乐观的活着,虽然偶尔有些小忧郁,但那都不过是文艺女青年的通病罢了。

言归正传,我们的little·乔非常喜欢旅行,因为她是在是太小了,所以可以很轻松的搭上各种便车。

——不需要去网络上查询特价机票,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藏在燕子的羽毛里享受头等舱。

——不需要预定各地的宾馆或者GH,只要她愿意,小鸟的窝就可以睡的很舒坦。

——最重要的是,她完全不需要办理护照和签证,因为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小不点。

于是小小年纪的little·乔,就这样游历了许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国度,找寻着属于她的落脚点。可以说,她是一只小小小小驴了。

有一天,飞行员燕子先生带她穿过了十万吨皮蛋瘦肉粥做的河,越过了二十座巧克力做的山,穿过八万多棉花糖做的云,来到一个遍地是鲜花的神奇地方。

“我有预感,你属于这里。”燕子先生温柔的对little·乔说,“再也没有比这里更适合你的地方了。”

然后燕子先生衔住她的衣服,将她轻轻放在一朵最美最大的郁金香上。

“嘿!你谁啊?!怎么能私闯民宅?!”

花蕊里忽然冒出一个小小的,带着金冠的头颅,冲着他们愤怒嚷嚷。

little·乔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男孩,不由得惊呆了。

“请原谅……”燕子先生非常窘迫,“我们原以为花朵里是没有人居住的。”

金冠小男孩看着瞠目结舌的little·乔,神色渐渐缓和。

“我是花冠国的王子,Prince·陆。”他开始自我介绍。

“请问……这位苗条的姑娘来自何方?”他瞄一眼little·乔。

“我来自XX国XX市XX区XX街道……”little·乔羞红了脸,“是来这里游玩的……”

“噢!”Prince·陆大叫一声打断她,神情激动,“作为一个外国人,不远万里来到我们花冠国度假,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艰苦朴素的精神!我们每一个花冠国人民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话音未落,Prince·陆上前一步,紧紧抓住little·乔的双手,深情款款的说:“请你嫁给我吧!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于是,我们晕乎乎的little·乔,因为这一场艳遇,成为了花冠国的王妃。

——这个故事让多少心怀粉红梦想的少女憧憬啊!

然而她永远都不知道,Prince·陆娶她的真正原因。

——因为花冠国过于富庶和发达,所有的女性居民都宁愿足不出户窝在家里当宅女。她们每天吃着蜜蜂快递送来的果汁和汉堡,不运动,不逛街,渐渐发福长胖,成为了一个个胖精灵。虽然她们依旧非常可爱,然而娇弱的花瓣负荷能力有限,已经快不能支撑起她们的小房子。然而花冠国的风俗是,结婚后两个人一定要住在一起,所以花冠国的独身比率是越来越高。而我们的Prince·陆,那时正面临两个非常艰难的选择:以自己的小别墅垮掉为代价,娶一个老婆?或者终生不娶,孤独到老?

就在这个时候,苗条的little·乔出现了,她让Prince·陆惊喜的发现,还有第三条道路可以选择——娶一个外国老婆,同时还能保住自己的房产!

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当然,这一切都是Prince·陆心中的小秘密,他是不会说出来的,因为他非常的有原则。

而我们的ittle·乔呢,从来不关心这些,Prince·陆对她很好,她过的很开心,为什么要追究呢?

相信一见钟情总是好的,傻一点,有时会快乐一点。

就像人们总是乐意相信,“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一样。

童话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就彻底完结了。

后记

终于完结了《午门囧事》系列的三本书,心中有很多话想跟读者朋友们讲,却又不知从何谈起。

那么,就一件一件来吧。

先说故事。

对于我自己而言,《午门囧事》的结局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小乔姑娘不会留在古代,不会留在她穿越后的时空里;更不可能享受齐人之福,美人在怀,左拥右抱。

之所以写这个故事,起因非常简单:因为我看了太多女主角呼风唤雨,被一众天上有地下无的帅哥爱的死去活来型的穿越小说,心里难免别扭。我总想,凭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女主角呢?凭什么整个地球都是围绕着女主角转动呢?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莫名其妙的爱,还如此缠绵悱恻呢?

基于一种“后青春期逆反心理”(自己胡诌的),我开始动笔写一个故事,写一个相对而言,普通一点儿的女主角穿越生活——不会吟诗作画,不会计谋军法,好吃懒做,胆小怕事,优点仅仅是小聪明,粗神经,以及一颗善良敏感的心。

我自己觉得,这是我身边很多女孩子的写照。

然后,像传统的典型穿越小说,我安排她邂逅了很多不同类型的帅哥。一开始他们都是对她很好很好的——对她另眼相看,为她做很多事,足以让女性读者们展开罗曼蒂克的幻想。

接着,在每部书的最后,我才点出——原来这一切不过是幻像,所有的浪漫和温情都是有组织,有预谋,有利可图的。

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如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再说下角色。

段玉同志,是个好王爷,心装家国天下,可惜感情实在太迟钝。

阮似穹大叔,成熟,稳重,清楚自己究竟要什么,姜还是老的辣。

然后重点说下陆子筝。

我知道有很多人会对当当哥幻灭,之前看评论,大家都觉得他应该是从头到尾爱着小乔姑娘,至死不渝,宁愿付出一切型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才是城府最深的一个。

陆子筝这个角色,是我促使写完《午门囧事》的最大动力——为什么所有穿越小说里邪气的男性角色(非男一号),最终都要为女主角牺牲?为爱甘愿变成凡人?难道他们的命运就是炮灰、炮灰、再炮灰?

我决心要写一个到最后都坚持自己,不为任何人改变的男性角色——他用尽了自己的可以用的一切,算计了所有可以算计的人,放弃了本不该放弃的东西,赌上一生的幸福只为换回一个心愿。

对于我而言,如果故事的最后,是陆子筝因为小乔放弃了自己的愿望,那么这个故事就不是《午门囧事》了。

虽然最后,他在作者我刻意的安排下,很囧的失败了(所以说做人还是要厚道滴)。

我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就是这个失败的陆子筝。

最后,说下其他的。

整本书正文的最后两章,饭神仙和饭尾声,最后有几句其实是我写给大家的。

无论看了多少小说,最终还是得回到现实生活里来。

希望合上书的各位,能好好生活,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衷心祝愿大家,每天都是开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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