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还是按照计划出国,交换留学一年。
警方的调查中止了,案子为民事纠纷,到了最后,其实是在和双方律师努力下,不了了之。悦莹给我找的那个徐大状真的挺有办法,让我清清白白无罪脱身。慕家没有纠缠,就像慕振飞说过的,他们没有进行经济索赔。系里只让我写了一份材料,说明事情的经过,证明我和这件案子无关,就继续帮我办完交换留学的手续。
林姿娴的情况稳定了下来,可是仍旧昏迷不醒。医生说她也许半个月会醒来,也许永远也不会醒过来。林家父母从崩溃中已经渐渐麻木,我去医院看林姿娴时,林爸爸对我说:“尽心罢了,反正有我这把老骨头在一天,就不会让人拔了她的氧气。”
我不知道ICU每天的费用是多少,林家还能够支付多久。林姿娴的家境一直很优越,我想任何父母都不会放弃者最后一丝希望,倾家荡产,也会让孩子继续活下去。萧山做了很多事情,医院里的一切事情都是他处理的,林家父母都说:“难为这孩子了。”
他们已经将萧山视作半个儿子,最后的依靠。林妈妈对我说:“小娴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有萧山这样对她。”
她说到“死”字的时候,甚至平静得不再流泪。
萧山也非常平静,他对我说:“你先出国去吧,林家这样子,我想即使我和你一起去,你心里也不会安心的。”
再说他还有一年毕业,到时候也许林姿娴已经醒过来了,也许林姿娴永远也不会醒过来了。
他留在这里,是我们两个人的心安罢了。
悦莹一直骂我傻,这次她又骂萧山傻。她气呼呼地戳着我的脑门子:“就你圣母!就他圣人!你们真是圣成了一对!”
我傻呵呵地对她笑,她更生气了:“喂!我在骂你呢!”
我说:“我就要走了,好长时间你都不能骂我了,也不能戳我脑门了。”
一句话只差把悦莹的眼泪都说下来了,她重重地捶了我一下:“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讨厌啊!”
悦莹一直陪我到机场,还有一堆同学。行李箱是悦莹安排几个男生帮我拎的,我带的东西很多,因为收拾行李的时候,悦莹老是在我面前念叨:“把这个带上,你用惯了,美国没这个牌子卖!把这个也带上,省得到时候你去了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想买也一时找不着……”
我觉得我都不是去美国了,而像是去非洲。除了肯定超重的大箱子,我还带了允许随身携带的最大尺寸的小箱子,打算放在机舱行李架上。
萧山也来机场送我,他一直没有和我单独说话。悦莹跟我直使眼色,我想我和他已经不需要再有交谈。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知道我在想什么。
快到安检时间,每个人都上前来和我拥抱告别,这样的场合大家都变得大方。班上同学们大部分都是开玩笑,让我在美国好好干,争取顺手申请到奖学金继续读硕士,大家都祝我好运。
我和每一个人拥抱,别离在即,我才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我一直想要离开这里,到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可是到了今天,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舍不得。我在这个城市三年的大学时光,给予我的并不只是伤痛,还有许多点点滴滴,在日常不动声色地滋生着情绪。
我想我终归还是要回来的,不管我怎么样念书,不管我读到什么学位,我想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悦莹上来拥抱我,在我耳畔说:“找个北欧男朋友吧,超帅的!”
我想起来和她一起去逛名店买衣服时那个有着灰绿眸子的Jack。我忍着眼泪,对她笑:“像Jack那样的,如果真有,我一定替你先留一个。”
悦莹也对着我笑,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和我一样,有盈盈的泪光:“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我也紧紧握着她的手。
这辈子有悦莹做我的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萧山最后一个上来跟我告别,他用轻得只有我们俩才能听见的声音,对我说:“我会永远等你。”
我极力忍着眼泪,我用尽了整个青春爱着的少年啊,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萧山。
命运总是一次次将他从我身边夺走,到了今天,他只能说他会永远等我。
也许我们是真的没有缘分,可是谁知道呢,也许在命运的下一个拐角,我们还可以再次相逢。
大箱子已经办了托运,我站在安检队的地方,转过身来,对着大家最后一次挥手。
我见到悦莹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萧山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班上的同学最后向我挥手。
再见,悦莹。
再见,萧山。
再见,我所有的同学和朋友。
安检的队伍排得很长,因为正是航班起降频繁的时间。而且检查又非常仔细,我想是因为最近这座城市有重要会议的缘故。每当这城市有重要的会议召开,机场的安检就会严格得令人发指。轮到我的时候,我把随身携带的箱子搁到传送带上,然后把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取出来,放进杂物筐里。
我走过安全门,忽然听到透视仪那边的安检人员叫我:“这是你的箱子?麻烦打开一下暗格。”
我稀里糊涂地看着他:“我箱子没暗格。”
“请配合我们的检查。”
这箱子还是莫绍谦买给我的那只,我用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有什么暗格。因为小巧,又非常结实,尺寸正好搁在机舱行李架上,所以这次远行我随身带着它,我打开密码锁,然后把整个箱盖掀起来,朝向他们:“你们自己看,没有暗格。”
安检人员伸手将箱子里的东西拿了一部分出来,手在箱底摸索着,我不知道他按到了什么地方,总之“嗒”一声轻响,有活盖弹起,里面竟然真的有暗格。
安检人员将一只手机拿出来,带着一种职业化的语气:“安检规定所有随身行李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全都拿出来单独检查,你怎么还放暗格里?”
我都要傻了,我不知道这箱子有暗格,当然更不知道这暗格里会有手机。安检人员已经把手机从仪器上过了一下,然后还给我,依然是教育的口气:“下次别这样了。”
我这才认出来,这手机是莫绍谦的,那次慕咏飞逼我找他的时候,我曾拨打过无数次他的私人号码,一直是关机。我以为他是换了号码了,我不知道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在箱子的暗格里,上次我用这只箱子还是陪他去海边。
我还曾经偷看过这个手机,而且偷看的结果让我阵脚大乱。
也许就是我们从海边回来的时候,他把这手机放进了我箱子的暗格里,那时候行李是他收拾的,也是他办的托运。
我心里乱成了一团麻,拇指本能在按在开机键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
也许我还希冀可以看到什么——还有什么呢?我和他之间,早就没有了任何关系。
手机被打开了,开面界面非常正常,找到了信号。我低头想翻找那两张照片还在不在,但安检人员在催促我,因为后面的人还在排队。
我一手拿着两个手机,一手胡乱地将箱子关上,夹着笔记本电脑,给后面的人腾地方。
就在这时候,我自己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短信的提示音,我以为是悦莹发短信问我安检是否顺利。我手忙脚乱,差点把夹着的笔记本电脑摔在了地上。我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稍微开阔些的滑道,把箱子暂搁在墙边的地上,推开自己手机的滑盖。
短信的发送人竟然是莫绍谦的私人号码。他的私人号码早已经被我从手机中删除了,可是我一直记得很熟。
而且这个私人号码的手机,明明也拿在我自己手里。莫绍谦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他觉得短信浪费时间,所以从来就只打电话给我。我疑惑地把笔记本电脑搁在箱子上,然后腾出手来推开莫绍谦手机的滑盖,发现里面早就设好一个预设任务,就是开机的时候自动向我发送一条已经编辑好的短信。
如果我不再用这箱子,如果我把箱子扔了,也许这个手机就永远关在暗格里,再也不能重见天日。
他为什么要做这么奇怪的事?
我用有些发抖的手,打开自己手机上收到的那条短信。
短信非常简单,简单得只有三个字。
这三个字清楚地显示在手机屏幕上,没有抬头,没有署名,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就像他从来做事的态度,就像他从来对我的态度。
而我的视线渐渐模糊。
我拿着他的手机,拼命地按着功能键,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终于找到了相册。里面的照片却成了三张,前面两张是我看过的那两张,第一张是我睡着了的样子,照片命名为“童雪”,另一张是我笑着的时候,照片命名为“童雪2”。我终于翻到了第三张。
第三张照片中的我也睡着了,可照片里的我不是一个,我被莫绍谦揽在怀里,他的胳膊举不了太远,所以照片中他只小半张脸,可是把我拍得非常好,我的脸就安然贴在他胸口,唇角微有笑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睡着的时候这样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曾这样贴近他的胸口。
这张照片的命名,和那个预设发送的短信内容一模一样。都只是最简单的三个字。
我看着这张照片,看着他抱着我的样子,看着我自己唇角的笑意,看着他仅有的半张脸。如果我没有带着这个箱子,如果我不再用这个箱子,如果我扔掉了这个箱子,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做个什么。他从来不知道我偷看过他的手机,当他把手机放进暗格的时候,他也许一直想的就是,这一生永远也不要我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那最陌生最熟悉,那最简单最直白,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对我说出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楼,突然像孩子一般号啕大哭。
番外 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 鬼迷心窍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号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己推进火坑,
反正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
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