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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黄犬之叹

1、七宗罪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失势,追随他的那些党羽,自然也将跟着遭殃。李斯这一被捕,其宗族宾客同样在劫难逃,悉数被投入监狱。一下子抓捕了数千人,咸阳城几乎为之一空。

云阳监狱,李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他官居廷尉之时,便经常来这里现场办公。在这里,他送别过嫪毐,送别过韩非,拯救过郑国。那时的他万万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也将成为囚徒,在这里失去尊严和自由。

赵高端坐堂上,俯视着李斯,心中满是胜利的喜悦。他并不急着审问,他要好好享受这美妙的时刻,享受将曾经不可一世的李斯踩在脚下的淋漓快感。良久,赵高方才开口说道,“丞相也有今日乎?”

李斯大叫道,“李斯无罪。”

赵高阴笑道,“丞相有没有罪,不是由丞相说了算。念在你我昔日同朝为臣的情分,我也不来为难你。只要你肯招供,承认自己谋反,然后自杀以谢陛下,我可保你全家性命无忧。”

李斯怒道,“荒谬!李斯欲反,何待今日?”

李斯态度越强硬,赵高反而越高兴,他喜欢看到李斯的挣扎。赵高饮了一口酒,悠悠说道,“上次我在丞相府,求饮而不得,只能看丞相吃酒。今日轮到丞相看我吃酒,岂不惭愧。丞相欲饮乎?只要丞相开口相求,赵高是绝不会吝啬一盏酒的。”

李斯哼了一声,并不接话。

赵高忽然面色一变,冷声说道,“我再问一遍,你招是不招?”

李斯道,“无罪之人,何招之有?”

赵高道,“既然如此,可不要怪赵某无情。”说完一挥手,迅即进来几名精壮狱卒,满面凶横,直逼李斯而来。

李斯怒视狱卒,高叫道,“某乃当朝丞相,尔等胆敢!”

狱卒们当然知道李斯是何许人也。以前,李斯对他们来说,就是神话中的人物,光芒万丈,可望而不可及。不成想,堂堂的帝国丞相,一夜之间便变为阶下之囚,沦落到他们的手中,任由他们摆布。这样的反差,他们一时间也难以转过弯来,见李斯勃然大怒,也不禁心惊胆战,不敢动手,只是拿眼望向赵高。

赵高冷酷地点点头,道,“我可没看到什么当朝丞相,在我眼中,只有一个蓄意谋反的罪犯。”

狱卒们这才勇气倍增,开始有条不紊地给李斯用刑。在这方面,狱卒们都是地道的行家,他们知道如何血腥,如何残忍,如何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斯被吊在半空,全身赤裸,前后左右四名狱卒,手执皮鞭合围着他,对他轮流实施着鞭打。

什么天理,什么王法,什么人性,都已被遮蔽在黑暗之中,摈弃在监狱之外。此时此刻,不会有人来在乎李斯的冤屈,也不会有人来分担李斯的痛楚。而一旦脱去权力的甲胄,李斯也只是一介凡夫而已。他照样会流血,照样会惨叫。

每一鞭,都结结实实地抽打在李斯的身上,所到之处,即刻皮开肉绽。

李斯年近七十,垂垂老矣,怎能经受得住这样的酷刑。百鞭之后,已是血肉模糊,昏死过去。

等到李斯醒来,看着自己满身伤口,稍一动弹便痛不欲生,不由泪如雨下。士可杀不可辱,他本可以像冯去疾和冯劫二人那样,一死了之。但他不甘心。他自负辩才,只要给他一枝笔,他就可以撬动胡亥的心,让胡亥醒悟过来,是李斯而不是赵高,才是他最应该信任的人。

狱吏倒也通融,听到李斯的要求,很快便给他找来了笔和竹简。李斯艰难地爬起,开始给胡亥上书。

李斯每写一个字,都要牵动伤口,让他冷汗直冒,几欲昏厥。

这封上书,他是用血在写,他是用命在写。

李斯写了一整天,也才写了不到三百字而已。其书曰: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和上次营救郑国一样,李斯这次也是正话反说,在书中历数自己一生犯下的七宗罪,实则是力表自己为帝国立下的七大功勋,其情不可谓不悲,其心不可谓不哀。

李斯将书交付狱吏,千叮咛万嘱咐,道,“一定要转交陛下,不可落入旁人之手。事成之后,保尔子孙富贵,世世荣华。”言毕,又含泪道,“李斯性命,帝国安危,尽在君手。慎之勉之!”

狱吏答应着,转身便将书交到了赵高手上。赵高看也不看,径直投入炉火之中,道,“死囚安得上书!”

竹简烧罢,赵高见狱吏依然在一旁侍立,于是斥道,“李斯既然有力气作书,想必也有力气继续受刑。还呆着干什么,还不去给那老家伙用刑,看他还能嘴硬多久。”

2、条件反射

李斯现在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从刑房到囚室,再从囚室到刑房。狱卒们慑于赵高的严命,用刑唯恐不狠,下手唯恐不重,非要打得李斯亲口承认谋反不可。

古罗马人曾经说过,严刑之下,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蒙田亦云:刑讯不足考察真实,只可测验堪忍。

忍痛所以难,不仅难在生理上,更难在精神上。像李斯这样意志力强大的人,对疼痛的忍耐能力,应该说是远远高于常人的。但另一方面,他所接受的残忍刑罚,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在一轮又一轮永无休止的重刑之下,李斯再也坚持不住,他屈服了,他承认了。而狱卒们浑不理会他身心的痛苦,犹然说着风凉话,道,“你早承认不就完了,何必平白遭这许多罪呢。”

考诸史册,李斯乃是中国历史上被屈打成招的第一人。只是,这样的纪录,对李斯来说,耻莫大焉;对帝国来说,也并不光荣。

闻知李斯招供,赵高大喜,但他却没有急着向胡亥报告表功。按照帝国法律,终审权还是掌握在胡亥手上,李斯招供之后,胡亥必然派人前来复审。如果李斯到时候突然翻供,拒不承认谋反,虽说李斯未必一定能因此而咸鱼翻身,但至少也将给赵高平添无数麻烦。

所以,赵高必须彻底打消李斯翻供的念头。于是,赵高按照条件反射的法则,对李斯进行了科学的调教。

赵高找来一位门下宾客,命其假扮胡亥派来的御史,前去复审李斯。假御史到得监狱,支开旁人,对李斯说道,“臣奉陛下之命前来,此间无人,丞相如有冤屈,尽可以实相告。”

自从入狱以来,这是李斯听到的第一句温暖的、有人味的话。李斯激动得热泪盈眶,胡亥终于派人来了。长久的刑罚已经让李斯变得脆弱,变得轻信,他根本就没有怀疑眼前这人的身份可能有假,而是将他当作一根救命稻草,牢牢抓住,再也不肯放手。

李斯执假御史之手,大哭道,“请君一定要转告陛下,李斯是冤枉的,李斯是忠臣啊!”又细诉自己对帝国的功勋和赤诚。假御史并不留心去听,只是偶尔嗯上一声,聊作应付。

假御史前脚离去,狱卒后脚进来,对李斯劈头就是一顿乱棍,边打边训斥道,“叫你胆敢翻供,叫你胆敢翻供!”

李斯吃痛不过,只能抱头求饶,道,“别再打了,我再也不翻供了。”

赵高仍不放心,再派一位宾客假扮谒者,谎称奉胡亥之命,复审李斯。李斯犹不醒悟,又在假谒者面前自诉冤枉。李斯激愤不已,泪尽而泣之以血。假谒者见状心中恻然,却也爱莫能助。

假谒者一出,狱卒再次进来,对李斯又是一阵狠揍。

就这样,赵高先后派了近十拨人,冒充胡亥的使者来试探李斯。李斯不辨真伪,每每翻供,自陈冤情。随后,照例要挨上一顿棍棒或鞭挞。

像巴甫洛夫著名的实验那样,李斯也形成了这样的条件反射:只要他一翻供,就必然要遭受毒打。他实在是不想再挨打了,他实在是宁愿死。

假作真来真亦假。等到胡亥真的派人前来复审之时,李斯再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人真是胡亥的使者,他只是一味地重复道,“我有罪,我欲反。”

使者回报胡亥,胡亥不仅不会想到是赵高在暗中下了手脚,反而对赵高大赞道:“如无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不久之后,胡亥派往三川搜集李由通敌证据的使者也回到了咸阳。对李斯来说,使者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而这好消息和坏消息,其实又是同一个消息——李由在前方英勇抗敌,虽寡不敌众,也拒不投降,最终为项羽和刘邦的联军所破,死于曹参之手。

老年丧子,自然是再坏不过的消息。然而,李由在前线顽强战斗,为国捐躯,堪称帝国的英雄,关于他通敌的指控自然也就不攻自破。李由以他的壮烈牺牲,证明了李斯全家的无罪,却也算得上是好消息了。

可惜的是,李由的牺牲,依然无法拯救他全家的命运。此时的朝廷之中,赵高已经一手遮天,无所不能。日后他可以指鹿为马,现在他也能颠倒黑白。在赵高的威逼利诱之下,使者也只得捏造事实,上奏胡亥道,“李由通敌,确有其事。”

至此,胡亥对李斯谋反一事再无任何疑心,于是命赵高为李斯量刑。

赵高奏道,“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诛三族。”

具五刑,按《汉书·刑法志》,具体内容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即便是在严酷的秦法之中,具五刑也称得上是最残忍的一种刑罚。

胡亥接奏,喟然叹道,“李斯侍奉先帝数十年,于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却。如无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报,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实不忍。”

赵高面白如纸,满心惶恐,听胡亥这意思,莫非他要宽恕李斯,饶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在审判李斯时所使的种种伎俩,全变成了白费心机。李斯已经明白过来,都是赵高在设计陷害他,一旦李斯死里逃生,全力反扑,他赵高又将如何抵挡?

赵高搜肠刮肚,酝酿着自己的说辞,准备劝谏胡亥维持原判,胡亥却已接着说道,“改具五刑为腰斩,其余如君所奏。”

赵高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娇声嗔道,“你早说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噗噗地跳。”

总之,无论是具五刑还是腰斩,李斯终究还是一死,而且同样死得毫无体面可言。或许,在胡亥眼中,将具五刑改成腰斩,虽然是换汤不换药,却已经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3、最后的时刻

李斯行刑的日子到了,时为秦二世三年十月,即公元前208年十月。

(注:关于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记·李斯列传》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然而,李斯之死,当在李由之后无疑。考《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三年)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实际执行则在初冬。)

监刑官来提李斯,问道,“丞相临去,可有什么遗言?”

李斯自知死期已到,叹道,“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监刑官道,“人死如灯灭。灯灭而光消,虽欲言而不能也。丞相治国三十余年,今日将死,得无一言以遗君国乎?”

李斯仰天长叹道:“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

李斯这段遗言,既是逆耳的忠言,也是清醒的预言。监刑官命人记下,然后一行车骑,护送李斯抵达刑场。

李斯步下马车,几个月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阳光,瞳孔不由一阵急剧地收缩,眩晕得险些跌倒。李斯的家人和亲属,早已在刑场等候着他,包括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在内,近千人黑压压的跪成一片。

咸阳城内万人空巷,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人群压抑着,沉默着,他们前来告别李斯,同时告别的,是一个行将逝去的伟大时代。

李斯几乎不敢和家人们对望,他无法直视那些悲伤和哀怨的眼睛。次子李瞻膝行向前,向李斯行礼。李斯问道,“怎么不见李由?”

李瞻道,“儿亦不知。”

李斯一家自从入狱,便已与外界隔绝开来,不通消息,是以并不知晓李由已死。监刑官在一旁告诉道,“李由已于前月死于贼兵之手。”

李斯沉默不语,良久方道,“也好,也好。李氏一门,今日绝矣!”

这一日,由于要杀的人太多,光现场的刽子手就有十名。为李斯主刑的,自然是资历最老的刽子手。他一生杀人无数,早已心如止水,但一想到即将死在他刀下的乃是李斯,他仍然难以按捺兴奋之情。世上只有一个李斯,而能够亲手处决李斯的刽子手,也只能有一个而已。今天无疑是他职业生涯中最荣耀的一天,让他可以在多年以后,还能够津津有味地向膝下的儿孙们谈起,是我杀了李斯。

刽子手虽然为即将杀死李斯而激动不已,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对李斯充满同情。在他看来,李斯为帝国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勋,怎么也不该沦落到这样的下场。然而,这些都是朝廷的事,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刀磨得锋利些,把活儿干得漂亮些。

时已正午,监刑官拖着长音,道,“时辰到,行刑。”

真的就要死了吗?李斯的眼睛,依依不舍地望着咸阳宫的方向。

刽子手知道李斯在想什么,李斯还不甘心,他还在盼望着胡亥能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派人前来将他赦免。

这种绝望的希望,刽子手再熟悉不过,于是劝李斯道,“丞相,不用再等了,该上路了。咸阳宫内也不会有恩典出来,这是现实生活,并非格里菲斯的电影,会有最后一秒钟的营救发生。”

李斯惨笑,他何尝不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附录

曹昇这小子是谁?

「文/王小峰(《三联生活周刊》主笔)」

网络的发达,其实不是给人提供了更多信息,而是屏蔽了很多信息,面对海量信息,我们会像猴子火中取栗,不知道如何下爪,即便有搜索引擎这样的傻猫,解决的也是个局部问题。其实有个人在网上就是跟你做街坊,你就是不知道他。记得几个月前韩寒推荐我的博客,有人给我发邮件,说没想到在新浪之外还有人在别的地方写博客。我倒不惊讶,因为我也一直以为除了我写博客之外就没别人写博客了。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屏蔽,它让我们都变成了知识残疾,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洞天,却不知天外有天。

有一天上班,桌子上放着一封快件,打开一看是一本书。不知从什么时候,老有人给我寄书,我在三联不负责读书栏目,把书寄给我,确实有点挺看得起我的,但同时我也有些不安,因为我实在不爱看书,寄给我多少有些浪费。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很多人写书,我都看不懂,看出去二里地,不知所云,估计又是自己买书号浪费森林用的。书费解不能读也,所以我就不看了。

话说这一天,我打开这本新快递过来的书,书名叫《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叫曹昇。我以前对李斯特挺感兴趣,但是对李斯这个人却知之甚少,只是在电视剧《秦始皇》里对这个人有点感性认识,也仅此而已。本来想看看这本书,估计又是类似《明朝那些烂事儿》这样的书。可是再定睛一看,书的腰封上是一个叫潘石屹的人强烈推荐的,我想打开这本书的欲望又降下去了,好比你正想跟一个姑娘烈焰干柴般的准备缠绵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

于是,这本打开的书扔在办公桌上好几天,后来一想,干吗不把那个腰封扔掉,这样就眼不见为净了。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这一翻开,就放不下了。怎么说呢,躺在沙发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坐在椅子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躺在床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蹲在马桶上看,乐的要掉进马桶里……

实话说,我还没看完,但我想赶紧先介绍一番。

我上网查一下曹昇的来路,发现关于他的介绍还不少,好像叫曹三公子,但都是跟这本书有关,好像他老在天涯论坛混,我几乎不去天涯论坛;他在新浪开博客,我几乎不去新浪的博客看,除了个别几个在新浪开博的朋友外,我还真没去看过别的。这就是信息屏蔽,在看这本书之前根本不知道有曹昇这个人,我只知道毕昇和陈昇。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查半天也没查出来,以后出书的人最好之前都先弄一个明星小档案什么的,也便于查询。

这本书写的是李斯的一生命运吧,用现代视角解释李斯的官场沉浮,曹昇看来对李斯颇有一番研究,虚构与史实都还能让人信服。其实写史也好,写历史小说也好,有时候因为时间久远,史料缺乏,往往写得让人难以置信,有时候写得过于现代,无法让人回到历史状态;有时候又太囿于史料,施展不开。曹昇的写法,绕开了这两种写法的不足,干脆用一种破坏式的写法,让你在信息时代与农耕时代间穿梭。一方面,曹昇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尤其是他扎实的古文功底,即便用古文调侃,都那么到位。一方面,曹昇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这种写法,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即便文白参杂,读着也不累,读着也是那么顺畅,无疑,幽默、调侃、风趣成了两种文体之间的壳牌润滑油,既非大话,也非戏说。就是曹昇写得不正经,不然去《百家讲坛》,《百家讲坛》就能变成《武林外传》。

书主要写李斯的官场生涯,我对官场上的哲学兴趣不大,但是期间偶尔显露出的机锋,倒也是当今中国现实的写照,所以,我在看《流血的仕途》时,兴趣点主要集中在他的语言特色上,所以一路看下来,不停地掉在地上。所以,即便你对官场上的那些“狗心豆角”不感兴趣,这本书你也能看得饶有兴致,如果你是一个准备走仕途之路的人,看这本书不就是更爽了吗,看完之后,你仰望苍穹,都会有种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感觉。

别笑我没文化,我是把这本书当单口相声看的。

谁知道曹昇这小子的来路,给我说说。

做人,不做政治动物

「文/李黎(作家)」

很多年了,历史书写被官方把持,如果官方因为需要修改历史,从来天经地义。所以,大众更喜欢的是历史小说,甚至民间野史。

今天依然是这样,官方的历史课本提供基本教育,并恶狠狠地考你。受到历史教育的人往往只会喜欢“历史小说”“历史随笔”等非官方著述,对教科书往往食之无味。喜欢的人多了,历史领域居然也能出现畅销书和明星。比如近几年出版的这些优秀的历史类图书,也许读了就能让你爱上历史(但可能会厌恶人生):《血酬定律》《天公不语对枯棋》《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在大量的历史类图书里推荐这些,是因为它们都有“向上”的精神。它们不是教你“小故事大道理”,不是教你怎么混得好往上爬迈过这道坎,而是对我们的历史保有一份反思(甚至是厌恶,再精彩也全是尔虞我诈的破事),对人,尤其是对历史人物难以回避的历史命运做更深的追究,进而引发出对我们的文化特性和生存哲学的批评。

最近一本有同样品质的书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它已经畅销了好几个礼拜了,它外在的最大特性是:好看!如果你看过它,那么一定是一口气看完的。如果你花了很长时间看完,要么就是其实没有看完,要么你就是阅读上的废物,不分好歹。

关于对它的评价,除了“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除了“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王小峰语),除了“作者文史哲融会贯通的卓越才华,辞章绚烂,见识通透,灵感所到之处,下笔生花”(孔庆东语)外,还应该加上两点:境界和血气。这是指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也自然地被作者注入了李斯这个形象上。在第61页,作者写到:

〖19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这就是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不止一次地出现,你在大小会议上是见不到的。在这本绞尽脑汁写就的犹如悬疑推理和精神分析小说的书里,不断出现这样的表述,不仅没有降低书的质量,反而能领着愿意多想一点的人去想:为什么中国历史和历代政治总是充满阴谋、诡计、利用和争斗?为什么漫长的历史上真正能维持尊严的那么少,而权倾一时的人又总是被搞垮乃至挂掉?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又确实存在于当下,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屡屡冲破史料和虚构,也就是冲破正在写的这本书,跑到你面前,愤怒但直接地提醒我们:游戏规则固然强大,但太多游戏“本质上是对生命的耗费”,不必参与;或者,有种去超越它:干事情不要总停留在功绩层面,有种往制度与文化层面去。

夜深人静读这本书时,被作者猛然一声断喝,你一定会在踌躇满志、决定大干一场之余,多想想我们历史文化里面更加根源的东西,多想想你自己这辈子到底有多少意义多大指望——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能思考并愿意思考,所以,《流血的仕途》照旧不是“官场&商场葵花宝典”,而是一本强化你作为人的特性的书。

透析千年不变的中国式职场规则

「文/王珂(营销公司总监)」

李斯这个人,地球人都知道,他是大秦帝国仅次于秦始皇的二号人物、华夏千古第一宰相。他和秦始皇扫六合、统文字,完成了中国历史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影响中国2000多年来的历史进程。

对于他的一生,古往今来,众说不一。

有人说他好,在司马迁的《史记》里,曾写到当时的“俗议”,也就是大众的议论,说李斯是因为“极忠而死”。也有人说他坏,同是在《史记》里,司马迁把“老鼠哲学”这顶帽子,往李斯的头上一盖,这一盖就是几千年,从此,李斯成为了一个所谓的投机分子。

可是,让我疑惑的是,一个人经历了三十四年艰辛卓越的仕途生涯,一步一步走向位及人臣之位,如此传奇人物,真的是一个投机分子么?如果这算投机,那投机的过程也太漫长了吧!一个投机分子,能忍这么多年?还有一点,一个岌岌无名的小人物,面对秦始皇这样强悍的千古帝王,难道仅仅靠投机,就能够最终崛起?

最近我看到的这本《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于揭开了我心中关于李斯一生在险恶仕途上的生存秘密。说是仕途生存,也可以说是职场生存,只不过这个职场,比我们日常生活里所面临的职场,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干不好是丢工作,李斯们干不好,是丢脑袋。这种动就丢脑袋的工作,李斯们干得确实是呕心泣血,几乎算是为我们积累了一套钻石版的“古代职场MBA教材”。所以,《流血的仕途》这本书,其实不仅在说历史,更是在字里行间讲述做人、做事的一些核心问题。

在李斯年轻时,他不过是个在楚国小城上蔡管粮仓混日子的小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如本书作者曹昇所言:李斯在二十多岁时,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最后竟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奋斗,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大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当初的举动,类似于一个突然决定离开故乡开始“北漂”的现代年轻人。在这本书里,作者曹昇要讲的就是李斯在他开始“秦漂”之后,如何伺机挤进了当时秦国丞相吕不韦三千门客之一,后来又如何冒着杀头之险,赢得年轻嬴政的信任,小心翼翼受命于王,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嬴政一步步推向了权力之颠……而李斯本人,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竟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通观全书,李斯是一个一辈子只坚持做两件事情的人。

第一、一生坚持为大老板秦始皇提供“增值服务”。从秦始皇还没成人开始,李斯就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秦始皇身边支持他。按说,李斯三十三岁才开始步入仕途,年龄偏大,起点又低,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赶紧往上爬,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可是,李斯宁愿等!李斯为什么等?因为他觉得只有秦始皇才是可靠的,如果他跟了吕不韦,一时风光而已,但最终不会有大前途。李斯抵制了诸多诱惑,宁愿默默无闻的替年轻的嬴政做幕后工作,蓄积力量,最终成就大事,更赢得了秦始皇一辈子的信任。

第二、对自己竞争对手在想什么,李斯永远一清二楚。在《流血的仕途》中,作者把李斯这一点叙述得相当精彩:“他对吕不韦的研究是如此透彻,以致于他完全有资格在世上任何一所大学里开设吕学讲座,我敢保证,就连吕不韦本人,也会迫不及待地前来听讲,而且一节课也舍不得落下。”李斯以一个小人物身份步入仕途,面对的又是如吕不韦这等如此强悍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充分了解对方,李斯取而代之的可能性不要说是零,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李斯不仅想了,而且还做到了。做到的原因,关键在于他极为清楚竞争对手哪天会下去,而他自己,又该在何时出现。

李斯除了一生坚持做以上两件事情外,还有一点,更让人万分佩服,那就是决策。

一条成功的路,其实就是靠一个个正确的决策串联起来的。

不要轻视每一条决策,因为每一条失败决策的背后,都可能让你从此失去再翻身的机会!李斯的决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每一次决策,从来都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着眼眼前”的。他不跟甘罗抢风头,后来甘罗被吕不韦秘密害死;他不跟随吕不韦,吕不韦最后被秦始皇赐死;他不跟随嫪毐,嫪毐后来造反,李斯亲自为其执刑……总之,在秦始皇死之前,李斯的每条决策,几乎全对。就是这些几乎全对的决策,创造了这一奇迹:让李斯从一介布衣,跃为大秦帝国第一丞相之位。

然而,在沙丘密谋里,李斯在与赵高的较量中,最后被迫立胡亥为帝,大秦从此走向毁灭,李斯也因此而成为历史上最被争议的人物。我更愿意认为:这就是命。当时不管立谁为帝,李斯都将不会好过。要怪,就怪秦始皇死得太早,竟然在旅游途中翘了辫子。想必当时的李斯,内心早已惶然,在仕途上,没有提前为自己想后路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可是秦始皇才50岁,李斯又岂敢为自己想后路?李斯要想后路,那秦始皇对他岂可还能信任?所以我说:李斯之死,命也。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所以,这本书在坊间、在机关、在职场如此被追捧,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几十本送人,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流血的仕途》能告诉你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正确的去做事情、做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虽然里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外来文化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做人做事,其中的玄机,在现代的管理学上一定学不到。如果你在中国严格按照现代管理学来办事情,对不起,吃亏的肯定是你。而《流血的仕途》这本好看的书,不仅可以让你读到来源于正史让人惊心的历史,更可以让你学到你平时在经管书里看不到的处世做事技巧。

难怪,地产大亨潘石屹如此评价这本书:《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终结感言

「文/李静媛(出版人)」

《流血的仕途》终结版,平心而论,比上卷更为好看。秦王并吞六国,统一天下,建秦帝国,威仪无以复加。然好景不长,秦皇下令焚书坑儒,沉迷不死仙药,懒于国事,后赵高私改遗诏,立残暴的胡亥为太子,秦始皇其他十九子尽杀之,李斯最终成了这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一代开国元勋,落得个被腰斩,灭九族的命运。

李斯一生中说过两句最著名的话,非关政治。一句是他二十六岁居上蔡看守粮仓之时,看到枯瘦瑟缩又沾了粪的小耗子,他想:人生如鼠啊,不在仓就在厕。钱宁的《秦相李斯》中,记载李斯曾叹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意即:“一辈子有无出息,全看为自己找一个什么位置。”

这只老鼠让李斯下定决心摆脱碌碌无为的命运,一步步走上仕途。

他成功了,他也辅佐秦王实现了统一的春秋大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

然而,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每一个人,当他要过另一种生活时,必然也有另一种结局在等他。这是货仓管理员当初上厕所时料不到的。

秦二世三年十月,李斯为奸人赵高所陷,被判腰斩之刑。本来依赵高之意,要处以五刑,最残酷的一种刑罚,胡亥都有所顾忌,毕竟他是一代功臣,最后改判腰斩。

行刑时,李斯父族,母族,妻族,近千人黑压压跪成一片,咸阳城万人空巷。李氏一门,今日绝矣,何等惨烈。刽子手问李斯临死还有何话讲,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强笑着说出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他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但,果真过上那样平凡的一生,他会满足吗?他会快乐吗?人们付出昂贵的代价,换取他们的理想,成功以后,随着而来的是失去自我。这是个公平的世界,一切所得均需用你手中所有去换取,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怀璧,锦衣,美色,无辜惹祸,像以齿焚身。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曾被“诱惑”。

历史真是充满无情的讽刺,人人都是过客和棋子。李斯遭斩后,赵高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指鹿为马的宦官赵高,亦逃不了“夷三族”的下场。很快,刘邦攻入咸阳,秦国灭亡,项羽垓下兵败,四面楚歌,自刎乌江,那又是另一段历史风云了。

逝者长已矣,从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

「文/佚名(读者)」

作为从学龄前开始的李斯粉丝,我老想用“泪飞顿作倾盆雨”之类明显只能在QQ上实现的表情来表达对曹三这本书的感受。写李斯或提到李斯的小说,我不敢说“看”过很多,倒确实是“扫”过不少,有名无名的,男作者女作者的,可惜,目力所及,李斯要么是一个政治符号或历史符号,要么就是一个毫无新意的青年才俊之类,不时冒出一个秦宫侍女或荀老师家姑娘,搞不好还会成为韩非李斯师兄弟争夺矛盾的对象。在主要描写李斯之死的作品中,当赵高出场时,李斯又会摇身一变,成为秦国的大忠臣,大冤案对象。如此种种,对于一个粉丝来讲,还不如闭目塞听,自己动手制造精神食粮来得实在。

就在我一边收集资料,一边考虑要用多少年、从什么角度来进行这项事业时,无意间在天涯上看到了曹三的连载。这个题目起得,着实俗套无比,而李斯同学起家的开头,仓鼠厕鼠之辩,写出来也的确不怎么好看,于是我认为这是一本无聊的权术小说,无非是借古人之行贩卖厚黑的私货。就没有再看下去,后来因为偶然从中间看起,当真是惊才绝艳,不看则已,一看则一发不可收拾,看得口舌生津,齿颊留香,恨不能找碗白饭来就。写文如攀山,看文如倾水,一时翻完N帖,怅怅然飘出去,一半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一半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文却在灯火阑珊处”,只不过曹三这文,说不上红满天涯,却也多少有点小名气,算不得“灯火阑珊”了。

李斯并不是个好人(这里的好人的意义就如你第一感觉的那样,当然不是好人卡的好人),就算是李斯的铁杆粉丝,只要稍对其有了解,也不会喊出什么“历史冤枉了李斯”之类的脑残话。但,不是一个好人和是坏人、是小人乃至是坏符号或小人符号,还是有着天差地别的,在写作上,那就是后几者更轻而易举,更投机取巧,更不用动脑。

其实我并不在意一个作者把李斯写成什么样的人,只要他不是空口无凭想当然,只要他不是无中生有乱创造,他把李斯理解成什么样的人,那是他的自由。从小到大各种各样的评价文章我看了太多,骂得多狠我已经置若罔闻,倒是夸奖的话会让我有所警觉——这人出于什么立场来与主流唱反调说李斯好话的?喜欢一个非主流所绝对标榜或反标榜的人的好处,你可以轻易的找到自己的理解,而不会长期地被一些成见或道德评价所限定。譬如,要想知道曹操是个什么人,我得花好大力气,把那些成见一一丢掉而从史料和他自己的言论中还原才行。

然而李斯却或多或少是属于主流反标榜的那一批了。我总觉得我会在那么小的时候喜欢他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我当时不能理解官方论调的是非评价,仅仅从事迹介绍上去认识了他。我也确乎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对他有什么道德上的是非感觉,仅仅是喜欢这个人而已。长久以来,追逐名利都成为李斯为人的一个最有力的反面论据,而那个仓鼠与厕鼠的比喻更不容置疑地把他的人品打进了下下册。在对名与利的渴求俨然成为主旋律价值观的当下,在各式各样或明或暗的官场指南权术教程堂而皇之地摆在各大书店的新书台的现今,对李斯的评价,固然不能说翻身就翻身,但在稍知历史的人的心目中,他也和许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家伙们一样,其实也不妨把他放下来透口气。

南开大学的教授孙立群在百家讲坛讲李斯,使用的倒是很多年前的批判价值观,我作为一个老粉丝是早已习惯的(并且仍然在听到那些熟悉的史实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差不多哭着看完最后两集),但曹三却为此特地写了一篇文章来向孙教授质疑,李斯真的如此之糟糕?我确实为此感激他,不是因为李斯在他的笔下看起来好了那么一点点,是因为他说的“男一号不能太坏”,他说的“写了这么久,没有激情也有了感情”,不管道德评价如何,能值一写的人物,总该有些魅力,既然有些魅力,那作为作者就该努力发扬,而非像和人物有仇一般,尖酸刻薄,竭力唱衰,以显自己之鄙视功力,讨读者之阴暗欢心。写历史时,有些作者总喜欢冷眼向洋,评头论足,整本书看下来,感觉最高明的一个人,不是主角也不是反派BOSS,乃是作者大人本人。曹三在这本书里,固然也发了很多议论,以至常常跑题,但人物却仍然是人物,对他要表现的人物,他是尊重的,也是谦虚的。(看得出来,所有女性是除外的,嘛,不过算了,越是口口声声女人如何的人,越是理论脱离实际,想象压倒现实。所以古龙的女朋友都不来看他才是对的,脑子进了水才会来看他吖)

与表面看起来的轻松、调侃不同,曹三始终是郑重的,不仅仅是因为偶尔出现的语气堪称古典的抒情片断,而在于,尽管叙事修饰时有夸张,在议论和分析、特别是大段的议论和分析时,他却总是平和和认真的,在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向读者传达着这样的一个信息:这些是我相信的,现在我告诉给你们。而不是得意洋洋的“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怎么样,现在知道了吧?”写到此处,我在想,也许让我最终喜欢上这本书的,其实不是丰富广博的知识,不是优美流丽的文笔,而是作者认真平实、有一说一的态度。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本名为“流血的仕途”的书中,并不像通常所想像的那样对权力斗争津津乐道,乐在其中。说得更准确些,津津乐道的人物是有不少的,但那不是作者,甚至不是李斯。越是有智慧的人,越是认真地投入和对待职业生活的人,越是不会把自己身处其中的环境和赖以谋生的手段拿来当成炫耀和谈资。

我读网文的时候,总是留着心眼,不看得太进去。这个时代只要会上网会打字就能写书,随即涌现大量三观不正的作品。错字连篇满口胡话的东西,看两眼就决定点小红叉,而看似正直充实的文字,往往会看到后来才发现大大的不对味(这个是所谓的地雷罢),当初喜欢上这部作品,可因为那个“流血的仕途”的题目,仍然没有对它放下心来,也就泛泛地浏览。直到看到如下的段落:

〖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不可否认,这么一段话出现在一部仿佛以权术为卖点的文章里,其实是有点诡异的。但也正是这段话,让我最后放下心来接受这篇文章。我喜欢李斯但我不认同他的很多为人,那么作为一本写李斯的书,比把他骂得狗血淋头更不能让我接受的是,肯定(我认为)根本不应该肯定的东西。即便这不是最好的时代而是最坏的时代,天纲绝、地轴折、人理灭,礼崩乐坏,道废纲弛,人总是还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权利对不对。也许把这段话放在这里,还算是一种聪明的选择,至少还有一部分人,在关心权术时不经意地会扫到。总好过一本正经地大声疾呼出来,迅即埋没于一堆讪笑和板砖。

不要理会封面上“读一遍参透历史

读两遍醒悟人生”的夸大其辞,不要理会封底上毫无技术含量的空话推荐,不要理会黄易风格和广告语模式的大小标题们,甚至不要理会“流血的仕途”这个毫无新意和品位的标题党书名。这本书的价值不因这些东西而存在,也不因无视它们而改变。真正阅读的快乐,不是来自这些夸张而空洞的提示,而是来自对文本本身的观赏和品味。而这本书,从内容,从文笔,更从写作态度,是值得发自内心的观赏和品味的。

(搞到最后,我也变得这么正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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