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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年光似鸟,翩翩飞过十六年。

加拿大,温哥华。

一处精致的独立小洋房,屋前屋后,种满了深红湛艳的玫瑰花,空气中飘漾着馥郁花香。

林月弯隔窗坐着,窗台上也摆着一盆玫瑰,花朵开得格外鲜艳。她托腮凝神看着玫瑰花,良久又低头看看桌上的一张纸。纸张已发黄,纸上清隽的字体也略显模糊了。但那四行诗文镌在她的心里,不思量,自难忘。

小心翼翼地把发黄的纸又平整夹回书里。林月弯打开衣柜,满柜素白衣裳,随便拣出几件,放进小巧的行李箱。自明日朗去世那年起,她便只穿素净白衣。最后,更是选择了一袭白袍为终身职业。

田慧纹推开门看见女儿在收拾行李时,漫声一叹:“你还是要去?”

“妈,这是一次骨科学术进展研讨会,有来自美国、意大利、瑞士等好几位国际顶尖骨科专家出席会议,并做精彩的学术报告。我是加拿大骨科协会的成员医生,这次既然是协会主席斯蒂文医生决定让我代他去参加会议,那我肯定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说这么多干什么?如果这个会议不是在中国A市举行,你未必就会抛下医院一摊子事非要去参加。”

林月弯手一顿,软声道:“妈妈……”

“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还忘不了那些已经过去了的事。”

田慧纹嘴里虽是这么说着,心里却很懂女儿。从林月弯决定报考渥太华大学骨科系开始,她就知道女儿这一辈子心里有个人影是很难抹去了。

“妈妈,我也想回去看看爸爸。”

“我知道,你是非去不可。去吧去吧,妈也拦不住你。”

“妈,我最少要去十天。我走后,您得天天过来这里帮我给园子里的玫瑰花浇水。尤其是……这一盆。”林月弯爱惜地抚了一下窗台上花盆里的玫瑰花,“没问题吧?”

这一园玫瑰,都是由明日朗送的这盆玫瑰花剪枝成活而来。都被她视同珍宝。

“我照顾你继父和弟弟都照顾不过来,倒还要来帮你照顾花。”话虽这么说,田慧纹却并不会真的推却,满口答应:“好了好了,你放心去吧,我一定给你照料好它们。”

一别经年后,终又故地重游。

此时正值初春,草色轻翠,桃花浅绯。林月弯漫步在晨光校园中,以前那片小槐树林,现在已经是茁壮浓茂的大槐树林了。满眼生机盎然的新绿。这般风景,依稀似旧年。然而旧年树下那个眸子温柔又热烈的少年,十六年前就早已长眠地底了。

明月十六年。

黄土陇中,他已化白骨。

春闺梦里,却犹是那个温柔俊雅的少年郎。

羞赧地靠近,温热的唇轻触在她光洁的额……多少次,觉来知是梦,不胜悲。

时光有时并不能掩去一切,有些人,有些记忆,如同树,牢牢地扎根在心灵的土壤。岁月不会湮灭它,反而会渐渐滋养它,让它成长得越来越枝繁叶茂,可以遮天蔽日。于是在心头,便总有一处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阴凉潮湿,滋生出无数怀念的青苔。

林月弯,就有着这样一颗苔迹苍然的心。

凭着记忆,她寻到了最初那棵由她接过骨的槐树。当年的小槐树已长成高大挺拔翠云如盖的大树,春来一树的稠碧浓翠。林月弯仰头把它看了良久,低下头,插在外衣口袋里的右手掏出来,手心里是握得微温的可爱树发圈。看看手中的墨绿小树,再看看眼前的翠绿槐树,她的眼睛朦胧起来……

不论时光流逝多少年,重归故地,重忆旧事,以为早已平静的心依然心潮澎湃。

远远的,是哪里传来的歌声:

……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从晨光校园出来,剩下的时间刚好够她赶去会场。给父亲、给明日朗扫墓只有改天专程抽一天空去了。

偌大会场里已经坐满了人,各种肤色各种语言济济一堂。当天的会议由美国一位著名的骨科专家作了一场详细的学术报告,林月弯整整记录十多页笔记,只觉受益匪浅。

散会后,林月弯随着人流正要走出会场了,却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林月弯。”

心里一愣,她来参加会议用的名字是LILY

LIN,谁竟叫出她的中文名字来了?

回头一看,一个三十出头的英俊男士站在不远处,眉目深刻,身形挺拔,意态风采格外潇洒出众。

“原辰夜,是你。”得逢故人,林月弯又惊又喜。

原辰夜走近她,仔细地看着她。依然清素的眉眼,依然纤秀的身材,一头齐颈短发花苞般拢在耳后。她的样子看起来没怎么改变,除去微笑时,眼角的细纹如白菊纤纤花瓣。

“我刚才都不相信,居然真的是你。想不到你也做了骨科医生。”

“你也是骨科医生?”林月弯有些意外。

“是啊,医科大学毕业后,我再师从成翰文医生,致力于小儿骨科的研究治疗。你呢,主攻哪一方面?

林月弯清晰地答:“我主攻脆骨症。”

原辰夜毫不意外:“我猜也是。就连我、也每每留心于脆骨症的最新治疗方案,何况……是你。”

言语中有微喟之意。林月弯目光一黯,顿时默然。明日朗——永远是她心头无法言及的伤。

默然片刻,方又问:“你怎么会做了医生?”

“做医生不好吗?”

“当然不是,只是没想到你会学这个。你爸爸没要求你进原氏企业帮他吗?”

“我爸要求过,但我不想去,就让哥哥那个真命天子去子承父业吧,我不想和他争。免得彼此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也是,争来斗去的最没意思。做医生很好,济世救人。”

聊过别后近况,原辰夜问:“你几时回来的?”

“昨天下午刚到,一到就赶着来会场报到。一看会场就在母校附近,今天我还抽了一点时间,到晨光校园走了一趟。”

“你去了晨光。”原辰夜眼中光芒一闪,想要问什么,但看看林月弯平静的面容,又把话咽下去了。

“是呀,学校变了很多,幸好那片槐树林还在。”

“你这趟回来,准备呆多久?”

“大概十天左右就要赶回加拿大了。”

“会议是五天,算上来旅程来往时间,真是很紧张啊!”原辰夜想了想,建议道:“林月弯,下午的座谈会无关紧要,不如我们偷溜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老朋友萧星野,怎么样?”

“真的,你和萧星野还有联系呀?”林月弯很高兴。

“我们一直有联系,倒是你,走的时候都不和我们要招呼,也不留个联系方式。”

林月弯歉然地笑。

“不过,当时那种情况,我们也能谅解你。对了,你这次回来,准不准备去看看明日朗的爸妈?”

“想是想,就是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不知该不该去打扰。对了,他们还住在白苹洲吗?”

白苹洲,提起这三个字林月弯心里犹恻恻然,那个让她柔肠寸断的地方。

“他们一直住在那,没有搬走过。”

“明夫人的病不知好了没有?”

原辰夜答得奇:“也算好了,也算没好。”

“这话怎么说?”

“你见了她就知道了。”

林月弯有些奇怪:“原辰夜,你怎么这么清楚明家的事情?”

“因为我是成医生的高徒,和他们家的关系比较密切。还有……”他却不说下去了。

“还有什么?”

“先不告诉你。”原辰夜卖关子。

A市的新体育馆矗立在市北环一带,十分宏大气派。原辰夜将林月弯带到这见到了萧星野,昔日的鲁莽少年,如今已是沉着稳重的短跑教练了,正在跑道上手把手地纠正学员们的不规范起跑动作。他的模样也没怎么变,依然浓眉大眼,肩宽背厚,唯一不同的是两腮布满了青青的胡茬。显示他已经是一个成年的男子汉了。

林月弯远远看着他,感慨万千。曾经的白鸟青春,在时光的森林里振翅飞去,再无寻觅处。

萧星野正在为学员们讲述起跑动作的要领时,突然有所感悟般地一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的林月弯和原辰夜。身子一震,嘴里的言语一下子全部消失了。

“萧教练,萧教练。”

半响后萧星野在学员们疑惑的呼唤声中回过神来,“你们先自己练着吧。”

然后朝着林月弯走过去,脸上的表情是梦中惊见般的难以置信。

“林月弯,真的是你。十六年了,你一点消息都没有,没想到居然还能看见你。”

中午,他们三人一起吃的午饭。别后种种,都一一叙来。原辰夜依然独身,林月弯也云英未嫁,萧星野和丁玎玲结了婚,还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

“萧星野,你和丁玎玲结婚了,那时候在学校,她就对你就一往情深,到底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你儿子才五岁,一定很可爱吧。什么时候让我见一见。”

萧星野笑得极舒畅:“当然可爱,可爱极了,全世界都没这么可爱的小孩子。”

说起儿子,他口吻中满是为人父的骄傲自豪。

“原辰夜,你怎么还没结婚?”

原辰夜还没回答,萧星野已经抢着说:“他这种花心男人,不结婚也罢,省得祸害人家女儿。”

“是呀,我这人花花公子一个,结什么婚啊,未免太不自由了。林妹妹,你为什么也还没结婚啊?”

林月弯笑容一滞,垂首不语。一低头间,两侧的发丝斜斜披下,下意识地用手拢在耳后。

萧星野看着她经年不变的短发,心中暗暗一叹。当年三千青丝随着明日朗去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再蓄起。女子的青丝亦是情丝,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不外乎是为着心爱之人而增减。

以为林月弯不会回答时,她却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面缓缓转动着手里的杯子,一面轻声说:“我不结婚,是因为我的一辈子……已经许给一个人了。”

记忆的河流中,鸥鹭般惊起几句话,似真似幻荡在耳际:你们俩看起来还是学生吧,这么早就要定下一辈子了?

当日双双制杯,并不知杯子的含义。而懵懂不惊间,宿命已悄然注定了一切。突又忆起,那个晚上,她和明日朗还约定来年春天再去捕湖虾。如今正值春期,却……满眼春风百事非。

原辰夜和萧星野当然知道她许的那个人是谁,双双对视一眼,眼光感慨万千。

突然想起了什么,萧星野问:“原辰夜,有没有带林月弯去晨光……”

原辰夜截住他的话头:“我们下午一起去吧,下午晨光和清河不是有场校际比赛要踢吗?”

“是,带她去看球。”

“晨光和清河今天有校际比赛,萧星野,往年这时候可是你威风的时候了。现在还踢球吗?”

“不踢了,几年前在一次比赛中伤了膝盖,差点废了。多亏原辰夜几套治疗方案算是把我挽救了,可我的体育生涯也宣告结束。这不改行当教练了嘛!不过,我培养了一位高足,真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下午去看他比赛吧。顺便回忆一下我当年的风采。”

虽然上午已经去过晨光校园了,但两位旧同学再陪着一起故地重游,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林月弯便又跟着他们去了。

他们一行三人到达晨光校园的足球场时,比赛即将开始,场地周围的观众席中已经熙熙攘攘坐了不少学生和家长了。极意外地,林月弯在人群中看到了明浩天和明夫人。十六年不见,明浩天已经是满头斑白,老了很多。相比之下,明夫人年轻端雅依旧,一双眼睛明亮动人,正朝着足球场上寻找似的张望着。

林月弯一怔:“明先生和明夫人怎么在这里?他们也来看球赛?明夫人的病都好了吗?她看上去精神很好。”

林月弯满腹疑惑地一问接一问,原辰夜和萧星野还没来得及回答她。比赛开始了,一声哨响,双方运动员鱼贯入场。看台左侧晨光啦啦队的一群女生整齐地高声喊道:“晨光必胜,明日朗必胜。”

明、日、朗?!

——啦啦队排山倒海般地高呼声,将这三个字毫无疑问地送进林月弯的耳中。紧接着她的眼睛在晨光足球队的队员中看见了一张如此熟悉的面孔。朗目清眉,五官挺秀,一身红色球衣立在人群中如一轮骄阳般惹人注目。

周围的人群,喧器,种种嘈嘈杂杂的声音,陡然间如潮退般远远遁去。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眼中只有那一个挺拔如树的身影。看着他在绿茵场上矫健如豹地奔跑、追逐……

阿朗,危险——正欲呼出口,突然看见他扬眉之下一双带笑的眼睛,黑白分明。黑如煤晶,白如初雪,如此澄澈清透的眸。

——不,他不是明日朗。明日朗的眼晴幽蓝如钻。

童话里,死去的玫瑰可以在夜莺的歌唱中再次开放。而现实中,没有哪一朵萎谢的花可以重绽光艳。花不能,人——更不能。

明日朗,十六年就已经离开了人世,场中这个如此酷似他的少年是谁?

绿茵场上,雏鹰展翅般的灵活身姿在奔腾跳跃。少年修韧的身体任意舒放,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如、英爽刚健。足球在他的脚下盘旋带着,突破一个又一个拦截追堵,一脚飞起,球呼啸着破空而去,准确地射入对方球门。

进球了。看台上的人一起欢呼雀跃,喝彩声掌声震耳欲聋。明夫人激动地站起来朝着球场上挥手:“阿朗,你真棒。”

少年遥遥回首,朝着母亲微笑,大声挥手道:“妈妈,这个球献给您。”

明夫人脸上的幸福笑容如繁花齐绽。极舒畅之余,不忘一瞥身旁的丈夫:“阿朗这个进球献给了我,你这个做父亲的不要吃醋哦。”

“我不吃醋,孩子都是和母亲亲的,这天经地义。”明浩天温柔地挽上妻子纤细的腰,看着她面孔上洋溢着幸福骄傲的光彩,心中微微一叹……再转头看向球场上矫健的身影,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另一个相仿却孱弱的少年身影,心顿如撕裂般的一痛。

十六年来,始终如影随形的痛……

林月弯竭力平定自己混乱震动的心神,转头问身旁的两个人:“他是谁?”

萧星野看了原辰夜一眼,意思是让他回答。原辰夜缓缓道来:“他是明浩天外头那个女人生的孩子,出生在明日朗去世那天。”

林月弯浑身一震,阿朗的死,详细情况她并不知道。只是由事后明夫人的心智昏乱可以猜测出是明浩天的外遇被阿朗知道了,他一定是猝遭打击下精神恍惚发生的意外。但她却没想到,他离开人世的那天,他父亲的另一个孩子同时降临人世。

“阿朗走了,明先生就把这个孩子接回来了?”

“没有,明浩天拿了一笔钱让那个女人带着孩子离开。他只一心一意地照顾精神崩溃的妻子。可是那个女人后来得了绝症,临死前找到明浩天让他把孩子接回去。当时这孩子五岁,明浩天一见就怔住了,跟阿朗小时候一模一样。他试着把孩子带回家,明夫人那时糊涂得很厉害,一会说阿朗要去上学了,一会又说该给阿朗喂奶了,完全错乱了时间年龄。她一看到这个孩子,马上一把抱在怀里。说是阿朗从幼稚园回来了,又是搂又是亲地不肯放手。这个孩子倒也奇怪,刚到明家对谁都认生,唯独肯和明夫人亲近。两个人很快就须臾不可分离。”

“就这样,明夫人把这个孩子当成了阿朗,她忘记了之前发生的一切,记忆从阿朗五岁那年开始,一切重头再来。却记得阿朗患了脆骨症,满口嚷着要成医生来给她儿子看病。明浩天顺着她的意思,让成医生配合演戏。过段时间再告诉她都治好了。那年我刚好跟着成医生临床实习,跟明家有一定接触。最初我看到这个孩子时,也觉得挺像明日朗的。这么多年来,看着他一天天长大,越来越像,简直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今年他正好十六岁,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十六年的明日朗。你觉得呢?”

林月弯看着场中那少年的矫健身影,喟然一叹:“是,真像。为什么他也叫明日朗?”

“因为明夫人当他是明日朗,在她的意识中她从没失去过这个儿子。所以明浩天没有给他另外起名字,他继承了明日朗的名字,继承了明日朗的生日,继承了明日朗的父母之爱,继承了明日朗的一切。有时候,我会想,他是不是……明日朗重新回来活一遍。”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萧星野,此刻突然开了口:“我愿意相信……他是明日朗重新回到这个世界活一遍,完成他前一生种种未能完成的心愿。林月弯,你知道吗?这个阿朗是个体育胚子,学什么精什么,我那点本事都被他学光了,几乎没什么可教了。”

“萧星野,你给他当教练了?”

“是啊,他就是我的高足。我教的东西他可多了,游泳、短跑、足球、跳高……”

原辰夜不甘被他比下去:“我也教了他很多,比如怎么追女孩子,怎么制造浪漫约会,怎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月弯骇笑:“原辰夜,你都教些什么呀!别教坏人家。”

原辰夜做个灰心之极的手势:“可惜他怎么都学不会,和从前的阿朗一样,在女孩子面前总是不爱说话,很腼腆的。”

林月弯心中一动,不由自主朝着槐树林方向遥遥一顾。目光穿透长长岁月,仿佛依稀可见树荫下羞赧如玉的青稚少年,眼神如此温柔如此热烈。

“还有,他对长辫子的女孩子格外有好感。”

哦——明日朗,真的是你……重新回来活一遍吗?

头顶是初春时节纯净的碧蓝天,天空中一轮朗日明亮而不刺眼,柔柔地撒下清金色光芒。

林月弯抬头凝视那轮朗日,微笑。微笑时,眼中却有泪摇摇欲坠……

太阳下去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人的生命消逝,魂魄或许真可以在冥冥中轮回转世。然而——永远不会再重来,有一个男孩爱着一个女孩。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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